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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5500萬 市長在地窖里藏2000萬現金

16年收受賄賂380餘次,從最少4000元到最大一筆583萬元,共計受賄3900餘萬元,還有3100餘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懼怕事情敗露,在案發前陸續主動上交5500餘萬「廉政金」。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開庭審理貴州黔東南州原副州長、州首府所在地凱里市原市長洪金洲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

受賄16年收受380餘次賄賂多在過年、中秋等節前

檢察機關查明,自1997年到2013年,洪金洲從黔東南州鎮遠縣建設局局長一路升遷至黔東南州副州長、凱里市市長,長達16年的時間裡,單獨或夥同其妻徐先玉(另案處理)非法收受賄賂。即使在京參加市長培訓期間,也多次收受賄金。

16年裡,他單獨或夥同其妻非法收受了88個請託方的380餘次賄賂。請託方包括房地產商、餐飲商、銷售商等100多名商人老闆。如從2006年到2012年,洪金洲先後11次收受凱里金龍房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共計583萬元人民幣,為其承攬項目、征地拆遷等大開方便之門。

據調查,洪金洲單獨或夥同其妻受賄多在節日間,過年前、中秋節前、五一節前最為頻繁,收錢地點多是在家中和辦公室。如先後9次收受凱里市金泰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楊某56萬元,有8次是在2008年到2012年的中秋節前、過年前收受。

家中被盜甚至也成為洪金洲受賄的「緣起」。2010年4月,洪金洲因其住處連續兩次被盜,認為凱里市警局廣場路派出所工作不到位,對該所所長表示不滿,並在多個場合批評該所長。該所長擔心被撤換,到洪金洲住處送了10萬元,洪金洲收下。

掩飾上交巨額「廉政金」打消別人對自己的懷疑

據了解,從2006年開始,洪金洲在很多次收錢後會將紀委、財政、辦公室等部門人員叫來,當面把錢以「廉政金」名義上交給財政,還開了相關收據。直至2013年案發,洪金洲上交款物累計達到5550多萬元。

洪金洲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他上交「廉政金」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2006年被提拔到凱里市任職後,給他送錢的人越來越多,收的錢也越來越多,他心裡感到「懼怕」;二是想通過上交款項「打消別人對自己的懷疑」。

哪些錢上交、哪些不上交,洪金洲也有選擇。洪金洲說:「對送到辦公室里的一般都交,對送到家裡,數額不是太大的就收下了。」

在調查階段洪金洲曾供述,他在上交「廉政金」時故意不說清楚款項來源,以防在事情敗露後,他可以推脫說已將受賄錢物上交,從而達到將受賄款「張冠李戴」為「廉政金」的目的。

這筆巨額「廉政金」成為法庭辯論焦點。公訴機關認為,洪金洲一邊受賄,一邊不斷上交相關款項,其目的在於為其大肆受賄「打掩護」,應算入涉案金額。辯護人稱,這一款項不應被納入涉案金額進行計算。

懺悔為子女「地窖藏錢」卻變成對家人的「創傷」

辦案機關曾在鎮遠縣洪金洲岳父母家的地窖里查獲近2000萬元受賄款。據了解,洪金洲收錢後一開始都是放在家中抽屜里,抽屜放滿後,每隔一段時間,就把這些錢運回鎮遠縣老家。

在接受採訪時,洪金洲說,地窖中的錢是2013年5月轉移到那裡的。他說,當時凱里市一名幹部被調查,雖然和他關係不大,但也令他感到緊張。他就讓妻子回鎮遠老家,「去清點一下到底有多少錢」。

「我愛人回來後告訴我有1990多萬元,已轉移到了岳父家地窖里。我就和愛人商量,提出把錢上交,愛人沒有表態。後來愛人又喊我到廚房,她說還是不要交,以後子女大了到處都要用錢,當時我就沒堅持。」洪金洲不無悔恨地說,當時他想為子女「留下財富」的「私慾」,如今,卻變成了對家人「一生的創傷」。

洪金洲說,2006年,他被提拔到重要崗位後,誘惑越來越多,他也把收受錢財當成朋友間的「禮尚往來」。時至今日,他反省稱,再把當時所謂的朋友「一個一個篩選一遍,發現確實有真感情的幾乎都沒有」,「商人老闆給你送錢送東西,不是你和他感情有多深,只要是在這個工作崗位的人,哪怕這個人是個白痴,都會給他送錢送物。」

在法庭最後陳述中,洪金洲說,是私慾和心存僥倖的人生觀造成自己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淵。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南方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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