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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定性重大政改 王岐山或轉任新職

近日,大陸推出《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簡稱《方案》),並強調這是重大的政治改革。此前,黨媒已有聲音要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實現對所有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進行監察監督的全覆蓋。有分析認為,王岐山或將出任新的國家監察委主任;監察改革可能整合原有的紀委、監察、反貪、瀆偵等資源,一方面可擴大中紀委職權,讓其反腐更有力;另一方面,新監察機構隸屬國家行政機構,也顯示出習近平要改革中共體制的傾向。

11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文,要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進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且中南海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指導、協調,而試點的三地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並由地方一把手任組長。

《方案》指出,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將和紀委合署辦公。

據公開的資訊,在中共現行的黨政體系中,中紀委屬於黨務系統,監察機關是政府部門,反貪局屬於檢察系統。在實際運作中,監察部門與紀委是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班人馬,在涉及中共黨內與非中共黨內的監督案件時,往往存在一些銜接問題。

「試點方案」顯示,新組建的監察委與其他的國家機關平行,是相對獨立的行政機關,各級監察委員會將由相應級別的人代會直接產生。這意味著試點地區的監察委員會要向人大匯報工作,這與之前各地監察部門的官員由省長提名產生是不同的。

有分析認為,要建立統一的綜合性的「反腐敗工作機構」,還意味著更多資源將被整合到紀檢監察的體系。典型的如原隸屬檢察院的反貪污賄賂、反瀆職偵查等部門,都將劃入監察體系,形成真正的「大監察」格局。這樣,從行政層面提升了紀委的地位,也解決了紀委難以直接適用國家法律的問題。

這次的「試點方案」還明確表示,要「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因此,有觀點認為,這意味著今後包括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醫院、學校在內的所有國家財政供養的組織、群體,都將納入國家監察委員會的監察範圍。

而目前,監察機關的監察對像不包括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

今年7月14日,親習黨媒《學習時報》上刊登的《通過修法完善國家監察體制》一文又公開建議,由中共中央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負責對中共中央所有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進行監察監督,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國家主席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且把檢察機關的反貪局機構和審計機關併入國家監察機關,繼續實行中紀委與國家監察機關合署辦公,同時改革紀檢監察領導體制,讓國家監察機關實行垂直領導體制,擴大監察對像,實現監察全覆蓋。

海外輿論推測,在試點結束後的「全國推開」階段,當局將會設立國家層面的監察委員會,而王岐山極有可能在中共十九大後出任新組建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還有分析認為,習王將中共黨內的「執法堂」——中紀委和其它反腐機構合併並移植為國家行政部門,一方面可擴大中紀委職權,讓其反腐更有力;另一方面,也顯示出習近平要改革中共體制的傾向。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阿波羅網於飛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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