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於伏海:女教授找高官擺平女法官?

作者:
北京市委,是中國大陸的一個社團——中國共產黨的一個機構,不是行政機關,不是司法機關,更不是立法機關,但是它或者它的職員也能接受他人請託,幫他人維護正當權益或者謀求不正當權益。特別是幫助司法案件的當事人去找審判法官說項,就更是對司法的嚴重干預。北京的法院尚且如此,那其他地方的法院可想而知了。

這幾天有一條微博流傳很廣,微博說,一個女教授打離婚官司,前後開庭五次,在幾無勝訴的萬般無奈之下,她找了北京市委,才得到了法官的支持,獲得了對自己有利的判決。主審該案的法官正是這幾天被槍殺的女法官。

如果微博所說屬實,那說明中國司法真的是不可救藥了,而司法的重心即法院,就更成為戕害法治、踐踏法律的橋頭堡了。

女教授,據說還是北大的,學歷應該很高,見識應該很多,思想應該先進,即便不是法學教授,那也應該具有一定的遵法守法的理念,具有一定的法治思維,但是她打離婚官司,找到了北京市委,讓市委出面幫助她,而且市委也幫助了她,她勝訴了。

北京市委,是中國大陸的一個社團——中國共產黨的一個機構,不是行政機關,不是司法機關,更不是立法機關,但是它或者它的職員也能接受他人請託,幫他人維護正當權益或者謀求不正當權益。特別是幫助司法案件的當事人去找審判法官說項,就更是對司法的嚴重干預。北京的法院尚且如此,那其他地方的法院可想而知了。

女法官,主審上述微博說的離婚案件,開庭五次,沒有結果,北京市委找到了她,判決結果就出來了。法官判案應該依據法律和事實,如果聽當事人的請託人的,那就背離了法官獨立審判的制度,侮辱了穿在身上的法袍,玩弄了當事人和法律,也給自己的清白蒙上了陰影。特別是如果案件本來是對方勝訴,因為市委的干涉,對方敗訴了,那對對方就是不公的,對對方的律師也是不公的。

上述案件還只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如果是民告官案件,即行政案件,那法官和法律恐怕就更被玩弄的體無完膚一敗塗地了,比如,區政府被起訴了,大家想想,區長找市委不比教授找市委容易?市政府被起訴了,法官還敢判市政府敗訴,哪怕市政府違法行政?

這個微博事件的相關當事人,女教授、市委人員和法官,可以說都是社會的成功人士或者受教育較高的人士,他們本來應該率先垂範,為低學歷人士或者底層人士帶好頭,讓底層人士從他們身上能夠看到社會的進步和公正的實現,可是,當只有通過非正常手段才能維護合法權益或者只要使用非正常手段就能取得非法權益,而底層人士幾乎不可能擁有這種非正常手段時,社會底層怎麼辦?底層人士聘請的律師也是底層律師,這些律師怎麼辦?

女教授找市委擺平女法官,這樣的故事,中國是不是還有很多?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作者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6/0304/702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