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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看了它竟致永久失明!好可怕

現在科技是越來越發達的,對於雷射的運用也是非常的普遍的,普遍到連筆上面也是有所謂的雷射的,對於孩子還說這個光是非常的神奇的,所以很多的孩子喜歡玩雷射的東西的,那您知道孩子看什麼一眼就永久失明嗎?您知道哪些雷射筆全超兒童「警戒線」了嗎?今天小編就為您介紹一下有關雷射筆對眼睛的危害有多大的知識,感興趣的朋友們趕快來看看啊。

看什麼一眼就永久失明

看同學玩雷射筆好奇,剛湊過去,一束紅光直射眼睛,瞬間就看不見了。半個月前,武漢某眼科醫院眼底病室主任彭志華接診一個右眼被雷射筆灼傷的10歲男孩,這是他今年接診的第4個被雷射筆灼傷的孩子。

遺憾的是,這些孩子的視力無一例外地永久喪失。

「現在多媒體講課大多會用雷射筆,最怕一不小心射到聽眾眼睛裡。」在近日召開的全國眼底病防控高峰論壇上,全國頂尖眼底病專家黎曉新教授兩次提到自己用雷射筆時「高度緊張」。

現場多位頂尖眼科專家呼籲:請告誡孩子,千萬別拿雷射筆當玩具互相照射!

男孩被照射數秒受到永久傷害

半個月前,彭志華的診室來了個10歲小男孩鵬鵬。「我被同學的雷射筆照了幾秒鐘,眼睛就像被一個大大的圓黑點擋住了,什麼都看不見了。」男孩低著頭小聲說。

彭志華心頭一緊,趕緊安排做檢查。結果顯示:左眼視力1.2,右眼視力僅為0.2,右眼底黃斑區上有一個被燒灼的圓疤。鵬鵬在黃陂一小學上三年級,課間班上幾個男生拿出雷射筆玩,比賽誰的射得遠。鵬鵬覺得好玩,剛湊過去,一束紅光直射他的眼睛。

他愣了幾秒鐘,覺得自己的右眼好像被一個圓圓的大黑點遮擋著。直到第2天,鵬鵬發現黑點怎麼也消不掉時,才害怕地告訴了媽媽。

「雷射對黃斑區的傷害是永久的、不可逆的,現代醫學無能為力。」彭志華遺憾地告訴鵬鵬媽媽。

「去年雷射筆剛剛流行時,我們也碰到過不少眼睛被雷射筆灼傷導致中心視力喪失的孩子。」某醫院眼科教授曹陽說,眼睛遇到強光雖然會本能的反射性閉眼,但這短短几秒足以對嬌弱的黃斑形成不可逆的傷害。

中心視力受損無法恢復

「雷射入眼,首先受傷的就是黃斑。」彭志華解釋,眼睛看東西時,物體入眼是黃斑區最先「捕捉」到,聚焦也是靠黃斑區來完成。位於視網膜中心的黃斑區是人的視覺中心,也是光敏感度最高和最脆弱的區域。

一旦這一區域被雷射灼傷,此時會感覺眼前好像被一個大圓黑點遮擋住了一樣。彭志華形象地說,看東西就像看「日全食」,中間黑旁邊亮。最要命的是,它不像角膜和晶體可以移植和更換,這種損傷無法通過任何手術和治療恢復。

某醫院眼科主任付迅安提醒:「往往是我們察覺到刺眼,做出反應閉眼時,損傷已經造成。」

雷射已經成為眼科重要的診療手段,這種治療會損傷視力嗎?湖北省雷射醫學會副主任委員、某醫院眼科教授劉恆明坦言,「我們做雷射治療時,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絕對避開黃斑區。不僅患者的黃斑區要保護,醫生也要佩戴防護眼鏡。」

1毫瓦雷射足以灼傷孩子眼睛

今年3月,國家品檢總局發布了《雷射筆、兒童雷射槍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和消費提示》,表示不宜為兒童購買雷射筆作為玩具使用,消費者使用雷射筆時應避免照射人體眼睛、皮膚以及衣服等地方。

