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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別跑:大清帝國首富十七年跑路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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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嘉誠「跑路」從大陸撤資的新聞,經由官媒的發酵,形成巨大的社會輿論,各方爭論紛紜,其核心不外乎是依靠中國官商體制賺錢,一有風吹草動就跑路,向國外撤資。兩百多年前,大清帝國也有這樣一群依靠政府壟斷特權,賺取暴利的商人,其中還產生了當時的中國首富,入選世界千年50大富豪,更非李嘉誠可比。這位富豪,晚年也曾費盡心機「跑路」,花費17年時間、賄賂50萬兩白銀才成功。另一位同仁,儘管花費了時間、金錢,也「跑路」成功,但皇帝的一封詔書又不得不披掛上陣。

大清首富伍秉鑒

伍秉鑒十分富有,在2001年《華爾街日報》統計的1000年來世界上最富有的50人(Fifty of the Wealthiest People of the Past1,000Years)中,他是上榜的6名中國人之一,《華爾街日報》稱他是那個時代的世界首富。

作為帝國特許的外貿進出口商,「行商」曾經是中國式財富的代表,廣東十三行也是中國外貿的壟斷群體,他們與鹽商一起構成了中國富豪的主體。但是,1826年11月16日,伍秉鑒正式通知英國東印度公司,他已經獲得了「粵海關監督」的准許,不再擔任行商;同時,他也把生意交給了其四子伍受昌管理,請英國商業夥伴們多多幫助他兒子。

帝國商場,從來不是自由進出的所在,一切都握在政府手裡,不僅包括准入,也包括退出,違者將遭到國家機器的嚴厲打擊。首富為了這次跑路,花費了巨大的代價:一是時間成本,從嘉慶十四年(1809年)提出退休熬到了道光六年(1826年),足足17年;二是經濟成本,根據東印度公司的文件記載,首富為此足足花費了50萬銀元的巨資,上下打點,才獲得了這張史上最貴的退休證。

但是,東印度公司的文件也記載道,這份花費巨資、等待17年才拿到手的退休證,依然可能被當局隨時撤銷。

此時看,伍秉鑒似乎還算幸運的……

不准跑

就在18年前,另一富豪就被帝國的一紙號令,在跑路之後被截回。

1808年,另一行商、「同文行」的老闆潘致祥,也花費了10萬兩白銀(約合人民幣2000萬元)賄賂官員,獲准「退休」。那時,潘老闆才53歲,與盧觀恆、伍秉鑒、葉上林一起,號稱廣州四大富豪,並且名列榜首。但是,他卻公開宣稱:「寧為一隻狗,不為洋商首」。

僅僅6年後,1815年1月11日(嘉慶十九年十二月初二日),潘老闆就不得不結束「寧為一隻狗」的自由生涯。嘉慶皇帝直接下文:「退商潘致祥久充洋商,家道殷實,從前朦混請退,本屬取巧,現當洋行疲敝之時,豈容任其置身事外。著責令仍充洋商,與各總商認真清理一切,毋許狡卸。」(《清代外交史料》嘉慶朝)

在帝國看來,商人們當年靠權力致富,卻在致富後一走了之,實在有點辜負朝廷的多年培養。好在朝廷還有國家機器,自有辦法不容其「置身事外」,一紙文件,取消了「退休」資格,將已經跑路的潘老闆捆綁回來,他之前花費的10萬兩白銀,等於扔到了水裡。

重新上崗的潘老闆,將行號由「同文行」更名為「同孚行」,繼續經營,直到1820年他病故,潘家無人願意再擔任行商,才算最後退出,真正是「死而後已」。他因死退出,也成就了伍秉鑒的首富地位。

帝國的經濟圈是森嚴的,只要出任政府的行商,尤其是經營的不錯的行商,就沒有自由退出的機制。政府明文規定:「乏商(無實力的行商)應即參革,殷商(有實力的行商)不准求退,即實有老病殘廢等事,亦應責令親信子侄接辦。總不准坐擁厚資,置身事外。」(《清代外交史料》嘉慶朝)

