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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6歲女孩遭綁遇害 真相竟比電影更殘酷

綁匪將三人從龍崗綁至惠州山林中的一處空房內。

一個遠比電影情節沉重的真實案件。

三男子被檢方指控,設套脅迫深圳一保全公司龍崗分公司老闆殺人,並拍下殺人視頻,藉以勒索錢財。今日,該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人當庭稱,三人為實施勒索竟謀殺他人,作案手法「匪夷所思、令人髮指」。

作案手法「匪夷所思、令人髮指」。

深夜綁架

三男子被檢方指控,設套脅迫深圳一保全公司龍崗分公司老闆殺人,並拍下殺人視頻,藉以勒索錢財。今日,該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人當庭稱,三人為實施勒索竟謀殺他人,作案手法「匪夷所思、令人髮指」。深夜綁架這一案件從一宗綁架案開始。1月28日,深圳一保全公司龍崗分公司老闆馮某被親友發現電話無法接通,人也失去蹤跡。親友發現,馮某在當日凌晨與多名朋友酒吧聚會後,與另一朋友楊某健一同離開,此後兩人均失去蹤跡。

馮某的妹妹在當天晚上6時許向龍崗盛平派出所報人口失蹤案。但晚間8時許,馮某家屬聯繫警方告知馮某已安全回家,稱在兩名匪徒脅迫下殺人。當日晚間,馮某與朋友楊某健一同向警方投案。馮某失蹤當夜因酒醉並不知道被綁架的具體情形。楊某健則向警方描述了被綁架的情形。

按照楊某健的說法,凌晨散場之後,馮某約了一名早前在酒吧認識的女孩,兩人駕車在龍崗正中廣場附近等待女孩過來。

女孩過來之後,一輛車追撞他們的車,車上下來三男子,持槍將他們三人一同綁架。「拿走了我們的手機,還給我們戴上頭套。」楊某健如此描述,他們被帶上車,行駛約莫40分鐘,被帶入一棟空房子內。

馮某在這棟房間內清醒過來。他向警方描述稱,他和朋友楊某健均被捆綁,期間兩名蒙面男子進進出出,檢查他們是否被綁好,其中一名男子還持有一把手槍。

馮某的供述中回憶道,

對於綁架他們的原因,曾有一名綁匪表示,是其父親得罪了他們的老闆。

馮某則向對方求饒,詢問老闆是誰,請他們原諒。

一名綁匪落網後的證言也顯示,馮某和楊某健都向他們求饒,希望放過他們,並稱可以給錢。但是綁匪並未提出索要錢財。

「殺人遊戲」

到當日下午時分,綁匪突然宣稱要玩「遊戲」。綁匪將一同綁來的女子從樓上帶到房間。馮某在供述中表示,他認出這名女子,早前雙方在酒吧內相識。女子手被綁在後面,嘴巴被白色透明膠帶封住,他們安排女子在椅子上坐下。

一名綁匪的供述顯示,他提出來這個遊戲的規則是,讓馮某與朋友楊某健在15到20分鐘內將女子殺死。

兩名綁匪將事先準備好的煤油潑灑在馮某及其朋友楊某健身上,還拿來了棉被也澆上汽油,隨即將他們鬆綁,然後關門出了房間,並將一把水果刀扔進房間。

作為要挾,兩名綁匪則在房間外點燃蠟燭,並語出威脅。「說如果不做掉這個女的,就讓我們三個人死在一起。」馮某回憶說,他透過窗戶看到對方點燃了蠟燭,還在用手機對他們錄影。

馮某供述稱,這一過程中,他和楊某健都非常痛苦,向對方求饒,一度他還拿起刀,但下不了手,躺在地上乾嘔。此後對方在窗戶外發出最後通牒,從10開始倒數。楊某健的供述中也稱,見他們遲遲不捅女子,對方十分惱火,要把點燃的蠟燭扔在被子上。

兩人在這一受迫情況下,對女子行兇。兩人均稱,由楊某健先刺女子腹部一刀,刀沒有拔出來,馮某再有觸碰這一刀把。

但馮某多次辯稱,他只是在對方的逼迫之下,象徵性的摸了刀把,供對方拍照,並沒有真正想要殺死女子。

受害女子年僅16歲,警方事後找獲其屍體時仍處於捆綁狀態,警方還在案發房子內找到受害者的高跟鞋。

埋屍樹下

馮某供述稱,見他們都有動手,綁匪將他們帶到一個小的房間單獨關押,他曾聽到女子在隔壁房間呻吟。此後綁匪進來通知他們,女子已經死亡。

被害女子年僅16歲。事後的法醫鑑定顯示,女子系腹部被刺,導致腹部主動脈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

