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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學良:我們要感謝「文革」的五條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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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的諸多正面積極後果,歸結為一點,就是告訴全中國的幹部和民眾,那條政治經濟極端主義和意識形態原教旨主義的道路,無人可以走通。

今天是「四·五運動」40周年紀念日,雖然中國持續十年的所謂「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簡稱「文革」)」的結束,是以1976年10月「四人幫」被逮捕為標誌的,但從某種意義上說,「四·五運動」是「文革」結束的一個先聲。

今年是中國重大事件「雙紀念」的特殊年份——正式發動文化大革命50周年紀念,和正式結束文化大革命40周年紀念。雖然在「文革」發動和結束的核心地區,這兩大紀念日都被歷史虛無主義掃蕩得罕見蹤影,在全球其它地區,卻有層出不窮的中文外文評論發表。這些文章的史料價值和評判立場各各有異,但似乎缺少了一個很重要的維度,那就是客觀評價「文革」的巨大正面後果,這裡的「客觀」是指避免極左的或極右的立場。

筆者在此整理出幾條理由,來解釋為什麼我們中國人要衷心感謝「文革」,依據的是歷史長時段的冷靜回顧,主要是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末的全中國上下各級的反省,那是最真切和豐富的時段。以下的羅列順序只是為了行文的方便,並不意味著前面的一條理由就比後面的幾條更重要。

至少有五條重要的理由

我們要衷心感謝「文革」的第一條理由,是它讓絕大多數中國人終於明白了,對中國傳統文化尤其是其中蘊含的倫理道德,不能否定得太徹底。中國知識界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批判,從十九世紀末起就一波波不間斷,但只有1949年以後,才進到由強大的國家政權動員組織全民來批判本民族的傳統文化、且任何人為之辯護都可能被打成政治犯的嶄新階段。否則,「文革」期間子女公開批鬥乃至肉體折磨父母的事不會那麼普遍。到此地步,社會不再是人間世界,而是倒退至「人對人像狼一樣」的野蠻狀態。

近年來中共官方大力推動恢復傳統文化,其實是不必要的,因為在任何一個正常社會裡,人們對本民族的傳統都會有適度的尊崇和揚棄。徹底否定本民族傳統的異常行為,只能發生在政治極端主義體制下。只要政府不去強力干涉,民間一定會有多種多樣承繼、發揚、轉換傳統文化的智慧和途徑。

我們要衷心感謝「文革」的第二條理由,是它讓絕大多數中國人明白了,剷除資本主義等於是經濟自殺。1949年以後的中國經濟政策是步步壓制資本主義活動的空間,到了「文革」就進入「割資本主義尾巴」的最後階段。1976年以後凡是出訪外國的中共領導人,都震驚於資本主義國家的繁榮。更讓他們難受的,是同為華人社會的港台新加坡,都比中國大陸富裕許多倍,而且多半是在「文革」期間經濟騰飛的,儘管它們那時也不是議會民主的政體。過去二三十年裡演化出的所謂「政治權力壟斷+經濟自由半開」的中國模式,就是這麼受啟發而源起的,成為中共官方喉舌向海外推展的「中國特色」核心板塊(參閱丁學良:《中國模式:贊成與反對》,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14年增訂版第2章)。

我們要衷心感謝「文革」的第三條理由,是它讓絕大多數中國人明白了,滾動式的互相揭發、無情鬥爭等於是政治上的集體自殺。「文革」中被殘酷批鬥的幹部和黨團員,大部分都是以前歷次運動中無情揭發批鬥別人的積極分子。他們本以為自己過去當過革命打手,就戴上了「鐵帽子」永遠受保護。他們沒有想到的是,「這場文化大革命,是革過去革過別人命的人的命!」林彪這句精確無比的話,講明了不斷革命、永遠革命的動力學。輪番迫害過他人的人,被更多的他人輪番迫害,終於把90%以上的人統統弄成了程度不等的受害者。於是,1976年後,聽到下一輪迫害的動員令,越來越難以形成「上面一呼,下面百應!」「全黨共討之,全民共誅之!」(林彪語)的紅潮。

