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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芳:放過孩子 停止國家恐怖主義

———從包蒙蒙的遭遇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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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仍在艱難地決定守住良知、守護正義,你就必須面對這一切的一切,而你最至愛的親人就會被動地承受著來自於強大的國家機器們的種種騷擾。執政者就是要讓你和你的親人、朋友們,從絕望中恐懼,從恐懼中哭泣,從哭泣中無助,再從無助中崩潰,最後按著他們的意願去活著,僅僅只是活著而已!這難道不是徹頭徹尾的國家恐怖主義嗎?

李金芳:放過孩子停止國家恐怖主義——從包蒙蒙的遭遇談起

王宇與兒子包蒙蒙(包卓軒)

2015年10月6日,被秘密羈押的人權律師王宇剛剛16歲的兒子包蒙蒙(包卓軒),在緬甸境內的緬北邊境城市的華都賓館8348房間,被至今不敢出面承認對此負責的一群警察綁架後失蹤,一同被綁架的還有人權捍衛者幸清賢和唐志順。隨後,唐志順在北京的居所和幸清賢在四川省成都市的居所分別遭到當地警方的搜查,而包蒙蒙被強制送回內蒙老家控制。

緊接著,屢遭詬病的中共喉舌《環球時報》刊文,稱「包蒙蒙被裹挾到雲南逾越邊境到緬甸」,「這樣的故事無疑會吸引很多不明真相的人的關注,極大抹黑了中國形象」;包蒙蒙等人從緬甸被綁架回國後事隔十餘天的10月17日,中共喉舌中央電視台《法制欄目》、《朝聞天下》等欄目,重複播出了被非法羈押百餘天的人權律師王宇和其丈夫包龍軍的視頻,電螢幕幕上出現了王宇、包龍軍夫婦痛哭失聲的畫面,兩人似乎都對維權人士幫助兒子蒙蒙(包蒙蒙)逃離中國外出留學的行為予以了否定,並希望中共警方保護孩子。

央視評論員還「義正辭嚴」地指稱,幫助包蒙蒙出國的各方人士受「境外反華勢力」指使,並振振有詞宣稱要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事實就是事實,法律就是法律。儼然一副法治至上、人權至上、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至上的「大國面孔」。

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到底是誰在顛倒黑白、指鹿為馬?宣傳機器們怎麼不依據事實來說明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卻何以要「受人裹挾」而逃離家園、離開親人背後的真相?

少年留學遭禁,父母維權被抓

相信很多人都沒有忘記,「710大抓捕」是以未成年人包蒙蒙被中共當局7月9日凌晨禁止出國求學、人權律師王宇一家失蹤為開端,隨即,執政者動用國家機器發動了針對全國的人權律師及人權捍衛者的恐怖大抓捕,短短的幾天時間裡,在全國範圍內有近三百名人權捍衛者遭到抓捕、強迫失蹤、抄家、傳喚、威脅。中共當局的倒行逆施引起舉世震驚。

為執政者歌功頌德的中央電視台,口口聲聲說包蒙蒙是未成年人必須受法律保護,但是,當包蒙蒙在父親包龍軍的陪同和保護下欲前往澳大利亞求學時,竟然在北京首都機場被警察強行帶走並受到粗暴對待,被單獨關押40小時,一天時間沒有進食,他的護照被沒收,被禁止前往澳大利亞讀書,最後,他被威脅不得為父母請律師,不得與外界接觸,並被強制押回內蒙老家。在這整個的過程中,所有的執法者、指揮者、決策者們,有誰考慮過要「必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父母被抓捕生死不明,求學之路因受父母的牽連而斷送,不能按著自己的意願去讀書、生活,中共的執政者們,有誰哪怕能在瞬間設身處地體味過這個未成年孩子正在遭受的恐懼、擔憂、思念和絕望?這個時候,國家的法律在哪裡?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又在哪裡?