行商後人、民國時學者梁嘉彬在《廣東十三行考》中說,行商因不堪苛征暴斂,多有中途退辦行務者,但退辦時必須先清償債務及歷年來欠餉及罰金,才可能被批准退出。而且,因為行商資格是皇帝親自任命的,退出也必須等待聖旨核准。否則,即便行商不想再干,卻不能不繼續承擔義務。「有時行商即已退辦,而海關以其他行商信用較弱,仍令其重新執行行務,行商不願再作馮婦者,海關監督則強其為之,因是值得借債勉強支持生理(生意),迨至不可收拾時,遂須受監追、查抄家產、充軍伊犁之苦。」

梁嘉彬記載說,諸多行商中,只有「義成行」老闆葉上林,順利地獲得了同意退出的聖旨,而其他人則要通過行賄才能退,而且依然可能被隨時取消退休資格。梁嘉彬記載道,就在伍秉鑒花費了創紀錄的50萬銀元後次年,「天寶行」老闆梁經國為了「退休」,僅僅行賄了3萬銀元,價格之低「為向來所稀有」。

受夠了

伍秉鑒的確是受夠了。

這個家族,自從其父親伍國瑩開設了貿易公司「怡和行」、成為第一代「浩官」(Hawqua)之後,就一直在財富和動盪中不斷折騰。

1787年,伍國瑩為給一家中國公司擔保,捲入了英國商人與中國商人的經濟糾紛,被英國東印度公司非法拘禁,勒逼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第二年,據稱他又因為欠下不少海關關稅及其他稅捐,乾脆一走了之(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當了「伍跑跑」。最終僥倖過關的伍國瑩,迅速將公司業務交給了次子伍秉鈞,開始了第二代掌舵。

在第二代「浩官」伍秉鈞的手上,怡和行業務增長很快,成為行商中的佼佼者。1800年,伍秉鈞也依然難以逃脫公權力的壓榨。這年,怡和承保的一艘英國商船,被大清海關查獲有兩對表未納稅——據說這是船員們自用的表,忘記申報。伍秉鈞希望罰款了事,願意支付180銀元,海關監督卻罰他納稅50倍。次年,年僅35歲的伍秉鈞因病去世,把攤子交給了32歲的三弟伍秉鑒,開始了第二代的第二階段。

伍秉鑒長袖善舞,怡和行終於成為中國最大的外貿公司,伍秉鑒也成為世界首富。

在伍秉鑒奔向首富的道路上,十分坎坷。面對著強大的政府公權力,作為首席行商的伍秉鑒,不得不為外商們和其他行商們的過失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在1821年52歲時還因此被「罷官」——摘去了花費巨資購得的三品頂戴。

這年冬天,2月13日(農曆十一月十九日),道光皇帝下旨:「著將伍敦元(伍秉鑒)所得議敘三品頂帶,即行摘去,以示懲儆。」這是道光元年,剛剛即位的皇帝需要立威,伍秉鑒撞上了他的槍口。

罷官的理由,是伍秉鑒作為行商領袖,沒能做好防範鴉片走私的工作:「鴉片流傳大陸,最為人心風俗之害,夷船私販偷銷,例有明禁,該洋商伍敦元並不隨時稟辦,與眾商通同徇隱,情弊顯然。」

一個月前,兩廣總督阮元向皇帝參了伍秉鑒一本,指責他協助走私鴉片:「蓋洋商(即洋行商人,如伍秉鑒等,不是外商)與夷人最為切近,夷船私帶鴉片,即能瞞臣等之耳目,斷不能瞞該商等之耳目……乃頻年以來,從未見洋商稟辦一船,其為只圖見好於夷人,不顧大陸之受害,顯而易見。洋商內伍敦元系總商居首之人,責任尤專,各國夷情,亦為最熟。今與眾商通同徇隱,殊為可惡。」

在大清特色的體制下,行商們承擔了外貿管理的職責,要為外商們的一切違法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以達到「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目的。反走私的第一責任人並非政府,而是為外商擔保的公行商人。這一制度設計,為官員們提供了絕佳的進退空間,既可以高調打擊走私,抬高「尋租」的行情,又不必親自動手,且可以隨時推卸責任。

