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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罪惡黑幕揭開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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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人死了就成了一個物」,這道理對一切人都適用,誰死了都成了一個物,不管你生前是壞蛋還是好人,不管你原來是「反革命」還是「無產階級革命家」,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爲什麽你們偏偏只任意摘取死囚的器官,不敢任意摘取其他死人的器官呢?問問那些把摘取死囚器官不當回事的人,如果醫生任意摘取你家死去親人的器官,你也會覺得無所謂嗎?

記得在七九年「民主牆」運動期間,北大校園貼出一篇名爲《火》的短篇小說,作者是上海的曹冠龍。故事的內容是,某高幹患有嚴重的眼病,想做器官移植手術,換一雙年青健康的好眼。於是,警局就把一個打成「反革命」的小伙子處以死刑。最殘酷的是,爲了確保被移植的眼睛鮮活,執刑者和醫生一道,竟先動手挖出小伙子的雙眼,然後再把「犯人」槍斃。後來我見到作者曹冠龍,當面向他求證。他告訴我確有其事,只是小說做了藝術加工。這是我第一次聽說死囚器官移植之事。



1978年4月30日,江西女教師鍾海源因聲援此前被打成「反革命」遭到槍決的李九蓮女士,也被打成「反革命」判處死刑。在刑場上,行刑者只在鍾海源後背上打了一槍,隨即將她帶走,開刀剖腹,取出腎臟,然後移植到一個患者身上。和我同名同姓的江西作家胡平,把這件事寫進了他的長篇報導文學《中國的眸子》,發表在1989年北京大型文學期刊《當代》第3期上。這是中共官方媒體第一次披露死囚器官移植。

關於摘取死囚器官,也就是說,在未經死囚事先同意或死囚及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摘取死囚器官以用於他人做器官移植手術,這在中國幾乎是公開的秘密。此事在西方媒體曝光後,立即引起國際輿論的強烈譴責。歐洲議會通過決議,指出這種做法是「一種犯罪行為,明顯地違反了國際上關於尊重和保護犯人尊嚴和身體不受侵犯的規定」。醫學界人士則指出這種做法違反了醫學界最基本的倫理標準。

然而在中國,卻有不少人為死囚器官移植這種做法辯護。廣州中山大學的兩位器官移植醫生就曾直言不諱地說:「死刑犯死了,他們的器官與身體一起火化掉,不是浪費了嗎?人死了就成了一個物,我們利用廢物...。」他們的觀點和上述西方人士的觀點是如此不同,人們不能不追問:這是否反映了中國人和西方人對「人」的價值觀的不同?是否反映了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不同?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先談中國的傳統文化。我們知道,在中國古代,同樣是判處死刑,執刑方式還分門別類,很有講究,從服毒、絞死、斬首,直到凌遲。有些執刑方式,目的是給死囚製造更大的痛苦。有些執刑方式則表示給死囚的人格更大的侮辱。若單從臨終的肉體痛苦而論,被砍頭和服毒或絞死大概沒有什麽差別;但是,從對死囚的人格尊重來看,保留全屍和身首異處顯然大不相同(國人很看重全屍)。這裡,就不用再說挖祖墳和鞭屍的象徵意義了。由此可見,中國人幷不把屍體看成物;如果說對不同的死者,對其屍體的態度不一樣,那麽,這種差別正好是對活人的不同態度的延伸,其不言而喻的前提恰恰是不把人的屍體等同於物。

再有,那兩位醫生的話本身就前後不一貫,經不起推敲。若說「人死了就成了一個物」,這道理對一切人都適用,誰死了都成了一個物,不管你生前是壞蛋還是好人,不管你原來是「反革命」還是「無產階級革命家」,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爲什麽你們偏偏只任意摘取死囚的器官,不敢任意摘取其他死人的器官呢?問問那些把摘取死囚器官不當回事的人,如果醫生任意摘取你家死去親人的器官,你也會覺得無所謂嗎?

面對國際社會的嚴厲譴責,中國政府照例是矢口否認。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聲稱,中國器官移植的主要器官來源是人們自願捐獻的。有關中國存在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進行器官移植的情況,完全是謊言,是蓄意捏造,欺騙輿論。

不過到後來,中國政府的說法發生了變化。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先是在國際會議上,然後又在接受國內媒體採訪時承認,長期以來,中國的器官移植主要依賴於死囚器官。

不難看出,中國政府說法的變化是出於無奈。因為從2000年起,中國的器官移植手術呈爆炸式增長,名聲遠揚,外國人都紛紛到中國來做器官移植手術。可是眾所周知,在中國,自願捐獻器官的人極少極少。黃潔夫告訴我們,中國是世界上器官捐獻率最低的國家之一,現階段中國的公民身後器官捐獻率大概只有百萬分之零點六,也就是說,一百萬人中只有零點六個人自願死後捐獻器官,十億人只有六百個,十三億人只有七百八十個。但是在中國,按照黃潔夫的說法,每年器官移植的手術多達一萬多例。缺口太大了。那麼,大量的用來做移植手術的器官又是從哪裡來的呢?法輪功一直在揭露中國政府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國際上也有專家學者通過獨立的調查研究證明確有其事。於是,為了掩蓋活摘這一更大的罪惡,中國政府才不得不承認死囚器官移植。

可是,稍加考查就可以發現,儘管中國的死刑數量全世界第一,但每年中國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更大;因此,單憑死囚器官仍然遠遠不足以支撐起龐大的中國器官移植市場。大陸官方公布每年實施全肝移植四千例(實際數據可能還會多出三至四倍),即使按照陌生人群20~30%的器官匹配率來算,也必須從三至五個人中才能找到一個合適的器官,那四千個肝臟就至少需要從一萬二千至二萬個死刑犯中挑選。然而據國際人權組織調查,中國每年公布的死刑犯在二千人左右,即使全部用上,也只能讓二千人做肝移植,其餘的人從何得到肝臟的呢?

近幾年來,有境外的親北京的媒體和國內的一些官媒發表報導,揭露了在死囚器官移植背後更大的罪惡。值得我們認真解讀。

(未完待續)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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