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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黨媒:習近平拋出「殺手鐧」 震懾五中全會

當下,是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的關鍵時期。10月12日,中共中央循例召開了政治局會議,並且會議審議通過了兩大法規——《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此番再加上早前的「能上能下」規定,已經形成三道「緊箍咒」,進一步紮緊了中共管黨治黨的「籠子」。有觀察人士指出,中共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在五中全會之前再出台這兩項規定,實際上是在為接下來的中共的反腐及政策打下堅實的基礎,讓還存在於中共黨內的腐敗分子無處逢生,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很可能成為中共幹部體制的關鍵轉折點。

「能上能下」出台

今年7月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部門遵照執行。對這一醞釀有時的新規出台,官方媒體並不諱言,「能上能下」,關鍵在於「能下」。官媒刊文言稱,規定的具體內容也確實著重「能下」一面:第八條當中,提出了10類「能下」的調整標準。對於調整程序,規定也作出了具體部署,可以說是對當前如火如荼開展的「三嚴三實」的運動精神的落實。

為此有分析認為,官員的「能上能下」並不稀奇,但如果只能上而不能下,才會令人錯愕。先暫且不論此規定是否符合現代政黨中關鍵的「黨政分離」的精神,如果它能夠有效解決當前中共官場的流弊,創造出官員優勝劣汰的良性機制,實現政績和民心的雙豐收,還是值得稱讚的。

其實不難看出,能上不能下一直以來都是幹部管理中存在的較大問題。作為領導幹部改革的一環,也是在回應現實中廣泛存在的懶官和為官不為、政令不出中南海等,甚至「不作為比以前還更嚴重了一些。」

可令外界感到不安的是,僅是從規定的內容來看,中共為解決幹部隊伍問題所開出這個「藥方」,並未擺脫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當前吏治弊端的思維,並可能因執行層面的問題而適得其反。

所以,以更為規範的黨內條例對能上能下作完整的制度規定,才能打破過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執行局面。或許正是因為如此,在今年五中全會之前的政治局會議出台了兩項「規定」,更是在一定程度完善了中共從嚴治黨的政策,和即將要推行的改革。

「殺手鐧」打響五中全會前哨

在10月12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定了三件事。一件事關「十三五」的規劃,其餘兩個分別是中共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簡稱《條例》)在會上被審議通過。

據媒體報導,《準則》和《條例》是中共黨內兩大法規。其實早在今年1月的中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就特別提到,要著手修訂官員「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共紀律處分條例以及巡視工作條例」。

此後的大半年的時間裡,中共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多地調研都提到了「修訂條例」。而且在今年的7月31日,王岐山又分別主持召開部分中央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部分專家學者座談會,就修訂《准側》和《條例》徵求意見。

外界可從目前透露的信息來看,新版的《準則》和《條例》相比於過去有了許多重大的修改。比如,修訂後的《條例》將舊版中的各類紀律事項整合成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6大類。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訂還開列了「負面清單」。通俗的說,也就是以後哪些事不能幹,會非常明確地標示出來,非常具體。

因此輿論普遍認為,一方面可震懾現今在官場上那些仍抱有僥倖心理的腐敗官員;另一方面則更完善了整個政策,對今後推行的制度管理有了保障。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五中全會的一個關注點是人事調整,因為歷屆五中全會也曾出現較為重大的人事變動。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領導幹部的「能上能下」新規,而今在再加上《準則》和《條例》的「保駕護航」,由此可以推斷這很可能成為中共幹部體制的關鍵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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