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對比 > 正文

詹晟:香港消防人員怎麼看天津大爆炸?

作者:

轉自朋友的微信,供大家參考:

朋友:剛與香港消防處一名退休高層通電話。與各位分享。香港消防救火救災,以保障同僚生命安全為首要原則,所有救災行動必須儘可能保障消防員生命安全前提下進行。每個重點高危地點都有全套預案,每半年或一年進行演習,一旦發生火災,按部就班進行搶救。不可能發生暫停救火重新評估方案的情況。

(天津救援方式)救傷車、大量燒傷葯是必須的,隨救火車到場。這種火災,香港消防處一定不會噴水,而是噴泡沫......

香港給市民的安全感,就是靠這些專業敬業的政府部門的往績積累起來的。

資料:來自搜狗百科

香港消防處(英文:Hong Kong Fire Services Department,HKFS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全局轄下的紀律部門,專責防滅火災及救看護作。現有77間消防局及36間救護站,9,351名消防員(包括676名文職)及2,350名救護員。1基本內容簡介

香港消防處(英文:Hong Kong Fire Services Department,HKFS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全局轄下的紀律部門,專責防滅火災及救看護作。現有77間消防局及36間救護站,9,351名消防員(包括676名文職)及2,350名救護員。

消防處前身為香港警務處轄下的消防隊,成立於1868年5月9日,初期主要負責本港的滅火工作,在火警發生時,保障市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1953年7月1日,消防隊從醫務署接管了非緊急救護服務,自此所有救護資源都交由消防隊管理。1961年港府接納了副布政司戴麟趾的檢討報告,決定成立獨立的政府部門消防事務處,及後於1983年7月改稱為消防處。1992年,消防處宣布分期將非緊急救護服務交回醫院管理局及醫療輔助隊負責。

而消防處處長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之一,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現任消防處處長為盧振雄。

2理想服務為香港市民服務,務使香港成為安居樂業的地方。

使命

保障生命財產免受火災或其他災難侵害。

提供有關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的意見。

教育市民,並提高公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為傷病者提供急救護理及運送往醫院的服務。

3精神信念保持高度廉潔正直。

發揮專業精神、精益求精。

致力提供優質服務。

時刻準備面對挑戰、勇於承擔責任。

維持良好士氣和團隊精神。

4主要職責滅火

迅速處理火警召喚,並有效地執行陸上及海上的滅火工作。

救援服務

提供快捷有效的海陸救援服務。

防火

向市民提供有關防火措施的意見、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及執行消防安全規定。

緊急救護服務

迅速處理救護召喚,並提供快捷、有效和先進的緊急救護服務。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包括:

處理火警召喚,並執行陸上及海上的滅火工作

處理救護召喚,並提供快捷的緊急救護服務

提供快捷有效的海陸救援服務

向市民提供防火措施的意見

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執行消防安全規定及法例

5現時架構消防處現分為7個總區及行政科:

【總部總區】

【行動總區】(分四大總區)

[新界總區]

[九龍總區]

[香港總區]

[救護總區]

【消防安全總區】

【牌照及審批總區】

【行政科】

6現時職級【首長級】

消防處處長

消防處副處長

消防職級

【首長級】

消防總長

副消防總長

【主任級】

高級消防區長

消防區長

助理消防區長

高級消防隊長

消防隊長

見習消防隊長

【員佐級】

消防總隊目

消防隊目

消防員

救護職級

【首長級】

救護總長

副救護總長

【主任級】

高級助理救護總長

助理救護總長

救護監督

高級救護主任

救護主任

見習救護主任

【員佐級】

救護總隊目

救護隊目

救護員

7歷任首長消防隊監督(Superintendent, Fire Brigade)

查理士・梅理

消防隊消防總長(Chief Officer, Fire Brigade)

費絲・亨利(1940年-1947年)

威廉・史密夫(1947年-1949年)

哥文(1949年-1960年)

消防事務處處長(Director of Fire Services)

哥文(1960年-1961年)

覺士(1961年-1965年)

梅樂禮(1965年-1970年)

活特(1970年-1975年)

尉遲新(1975年-1983年6月30日)

消防處處長(Director of Fire Services)

尉遲新(1983年7月1日-1984年)

何萬勝(1984年-1987年)

馬柱(1987年-1992年)

林淔源(1992年-1995年)

張彼德(1995年-1998年)

曾廣豫(1998年11月2日-2001年9月19日)

許競平(2001年9月20日-2003年1月5日)

林振敏(2003年1月6日-2006年1月)

郭晶強(2006年1月-)

8歷史資訊戰前的消防隊

配備18米輪式手動救生梯的開篷大樓梯車(一九五七年型號)柯士甸LD3救護車

第二代調派系統控制台

第三代調派系統控制台

香港消防處的歷史源於一八六八年五月九日刊登於香港政府憲報的以下文告:

