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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心起 浙江婆婆15萬雇兇殺死兒媳

備受關注的浙江寧波慈谿市女護士遇襲身亡案有最新進展。澎湃新聞24日從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雇兇殺兒媳的婆婆張某某被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兩名分別為張某某提供實施「殺人服務」及「雇凶仲介」的被告人趙某甲及趙某乙,也因同罪被法院分別判處死緩及有期徒刑8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受害人丈夫(即被告人張某某的親生兒子)也以家屬的身份,與兒子及丈人、丈母娘一起作為原告人,向包括其母親在內的3名被告人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該訴請同時也被法院支持,法院判令3被告人共同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50萬元,其中婆婆張某某承擔30萬元,另2被告人分別承擔17萬與3萬。

據都市快報9月20日報導,此前開庭時,據婆婆張某某交待,其雇兇殺人的最直接動機,是因為看到兒子、兒媳恩恩愛愛的樣子,認為是這個女人搶走了自己的兒子。由於嫉妒心起,才因此雇兇殺人。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某因家庭瑣事長期對兒媳趙某(歿年33歲)不滿並懷恨在心。2015年夏天,張某某在慈谿市滸山街道峙山公園鍛鍊時認識被告人趙某乙,後多次向趙某乙提出雇凶捅刺趙某。2016年2月初,趙某乙將被告人趙某甲介紹給張某某,由張某某出資人民幣15萬元雇用趙某甲用刀捅刺趙某,後張某某帶著趙某甲到現場踩點,並按照趙某甲、趙某乙的要求提供了刀具、手套等作案工具。

2016年2月16日7時許,被告人張某某與持刀的趙某甲至慈谿市滸山街道金山新村36號樓二單元樓下,趁被害人趙某出門上班之際,由張某某將趙某騙至一樓架空層處,趙某甲上前持刀捅刺趙某腹部後逃離,張某某隨後繼續用刀捅刺趙某,致趙某腹主動脈、下腔靜脈、肝臟被刺破而失血性休剋死亡。張某某後將趙某拖至該架空層西側用廢棄門板掩蓋,並清理現場血跡後逃離。

婆婆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某雇用趙某甲合夥殺死被害人趙某。被告人趙某乙將趙某甲介紹給張某某,由張某某出資雇用趙某甲用刀捅刺被害人趙某,系共同犯罪,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3被告人刑事責任。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法院予以支持並認定。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某提出犯意、雇用他人、準備犯罪工具、踩點、親自實施殺人行為、掩蓋罪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趙某甲受張某某雇用、夥同被告人張某某踩點、實施殺人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其地位、作用略小於被告人張某某。被告人趙某乙在雇兇殺人犯罪中傳遞雇凶信息、為僱主介紹被雇用者、在準備犯罪工具中參與部分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

寧波中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雇用他人並親自實施殺人行為,非法剝奪親人的生命,主觀惡性極大,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趙某甲為牟取非法利益,受僱實施殺人行為,並致人死亡,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但鑑於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略小於被告人張某某,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告人趙某乙在雇兇殺人中充當「仲介」,犯罪後果嚴重,但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也未收取報酬,故對其減輕處罰。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澎湃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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