該文要求對雷射筆銷售實行「分級制」: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為:1類、1M類、2類、2M類、3R類、3B類、4類,各類雷射筆均要作類別標記。其中,玩具中的雷射筆應滿足1類雷射輻射功率限值要求,也就是輸出功率要小於0.4毫瓦。

華中科技大學光學與電子資訊學院,李正佳教授研究醫用雷射近40年。他告訴記者,雷射是平行光,發射距離遠,發散角度小,射出後一直「勇往直前」。

在眼睛這個凸鏡作用下,能量迅速聚焦到黃斑區,這時聚焦點的功率會大得驚人。

雷射筆大於3毫瓦,就會對成人的黃斑造成永久性損害。孩子的眼部組織嬌嫩,能承受的量更小一些,1毫瓦左右的雷射直接射入眼睛,就足以灼傷孩子的眼睛。

5種雷射筆全超兒童「警戒線」

100元買的充電式雷射筆,最大功率為35.7毫瓦,遠遠超過玩具標準。

目前市售雷射筆超過九成都沒有品牌、中文標示,也沒有標註功率大小。這些雷射筆的安全情況如何?

老師、售樓人員、醫生是使用雷射筆頻率較高職業,記者分別從中國地質大學教務中心、大華售樓部和武昌醫院借了3支雷射筆。

根據學校周邊雷射筆的銷量,記者又在文具店買了一支12元的雷射筆和一支100元的充電式雷射筆。其中,僅中國地質大學教務中心的雷射筆有正規品牌。

將所有雷射筆換上新電池、充電式雷射筆充電半小時後,用光功率計對5支雷射筆分別進行了測試。

結果顯示,這5支雷射筆,功率全都超過了兒童「警戒線」。

「在實驗中需要使用到雷射時,只要功率大於1級,也就是在0.4毫瓦以上,必須戴上雷射防護眼鏡。」在所有可見光中,雷射的能量最高,是最傷眼的。

雷射筆對眼睛的危害有多大

雷射筆攜帶方便,有些市售產品光線射程超過50米,滿足了未成年人新鮮獵奇的心理,從而受到了中小學生廣泛歡迎。正常使用的雷射筆一般分為四級,二級以下(0.4至1毫瓦),只要照射時間不長,對人體的眼睛和皮膚一般不會造成傷害;

但是3-5毫瓦以上的雷射筆功率較大,能造成人體損傷。目前,由於監管缺失,校園周邊銷售的雷射筆有的功率高達100至300毫瓦,能瞬間點燃火柴、鞭炮和紙張,甚至引發火災。

加之中小學生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玩耍時,稍長時間的照射,就能對眼睛視網膜、皮膚表面造成傷害,導致永久性視網膜損傷和視力損失。

根據雷射系統可能對人體造成的傷害程度,其危險等級分類從第I類雷射儀(無傷害)到第IV類雷射儀如2000瓦二氧化碳雷射儀(可以切割厚鋼板)。

根據歐盟EN-60825標準及《通用產品安全法規2005》的相關規定,普通民用雷射產品只能為I類或者II類,I類雷射產品沒有生物性危害,II類雷射產品的輸出功率小於1毫瓦。

而不合格的雷射筆標識為IIIA級雷射產品,功率小於5毫瓦,按照雷射產品的危險等級分類,該類雷射產品在某種條件下,可能對眼睛造成致盲以及其他損傷,顯然這種功率等級的雷射產品是不適合做成普通的民用雷射筆的。

據檢驗檢疫部門調查,目前我國市場上銷售的雷射筆普遍存在功率過高的問題,大部分產品功率在1至5毫瓦之間,有的甚至大於5毫瓦,對公眾的視力安全造成巨大隱患。

其主要原因是生產企業、銷售商和消費者普遍缺乏使用雷射的安全意識,片面追求雷射產品的亮度,卻忽視了雷射可能造成的危害。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雷射筆及其他普通民用雷射產品生產企業,不要只為追求產品性能而忽視了產品的使用危險性,要將雷射產品的功率控制在安全範圍內。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媽媽超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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