「依照法例,總督有權從警隊及其他志願人士中挑選合適者組成一支隊伍,負責本港的滅火工作,以及在火警發生時,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並為該隊伍提供消防車、消防喉、消防裝備、工具及其他必要設備。此舉不但可使該隊伍配備齊全,更有助於提高其工作效率。根據本條例成立的消防隊伍命名為香港消防隊,由香港消防隊監督統領……。」

至於成立香港消防隊的立法過程,則沒有記載。法案獲得通過後,身兼警察隊隊長及維多利亞監獄獄長兩職的查理士・梅理先生獲委任為消防隊監督。

當時消防隊有隊員62名,另有大約100名華籍志願人員輔助。消防隊的編制如下:1名監督、1名助理監督、2名隊長、4名助理隊長、54名外籍消防員、100名華籍義勇消防員

1921年,香港消防隊漸漸擴充為一支有140名各級正規人員的部隊,1992年更增至174名。當時,志願人員或後備消防隊在滅火工作上,擔當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日治期間,消防隊不論在人力和設備方面均受到損失,以致發展一度停頓。值得一提的是,有兩部美國製造的「拿法蘭士」號消防車被運往日本東京,作為日本皇宮的消防裝備。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該兩部消防車才歸還香港。戰後,大量中國人從大陸湧入,令致香港的社會經濟情況惡化。1949年,香港人口達到100萬。雖然新的消防局在1946至1956年間陸續落成啟用,但仍不足以應付當時的需求。

自1914年起,救護服務成為消防隊的一部分工作。到了1953年7月,政府的所有救護資源都交由消防隊管理。1953年之前,緊急救護服務由消防隊提供,至於非緊急救護服務,則由當時的醫務署負責。1953年7月1日,醫務署把救護車輛及人員調撥予消防隊,進行合併,為現時的救護總區奠立基礎。過去50年來,救護總區由只有17部救護車的小型單位,發展成為有超過30間救護站、240部救護車、35部電單車及2350名救護人員的單位,提供現代化的輔助醫療服務。1960至65年期間,戴麟趾報告為救護服務的發展定下藍本。經過其後的發展和部門改組,救護服務成為一個獨立單位,自1970年起稱為救護總區,由一名救護總長管理。

1946年,負責行動的消防員每周工作84小時。其後遞減至1967年的72小時,1980年的60小時,以及1990的54小時。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消防員每周工作144小時,即當值整整六天,才有一天假期,直至1946年才改為每周工作84小時。

1960年,副布政司戴麟趾先生(後來出任香港總督)奉命研究消防隊的各種問題。他聯同當時的副消防總長覺士先生撰寫了戴麟趾報告,消防隊因此徹底改組,並改稱為香港消防事務處(在1983年7月再改稱為香港消防處)。該報告建議進行一項10年的分期發展計劃,包括加設小型消防局,務求以6分鐘內抵達現場為準則。報告上亦建議大量增加人手和消防車,以及縮減負責行動的消防員工作時數。

1961年,哥文先生獲委任為首位消防事務處處長。消防事務處在1966年三月展開本地化的步伐。當最後一位外籍人員於1992年7月1日退休後,消防處所有職位全由華人擔任。

1968年消防事務處的內部組織如下:消防總部、九龍總區(包括九龍及新界)、港島及海務總區、防火總區

1970年,救護組成為一個獨立總區,消防事務處又再重組如下:消防總部、防火組、港島、離島及海務總區、九龍總區、新界總區、救護總區

由于越來越多滅火及救援工作需要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往曾擔任重要角色的後備消防隊在1975年解散。現時所有消防人員都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全職人員。

1949年,消防隊成立了防火及檢察科,處理一般消防安全事宜。1970年,該科進行改組,並擴展為防火組。該組的英文名稱其後在1980年由Fire Prevention Bureau,改為Fire Protection Bureau。1997年8月1日,防火組改稱為防火總區。1999年61日,防火總區進一步擴展,並分為兩個總區,即牌照及管制總區(在2001年4月改稱為牌照及審批總區)和消防安全總區,以應付日益增加的消防安全工作,以及滿足公眾越來越高的消防安全期望。以往,通訊及第一線資源調派工作是透過調派中心及消防局指揮系統執行的。1980年,這些運作模式歸由尖沙咀消防局大樓六樓的消防通訊中心集中處理。

1991年4月,隨著第二代調派系統啟用,消防通訊中心遷往康莊道消防總部大廈十一樓。該中心設有中央計算機系統,有助火警及特別服務的調派工作達到最高效率。第三代調派系統於2005年3月取代第二代調派系統之後,消防通訊中心遷往消防總部大廈二樓繼續運作。第三代調派系統是非常精密而且任務關鍵的系統,藉著準確有效調配資源,大大提升了部門的調派效率。隨著第三代調派系統投入服務,部門日後定能持續為香港市民提供高效率的緊急服務。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作者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5/0816/598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