期間兩人將綁在手上的約束帶掙脫。到當天下午7時許,兩名綁匪曾怒氣沖沖的表示,「老闆交代,要將你們弄死,慢慢的弄死。」馮某稱被對方拉到廚房,用棉被蓋住身體。

但就在此時,背後傳來腳步聲,他看到有一把手槍掉落在地,朋友楊某健則撿起手槍追了出去。

馮某也追了出去,看見有兩名男子騎著摩托車逃走了。馮某往山上跑,但被楊某健拉住,稱對方做賊心虛,不會回來了。

兩人發現早前被刺的女子,仍被捆綁,已經死亡。馮某稱,楊某健將女子的屍體背到戶外,最終藏屍在香蕉樹下的溝中。

兩人下山,馮某稱當時楊某健曾提出來不要報警,並語出威脅,稱報警的話會將全部責任推給他。

當晚8點多,馮某在一個販賣部找到電話,發現自己已被綁架至惠州。他與家人聯繫報告平安。隨後兩人找了一輛車搭乘,後在高速路口處分開,各自回家。28日晚間10時許,馮某到派出所投案,次日凌晨4時許,楊某健也到派出所投案。此時兩人均是綁架案的受害者角色。

嫌疑人實施綁架時使用的作案車輛

真相大白

這一綁架案發生於1月28日凌晨到當日晚間8時30分許。兩天之後,1月31日凌晨1時許,一名綁匪

根據楊某臨的供述,楊某健事先提供了一個劇本,整個綁架案實則是按照劇本來進行「演戲」,他們還提前購買作案物品,現行踩點,在惠州找到一處實施綁架的地點。

而為了讓戲演得真實一點,他在當著馮某的面毆打楊某健時,還會下手更狠,避免被馮某看出破綻。

警方此後還在楊某健的住所處提取到了「劇本」。劇本中也明確記載,

「要錄下作案過程,並告訴他(指馮某),我老闆不但要你死,而且要你死得身敗名裂,將你殺人的視平(別字)散發出去,再給你做個畏罪四殺的現場。」

劇本中還提及楊某健個人扮演的角色,「我拼死撲救,搶了你們的槍,你們為保命而逃跑。」

面對證據以及證人指控,楊某健也承認其密謀此案。檢方指控楊某健的作案動機,是通過拍攝殺人視頻,藉以在事後向馮某進行勒索。

嫌疑人在荒嶺找到空房,撬門而入

到底為何?

今日庭審中,馮某就表示,直到被關進看守所他才知道,竟然是朋友密謀害他,早前他一直以為兩人均是受害者。

馮某的兩名朋友在證言中在提及對馮某的印象時表示,馮某經濟條件較為寬裕,心比較軟,也很講義氣。楊某健與馮某相識已超過十年。馮某與楊某健的一名親屬曾共同在海外留學,兩人在海外建立聯繫,回到深圳後也經常聚會,馮某由此結識了楊某健。

據悉,楊某健曾長期在惠州經營六合彩生意,後在惠州當地被警方查處,因賭博罪被判刑。目前在深圳經營「一元購」網站,該網站尚處於測試狀態。

馮某的一名親屬在庭後則向南都記者表示,馮某如今身陷囹圄,禍起於交友不慎。

被脅迫殺人為何也遭控罪?

目前,楊某健以及兩名綁匪均被指控故意殺人罪。公訴人在今日庭審中發表公訴意見時,直稱本案「匪夷所思」、「令人髮指」。

而捲入案件中的馮某,同案被檢方指控故意傷害罪,羈押已經10個月。公訴人一方面指出,從犯罪事實來看,馮某有參與到刺傷被害女子。

但公訴人也承認,馮某是在脅迫之下作案。

公訴人回應稱,生命權高於一切,未經法律許可,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侵犯他人的生命權,即便是在自生性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亦不能犧牲他人性命來保全自己。無論是從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馮某的行為都不被允許。

公訴人還指,從事後來看,馮某當時即便不參與傷人,生命亦不會受到威脅,屬錯誤的判斷了形勢。

馮某在法庭上則多次仰頭長嘆,辯稱並沒有傷人,稱當時已經做好了被殺的準備。

馮某的辯護律師為馮某做無罪辯護,他們的辯護理由主要基於,法醫鑑定顯示死者的身上的窗口符合「一次性捅刺作用所形成」,根據證據顯示該刀系由楊某健所刺,不應認定馮某參與刺人。目前該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新華報業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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