阮總督要彈劾伍老闆,根據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史料,實在是因為當年發生的「葉恆澍事件」令他十分生氣。犯下命案的葉恆澍,是澳門行賄基金的負責人之一,為了保命,居然在牢裡揚言要公開廣東官員們的貪腐證據,最終,還真的僅僅被追究了走私罪,逃脫了命案。

走私鴉片一度是廣東的熱門生意。就在4年前(1817年),伍秉鑒為一起存在爭議的鴉片走私案,被迫承擔連帶責任,而被判罰16萬兩白銀巨額罰金。犯下那起走私案的,是一艘美國商船「渥巴希號」(Wabash)。伍秉鑒不僅被罰款,還似乎和「案發地」澳門的「同知」(副市長)鍾英結下了梁子——鍾英因此事被問責,險些丟官,而記恨伍秉鑒。根據馬士的記載,「葉恆澍事件」發生時,已經升任廣州知府的鐘英試圖運用此事報復伍秉鑒,推動總督進行彈劾。

道光皇帝還是給伍秉鑒留了情面,雖然奪去了他的頂戴,「仍責令率同眾洋商實力稽查,如果經理得宜,鴉片漸次杜絕,再行奏請賞還頂帶,倘仍前疲玩,或通同舞弊,即分別從重治罪。」

巨大壓力下,伍秉鑒等行商,也給外商們正式發出警告:停泊在黃埔水面上的鴉片走私船隻必須即刻退出,否則公行將報官處理;今後只有出具不裝載鴉片的「甘結」(保證書),公行才能對外商的商船予以擔保。而公行的擔保,是外商在華進行貿易的通行證,沒有擔保,一切貿易都是非法的。

充門面

儘管行商們的日子並不好過,但面子還是要撐起來的。

1823年,被美國商人惡意欠款100多萬美元、到白宮上訪未果的廣東「行商」潘長耀去世。次年,只為外商討債的大清政府,宣布他的「麗泉行」破產,對其全部財產進行拍賣,以便償還他的外國債主,保住天朝臉面——至於他的外國債權如何收回,大清政府是從來不在乎的。

潘的遺產中,最有價值的,就是那座占地1公頃的豪宅,位於廣州西關,被外國人稱為「宮殿式的住宅和花園」。英國著名建築師和風景畫藝術家、設計過倫敦聖·彼得大教堂和英國下議院的Thomas Allom(1804-1872年),曾為這座豪宅繪製了一套畫,至今仍能以極高的價格馳騁書畫拍賣市場。而1926年發行的中國農墾銀行一元紙幣,主圖就是這座豪宅。

「行商」的豪宅,總是世界人民的關注對象。1817年,英國使團副使HenryEllis,訪問了伍秉鑒的豪宅:「浩官(伍秉鑒)的別墅儘管還沒有全部完成,價值已達200萬元(約合如今人民幣2.88億元),其規模與其財富相匹配。這座別墅、或稱為宮殿,分為幾個組團,以一年四季的不同題材大量採用鍍金和雕刻裝飾,顯得極有品位。」

另一位美國牧師Howard Malcom,則記載了伍秉鑒豪宅室內的奢華:「除了華麗的中式燈籠,還懸掛著不同規格和款式的荷式、英式和中式枝形吊燈。義大利的油畫、中國的掛軸、法國鍾、日內瓦的箱子、不列顛的碟子等裝飾著同一個房間,並點綴著來自世界各地的自然珍品、蠟制水果模型和造價不菲的白鑞製品。」

潘仕成的「海山仙館」,絲毫也不輸於伍家花園。美國人William C.Hunter在《舊中國雜記》一書中,記載道:「得到許可到潘庭官在泮塘的美麗住宅去遊玩和野餐是一種寵遇……規模宏偉,有布局奇巧的花園,引水為湖,疊石為山,溪上架橋,圓石鋪路,游魚飛鳥,奇花異卉,千姿百態,窮其幽勝。」

一名法國人則在《法蘭西公報》上炫耀說:「這一處房產比一個國王的領地還大……這花園和房子容得下整整一個軍的人。房子周圍有流水,水上有描金的中國帆船。流水匯聚處是一個個水潭,水潭裡有天鵝、朱鷺以及各種各樣的鳥類。園裡還有九層的寶塔,非常好看。有些塔是用大理石建造的,有的是用檀木精工雕刻出來的。花園裡有寬大的鳥舍,鳥舍里有最美麗的鳥類……婦女們居住的房屋前有一個戲台,可容上百個演員演出。戲台的位置安排得使人們在屋裡就能毫無困難地看到表演……大門外不遠處有一個印刷所,潘庭官在這裡印刷他家族的傳略,以傳之後世。」