王宇、包龍軍等數十名律師及人權捍衛者被抓捕,至今已逾百日,但是無一人能獲准與委託的律師會見,羈押地點外界也無從知曉,當局堂而皇之的理由是這些被抓捕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這期間,這些家庭的親人們肝腸寸斷、奔走呼號,換來的是當局的抄家、傳喚和威脅,還有就是被羈押者的子女們同樣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理由被禁止出境。是誰,在棄國家的法律於不顧,超越基本的人倫底線,動輒以「國家的名義」綁架公民,欲讓孩子們成為當局可以要挾堅守良知和正義的人權捍衛者的砝碼?這些基本事實,宣傳機器們卻避而不談。

絕望中出逃,異國被綁架

試想,一個辦好了所有的手續正在父親的陪同下準備前往他國求學的剛滿16歲的孩子,魂傷首都機場。父母雙雙被抓捕後強迫失蹤,自己護照被沒收,出國讀書的夢想瞬間破滅,不僅如此,還要遭到警察的傳喚、威脅和監控,即使是一個成年人,如若不是飽受苦難和迫害,也會很難承受住這一切,更何況是未成年人!被逼無奈之下,只能選擇逃離,逃離這個讓一個孩子倍感無助的國度。但是,沒有護照(退一步講,或許就是有護照,也一樣會被禁止出境)。於是,偷渡只能是唯一的選擇。

新華網》刊登的一篇人民日報記者和新華社記者聯合採寫的報導,題為《中國官媒「16歲少年偷越國境」事件真相調查》,文章開頭的措辭像一首散文詩:「10月的內蒙古草原,藍天白雲下,黃肥綠瘦。烏蘭浩特市的一所學校里,16歲的高一學生包蒙蒙坐在窗明几淨的教室里,專心致志地聽著老師講課。」隨後話題一轉,「記者了解到,包蒙蒙的母親王宇、父親包龍軍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調查,王宇等人所謂的『維權律師』的身份,在境外一些組織和個人看來,無疑是攻擊我國政府的好機會」最後竟然大言不慚地說,「警方表示,將來如果包蒙蒙希望去國外讀書,可通過正常渠道申請。」

僅僅從以上漏洞百出的幾段話中,就足以說明這篇所謂的「真相調查」完全是在擾亂視聽、愚弄大眾。事情有因自然有果,記者的調查中為何不提王宇等人被羈押三個月有餘,卻不允許律師會見,不告知家人羈押的地點?而「維權律師身份」與「攻擊我國政府的好機會」有必然的聯繫嗎?為何偏偏不提包蒙蒙本就通過正常的渠道辦理好了去國外讀書的一切所需手續,並已經前往機場準備出境,卻要被警方違法攔下並沒收護照?而當包蒙蒙偷渡失敗、父親包龍軍幾度落淚、母親一度暈厥,並公開譴責了幫助兒子偷渡的行為以後,警方反而表示將來包蒙蒙想出國讀書,可通過正常渠道申請?

在資訊時代的今天,具有正常的邏輯思維的人,都會就事件本身進行思考、反問,暴力和謊言可以欺人民於一時,卻絕無可能蒙蔽人民於永遠!

牢籠中絕望無助的父母--王宇、包龍軍

針對失去自由,與外界隔絕了百餘天的王宇和包龍軍,在得知未成年的獨生兒子的遭遇後,做為父母,他們的任何反應都是正常的。熟悉、了解他們夫婦的人都知道,王宇、包龍軍兩人為人耿直、忠厚,他們是一步一步走上維權之路的,在這條充滿荊棘和需要奉獻的路上,兒子包蒙蒙可能是他們最無法割捨的、最不能放下的珍寶。

王宇、包龍軍在失去自由,兒子被剝奪了出國讀書的權利,設法偷渡又被中共當局抓回來時,他們在電視上說什麼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骨子裡透露出來的絕望和悲哀。

近年來,一些可能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人物因某個案件,常常會被央視未審先判變成犯罪嫌疑人,當事人被事先錄影,然後在電螢幕幕上播出懺悔認罪的畫面。有的當事人甚至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錄影後放到電視上。當局利用非法律程序來宣判公民有罪,這種預定犯罪的做法已經廣受詬病。王宇、包龍軍夫婦被抓捕後,電視上只播放了王宇在代理案件時「大鬧法庭」的畫面,卻沒有悔罪認罪的畫面,但是在他們被羈押百日後,卻突然出現在電螢幕幕上,因為未成年的獨子的緣故,中共官方的報導中稱王宇說「把未成年人帶到非常危險的環境裡,她非常擔心,強烈譴責這種行為」,「我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由我來承擔,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不應該牽扯到孩子。」雖然仍未認罪,但當局的目的早已達到了比讓王宇、包龍軍認罪更好的效果。10月17日王宇、包龍軍兩人崩潰絕望的神情無不令人心碎。