我們要衷心感謝「文革」的第四條理由,是它讓絕大多數中國人明白了,中國不能自絕於世界文明主流,關起門來胡亂瞎搞。近代中國本是對外交流逐漸寬鬆,得此之便,全人類文明的多樣元素涓涓細流侵潤華夏,從沿海到大陸。這個大門在「文革」前已經狹窄異常,1966年起就完全關閉。於是多元、寬容、隱私、人道、人權、法治等等的現代文明要素,統統被塞進「西方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籮筐掃進垃圾堆。正是在這種「革命原教旨主義」的大環境裡,不但學習外語、閱讀外國書籍是思想犯罪,而且對思想犯判死刑、不注射麻藥就生生割喉也成為順理成章的「革命措施」(陳少京:「張志新冤案還有新的秘密」,《南方周末》2000年6月16日第10版)。多虧了「文革」對無數人施加的非人待遇,才使得人道主義、人權、法治這些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共推的價值,從官方的黑名單上解放出來,納入中國的法律和文件。儘管落實起來步步艱難,至少今天它們不再是官媒每日大批判的靶子。

我們要衷心感謝「文革」的第五條理由,是它讓絕大多數中國人明白了,領袖的權力不能是毫無限制、隨意濫用的。中國的民眾、知識分子、官員,絕大多數歷來對最高統治者的權力照單接受,並且還常為其作合理化的辯護(參閱胡德平:《中國為什麼要改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9-111頁)。毛澤東的特別權力自1943年中共政治局「三月會議」期間初步確立後,一旦遇到黨內同志的質疑,就以「革命需要」的理由順利過關通行。一直通行到「文革」中,把當年推舉毛為「黨皇帝」、對毛進行個人崇拜的團隊(劉少奇、彭真為首)碾碎為止,黨內高層才猛然醒悟;1967年「二月逆流」中陳毅的牢騷就是因此而發的(《文革名人:徐景賢最後回憶》,香港:星克爾出版社2013年版第126-129頁)。你只要讀讀1976年後眾多中共老幹部的談話和回憶錄,就會感受,他們是如何的痛切反省——他們是自己拼命賣力「造神」運動的可悲犧牲品。

全國達成共識的基礎

以上五條在筆者親身參與和觀察的視野里,是構成1976年以後十多年期間中國上下共識的基礎。若缺少了這些普遍分享的可貴認知,中國不可能從政經皆近乎崩潰的邊緣,那麼快就跨過深淵,邁入開放改革的復興正道。那個時段,中國有幾條不成文的「禁忌」,上下都不願意悍然打破,它們涵括政治、意識形態、經濟、社會管理、教育、文化、對外交往諸領域,生怕一打破又回到「文革」的深淵——那是幾乎所有官民的共同地獄,他們都還記憶猶新,不用提醒。

假如上述共識的內容被寫進普通學校的教科書,納入黨校的訓練大綱,編成公民讀物,當今中國的很多難題,都不至於在這麼低的水平上模糊出題、反覆爭吵。因為當今惑人和爭吵的諸多問題,當年大體上已經弄清楚了。可惜自1990年代初以來,以上共識所依賴的苦痛經驗和反思,被持續地淡化和火化,以至於到了近些年裡,中國大陸一些說法和做法,似乎依然沒有吸取十年「文革」的教訓。

物極必反,絕地易道

讀了本篇評論,可以預見有些讀者的反駁會很猛烈:為了以上那樣的共識也要衷心感謝「文革」?那些只不過是現代社會的普通常識,難道不搞十年「文革」,人們就達不到那樣水平的認識嗎?

對此我只能回答:確實,它們不過是現代社會的普通常識。可是在那個時代中國的特殊條件下,如果不是最高領袖帶領一幫人折騰多年,一直把那條起初有著最美好許諾的路子走到底,窮盡其一切的可能,最終殃及到絕大部分掌權者和普通百姓的根本利益,全國上下就達不到那樣強烈的共識。在1966年之前的中國社會裡,早就有少數人具有那種洞見,可惜社會條件並沒有提供給他們常規的平台和渠道去傳播。只有讓「文革」期間每日每時的殘酷現實當教員,才能啟蒙億萬幹部和群眾。在正常的社會裡可以通過正常程序及渠道主動展示的政治經濟常識,在不正常的社會裡,只能通過不正常的過程來被動展示。為此,我們要否定「文革」,又要感謝「文革」。沒有「文革」導致那些神話的無法掩蓋的公然破產,也許我們中國人連今天這樣有限富裕和有限自由的生活都過不上。

「文革」的諸多正面積極後果,歸結為一點,就是告訴全中國的幹部和民眾,那條政治經濟極端主義和意識形態原教旨主義的道路,無人可以走通。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FT中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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