WilliamC.Hunter居然還打聽到了,這座宮殿其實是潘仕成的後宮,他在這裡供養了50個妻妾、80個童僕,以及30多名花匠和雜役等。《清朝野史大觀》說:「潘仕成盛時姬妾數十人,造一大樓處之,人各一室,其窗壁皆用玻璃,彼此通明,不得容奸。」

如同皇家園林常常與天朝尊嚴掛鈎一樣,豪宅一直是廣東「行商」的重要名片,並非私人玩物,而是營銷工具,顯示著、或者假裝顯示著他們的資產實力及政經資源,成為中國式富豪的標準配備。著名傳教士衛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說:「行商獨占時代,廣州商人之中,在其行館中皆附屬有工程浩大、各式具備的花園。」這些花園的規劃設計上,充分考慮到了大規模接待的公關功能,比如花園裡的步道就大大超出了一般路徑尺度。

「行商」們在後花園「燒」了不少錢,以此維護臉面、展示實力,而這些門面與他們的生意一樣脆弱,不知道何時會突然失去。

怪買賣

表面風光、內里精光的行商,還有個令國際貿易界側目的中國特色——「貴買賤賣」。

當時的美國商人Sullivan Dorr記載,「行商」倪秉發在進口西方產品時,給外商們(主要是英商),提供高出市場價9%~15%的報價,但要求賒銷。同時,他在向外商們(主要是美商)出口茶葉時,不僅價格低於市場價,而且也提供相當數額的賒銷。

如此反向操盤,大大地擠壓了獲利空間。弔詭的是,這卻並非倪秉發一人的風格。那位因在美國起訴債務人、並向白宮遞交上訪信而「名留青史」的潘長耀,也是如此。

波士頓的一個商人評價潘長耀「腰纏萬貫,生意興隆,賒賣貨物時很隨意」,但「愛空許諾,臨了支吾了事。」另一商人Thomas W.Ward也有同感:「他(潘長耀)富有、愛巴結人、講究禮數,有時給些好貨、有時供貨又極糟糕,做生意時三心二意,你和他說話時得留個心眼,因為他老是空許諾,卻自行其是,這種人可不常見。」

如此做生意,質量與服務都成了大問題。SullivanDorr在1799年的家信中記載說,潘長耀「精於摻雜茶葉」,因此在上一年度遭到英國東印度公司拒收。1803年,這位美商又抱怨:「自從水官(潘長耀)同意提供40箱小種茶後,我大概找了他20次,他卻沒法拿出貨來。」

因為雙向賒銷,潘長耀和倪秉發在大量拖欠英國人貨款的同時,也成為美國商人們的大債主。潘在美國通過法律渠道追討的債權,就高達100萬美元以上,而美商也至少欠倪秉發11.5萬美元以上。美國當代律師、學者Frederic D.Grant的研究表明,在潘的一系列討債訴訟中,美商總是抱怨賒帳買來的茶葉質量太糟,並以此為藉口,拒絕兌現期票,甚至反訴潘。

中國商人反常的「貴買賤賣」,其實出於兩個看似矛盾的動機:

一、通過「貴買」及從外商處獲取賒銷權,間接獲取流動資金貸款,應對中國國內的融資難問題;

二、通過「賤賣」及給外商提供賒銷,獲取貿易機會,保住自己的「行商」資格,拆東牆補西牆、用後帳填前帳,延緩經營危機爆發。

顯然,從融資的角度看,這兩種操作是反向對沖的。但是,資金與市場,卻又缺一不可,潘長耀、倪秉發們由此陷入惡性循環:犧牲了利潤的「貴買賤賣」,造成資金進一步緊張,進而更深地依賴「貴買賤賣」。如此飲鴆止渴,在出口商品的質量上做點手腳,也就幾乎毫無懸念了。當時費城最大的茶葉商人Stephen Girard指出:「賒帳的商人可能獲得兩到三年的信用期,但既然他在價格上占了便宜,茶葉的質量大概就比信譽卓著的商人買到的茶葉差了許多。」