立刻停止任何形式的國家恐怖主義,切實兌現憲法及國際公約保護公民權利的承諾

既然包蒙蒙是未成年人,中共在廣泛宣傳「包蒙蒙偷渡事件」中也承認了這一點,那麼他理應享有中國政府頒發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所有條款中的權益。而其中第三條「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五條(一)應該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而中國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之一,除了依據本國的法律之外,還有責任和義務遵守國際公約之《兒童權利公約》,其中第三十七條強調,「締約國還應當確保兒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不得非法或任意剝奪兒童的自由,不得剝奪其受教育的權利」。而不管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同樣都受《世界人權宣言》的保護,其第十三條(二)「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

但是,在中國,國家機器們可以任意以「國家的名義」禁止公民出境、入境,尤其是人權捍衛者及他們的子女,出國權和回國權已經成為當局打壓迫害的一個砝碼,可以隨時讓公正的天平失去平衡。僅僅是「710大抓捕」以來的三個月,一個北京銳鋒律師事務所就有3名律師的子女被禁止出國讀書。

中國政府已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但對內行使的卻是國家恐怖主義。從《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通過到《國安法》的實施,中國的民間社會遭遇了一次比一次更殘酷的鎮壓。一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即可以斷送一個孩子出國的求學夢,又可以將公民「堂而皇之」地拒之國門之外;一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就可以讓一名人權捍衛者神秘地失蹤,更可以將異見者非法審判處以重刑或者是長期關押。在這片人權缺失的土地上,每天都上演著一幕幕的荒誕劇:某一天深夜,兒子被抓走,年邁的父母於是開始了驚恐和望眼欲穿的老年生活;丈夫被抓走了,年輕的妻子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擔,還要在恐懼的等待中為丈夫奔走呼號;父母被抓走了,年幼的子女從此少有了歡聲笑語,只能日復一日遙望鄰家溫暖的燈火······這樣的別離,可能會是幾個月、幾年、十數年甚至是數十年!往往,不是被抓走的人觸犯了哪條法律,而是被抓走的人曾經行使過法律賦予的權利。決定他們與親人別離時間的長短,不是法條法理說了算,而是某一個決策者依據當時的社會環境和當局的整體需要--一切都要從「國家安全」的角度來定奪。而所謂的國家安全,就是要讓一黨專制的統治儘可能地長久,儘可能地穩定······

當你仍在艱難地決定守住良知、守護正義,你就必須面對這一切的一切,而你最至愛的親人就會被動地承受著來自於強大的國家機器們的種種騷擾。執政者就是要讓你和你的親人、朋友們,從絕望中恐懼,從恐懼中哭泣,從哭泣中無助,再從無助中崩潰,最後按著他們的意願去活著,僅僅只是活著而已!這難道不是徹頭徹尾的國家恐怖主義嗎?

但請你記住,這都是執政者的一廂情願,專制者越是殘暴,沉睡的人越會早點醒來,去奮起捍衛做人的起碼尊嚴。所以,執政者必須停止一切形式的國家恐怖主義,不要再做統治權長治久安的春秋夢,而是要將人身自由權、出入境權、生存權等等基本人權還給每一個公民,允許每一個人都擁有思想的自由和靈魂的自由,讓每一個人都有自由言說的權利!唯此,才是真正符合「國家的利益」,才會融入世界文明主流之中。

我們希望所有具有同樣危機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國公民,不分朝野,不論身份,求同存異,積極參與到公民運動中來,共同推動中國社會的偉大變革,以期早日建成一個自由、民主、憲政的國家,實現國人百餘年來鍥而不捨的追求與夢想。」(有刪節)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民主中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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