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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富豪情婦閃婚 男子之後遇一系列怪事

這個男子名叫譚志堅,今年45歲,肇慶人,曾在廣州工作,是一個刑滿釋放人員。五年前,譚志堅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不過,對於法院的判決,譚志堅一直表示不服,他說自己是被人冤枉的,而設計陷害他的人,不是別人,正是他曾經朝夕相對的前妻阿蓮。

俗語說,一夜夫妻百日恩,阿蓮為什麼會設計陷害自己的前夫?譚志堅說,一切都是源於他知道了前妻的一個大秘密。譚志堅說,他本來是一個明星經紀人,交友甚廣。2007年6月份,在一次飯局中,偶遇隔壁桌的阿蓮,當時覺得對方不僅人長得漂亮、還舉止得體,就主動出擊去追求她。

雖然當時阿蓮自稱離異,並且有一個7歲大的女兒,但是譚志堅卻並沒有在意。兩個人似乎相見恨晚,很快就發展成為了戀人。

但就在兩個人準備結婚之際,譚志堅卻發覺阿蓮的身世似乎有點可疑。阿蓮住在廣州番禺區一處高檔的住宅小區,每天都不用工作,但卻有大把錢花,這些錢又是從哪裡來的呢?譚志堅經過多番打聽,竟然發現女友阿蓮還有一個特殊的身份——富豪的情人!

原來有位富豪已經包養了阿蓮七八年的時間,每個月多的時候給阿蓮8萬元,少的時候便給4、5萬元。阿蓮的女兒,正是跟富豪所生的。自己的身份被譚志堅發現之後,阿蓮便解釋稱,其實她並不想做別人的情婦,這完全是因為生活所迫的無奈之舉。那位富豪是有家庭的人,不能天天回來陪她,大概一到兩個星期回來一次,而阿蓮並不想過這樣的生活。

阿蓮還向譚志堅承諾,如果以後能和他一起回歸正常人的生活,那麼在結婚後她就會斷絕跟富豪的往來。因為有了阿蓮的這個承諾,譚志堅對這一切都沒有介懷,反而決定搬進那個富豪為阿蓮購買的住宅,跟阿蓮一起同居。

譚志堅表示,他當時是真的喜歡阿蓮這個人,對於結婚,譚志堅就只有一個要求,那便是阿蓮必須和富豪說清楚,並且不能再用富豪的錢了。於是在相識四個月後,譚志堅跟阿蓮便閃電結婚了。

但是,婚後幸福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多久,譚志堅和阿蓮的矛盾就爆發了。據譚志堅說,在結婚一個星期後,富豪知道了阿蓮偷偷結婚的事實,便馬上就斷了她的經濟來源。而阿蓮竟然覺得,這是因為譚志堅在背後搞鬼,將結婚的事告訴了富豪,才會導致她沒錢花,於是兩人間爆發了激烈的爭吵。此事發生之後,譚志堅跟阿蓮便經常吵鬧不斷。在結婚28天後,兩人便正式離婚了,房屋和車子都歸了阿蓮。

但是,離婚後的兩人,卻又經常住在一起。譚志堅稱,離婚後他還專門在阿蓮住處的隔壁租了一間單身公寓供兩個人幽會,因為阿蓮想一邊做富豪的情婦拿家用,一邊又想和他保持地下情的關係。

但是,這樣的做法很快就變成了譚志堅的噩夢。2008年2月25日凌晨,譚志堅稱在徵得前妻阿蓮的同意後,他從停車場開走了阿蓮的轎車。但是沒想到三天之後,譚志堅卻突然接到小區保全部負責人的電話,稱阿蓮已經報警,跟警方說她的車被自己偷了,而且警方正在四處尋找他。