當然,這絕非真正有實力華商的做派。Stephen Girard也指出:「我不相信講信譽的中國商人,特別是那些經營優質茶葉的商人,會像那些為了獲得長期賒帳的商人那樣手段低劣地購入茶葉。」

十三行「總商」、當年的世界首富伍秉鑒,其產品質量就十分過硬。美國現代學者Foster Rhea Dalles在《舊中國貿易》(The Old China Trade)一書中說:「無論是保證書還是茶柜上的商標,他都言行一致,在倫敦、阿姆斯特丹、紐約或費城,他的茶葉質量絕對保證」。同樣,在伍秉鑒之前擔任「總商」的潘振承,也十分關注質量。1783年,英國東印度公司退回1402箱質量有問題的武夷茶,潘振承沒有二話,立即賠償,開創了先例,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商業聲譽。

問題在於,儘管喜愛向老外們炫耀財富,大多數的中國商人卻既無資金實力、又無管理能力,經商如同摸著石頭過河,混一天是一天,不斷透支信用與信譽的「虧本買賣」,也就成了苟延殘喘的強心針。

而正因如此,無論政府還是外商,都從心裡看不起中國的商人。政府對商人們退出生意都予以嚴格限制,很重要的一個心理因素就在於「蔑視」。

無寧日

1826年,伍秉鑒終於盼到了花費巨資、苦候17年的退休證。

東印度公司的文件對此評價說:「他擁有大量資本和高度的才智,因而在全體行商中,居於卓越的地位,他的財富與地位的影響,反而使他由於天性懦怯,致有某種程度上的抵消,以致不適宜於與一個專制和腐敗的政府的官吏抗爭,所以在很多事例中,他就成為他們巨額勒索的犧牲者。我們相信,他急於現在退休主要是希望保護他的財產。」(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

但是,他個人雖然退了,家族卻無法退出,公司管理的擔子交給了四子伍受昌,開啟了這個家族的第三代,而伍秉鑒本人則在幕後垂簾聽政。誰都確信他依然是幕後的掌舵者,有了麻煩還是要找他。

1831年,年輕的第三代「浩官」伍受昌差點送命——他在兩廣總督及粵海關監督面前,為英國東印度公司疏通關係,請求准許其在商館前建築碼頭。結果,這大大刺激了廣東巡撫朱桂禎,下令將他下獄處斬。嚇壞了的伍受昌長跪1小時,再加上粵海關監督的說情,才得以逃脫。兩年後(1833年),伍受昌因病去世,年僅33歲,很難說,他的早亡與巨大的壓力沒有關係。

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伍秉鑒,此時已經64歲,只好強打精神,安排五子、年僅14歲的伍紹榮(伍崇曜)接班,成為第五任、也是第三代的第二位「浩官」。

年輕的伍紹榮,不僅繼承了一份碩大的家業,而且也繼承了一份碩大的麻煩——隨著中英之間圍繞著鴉片貿易的衝突越演越烈,被大清帝國當作中外貿易緩衝物的行商們,兩頭受氣、處境艱難。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伍家參與了鴉片走私,但這絲毫不能阻止新任兩廣總督林則徐將他們拘禁起來,敲山震虎,給洋「猴」們殺只「雞」嚇唬嚇唬。

林則徐將年僅20歲的伍紹榮投入了大牢,給已經70歲的首富伍秉鑒戴上了鎖鏈,讓他出席行商會議。與會的其他行商們,則都被摘去了代表著地位的頂戴(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根據廣州的英文報紙《中國叢報》(Chinese Repository)記載,1839年3月23日,披掛著鎖鏈的老首富,來到寶順洋行(Dent&Co.),催促寶順的老闆、英國商人顛地(Lancelot Dent)趕緊進城繳煙。老人「苦苦哀求,指著自己去了頂戴的帽子和脖上的鎖鏈說,如果顛地不進城,他肯定會被處死」。

此時的首富,是否會在心中埋怨創業的父親: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責任編輯: 王君  來源:中國經營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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