明明是阿蓮同意他開走的,怎麼就變成偷車了呢?譚志堅立刻打電話給了阿蓮,但是電話那頭的阿蓮卻聲稱要將譚志堅弄進監獄。這個時候譚志堅突然想起之前阿蓮跟他吵架時,曾多次聲稱要「玩死」自己。譚志堅認為,阿蓮可能因為怨恨他將她是別人情婦的隱情爆了出去,故意設的一個局來陷害他,只要他去到派出所,自然就會人贓俱獲,那麼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於是譚志堅便沒有開車去派出所向警方說明情況,而是試圖打電話勸前妻銷案,私底下解決兩個人的恩怨。就這樣,譚志堅前後多次拒絕了辦案警察的要求,雙方耗了近5個月時間。而在這段時間,譚志堅稱自己一直和阿蓮有聯繫,並告知她隨時可以來取車。但是,譚志堅自己一直沒有把阿蓮的車還回去,這樣的做法便讓警察以為他是畏罪潛逃,於是下了通緝令通緝。

2008年7月1日,就在案發4個多月之後,譚志堅回到廣州準備將車還給阿蓮時,卻沒想到在賓館裡被突如其來的警察抓獲。2009年4月,番禺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譚志堅犯盜竊罪成立,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3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譚志堅不服一審判決,便上訴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隨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譚志堅犯盜竊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一審判決,發回番禺法院重審。而經過市區兩級法院反覆審理6遍,同一案件、同一罪名在同一法院,先後被判處實刑、緩刑再回到實刑。而譚志堅最終因犯盜竊罪,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

對於法院的判決,譚志堅一直表示不服,他執意認為是前妻栽贓陷害,而番禺當地的司法機關,在沒有弄清事實真相的前提下,多次對該案件作出誤判導致他蒙冤坐牢,他曾經甚至試圖在獄中吞針自殺來自證清白。在經歷3年牢獄之災後,2012年4月份,譚志堅刑滿釋放。出獄之後到現在這四年間,譚志堅一直堅持向上級法院申訴,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在公安機關當時的筆錄裡面可以看到,阿蓮認定譚志堅偷走了她的車,並且她認為譚志堅當時是因為看中她的錢才和她走在一起的。兩人離婚後,她並沒有跟譚志堅糾纏不清,也沒有借車給譚志堅,譚志堅開車的鑰匙是他偷偷配的。另外阿蓮還稱,離婚之後譚志堅經常打電話來騷擾她,還多次打電話到公安部門說阿蓮家裡有人賭博,嚴重影響她的生活。無法忍受譚志堅騷擾才指控他偷車?這些跟譚志堅所說的感情藕斷絲連截然相反。對此,譚志堅拒不承認有糾纏不清的事實。

不過,記者經多方打聽發現,譚志堅在廣州經紀人圈裡面曾經有一個外號,叫做「主持人殺手」,意思是只要跟他合作過的主持人,到頭來都是不歡而散,而且事後譚志堅會對主持人糾纏不清。

早在2006年,本土歌手張曼莉就曾經召開新聞發布會自爆遭遇不良經理人騷擾,這而個人正是譚志堅。但是對於這樣的過去,譚志堅不願意回應。

那麼,偷車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呢?當記者和譚志堅一起來到阿蓮的住處了解情況時,卻發現在偷車案發生後,阿蓮就將這裡的房子賣掉搬走了,並且換掉了電話號碼。

而在一份由保險公司提供的報案登記表上,上面顯示阿蓮曾經向保險公司說過偷車事件是熟人做的,希望保險公司銷案。

同時,譚志堅和阿蓮經常光顧的一家汽車美容店的員工,也證實兩人的關係一直非常密切,發生偷盜汽車的可能性不大。

2015年1月,譚志堅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後,第一巡迴法庭受理了譚志堅的訴求。隨後,最高院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了指令再審的決定書。堅持了八年,譚志堅最終再次迎來了為自己證明清白的機會。雖然再審的最終結果尚不知何時出來,但至少給了他翻案的希望。而這件事的真相,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法律將會告訴我們一個答案。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騰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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