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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惡警王文軍擰斷討薪女周秀雲脖子致死 被輕判5年律師憤怒

「判決肯定過輕了,他應該是故意殺人。當時周秀雲已經沒有任何動作,被他抓著頭髮在地上,幾分鐘以後被他旋轉式擰斷脖子。發現她沒有反應以後,應該立即確認她已經死亡了,但是王文軍又佯裝她沒死,把周秀雲的頭髮踩在腳下。過了大概四十多分鐘,警車才過來把她抬到橋店派出所,又扔在那裡沒人管。當時零下好幾度,周秀雲穿著很薄的衣服,周秀雲當時沒死的話也會凍死的。這過程證明他一方面明知擰斷脖子會致人死亡,第二,即使沒死亡,他應該實施救助,(而他)不救助,就發生這種死亡,這兩種情況都是故意殺人。

周秀雲遭警察王文軍在虐打的照片,即使周倒地,仍遭王踩著頭髮。

王文軍判決書(律師提供)

在山西,一名女打工者2014年因討薪和公司保全起爭執,被隨後趕來的派出所警察毆打致死。該警察後被起訴,案件經5次延期之後,11月10日終於在太原市中級法院宣判,被告人警察王文軍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及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但曾代理該案的律師認為判決過輕,王文軍應以故意殺人罪判刑。

河南討薪女工周秀雲被打死一案中的被告人王文軍、郭鐵偉、任海波涉嫌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罪,11月10日下午在太原中級法院開庭宣判,其中王文軍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另兩人被判緩刑。

根據判決書,王文軍被指在執行公務中,對被害人周秀雲不當使用扭按頭部的徒手制止措施,明顯超出了合理限度,致周死亡,其行為已經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王文軍、郭鐵偉在執行公務中濫用職權,並致一人輕傷,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均已構成濫用職權罪。

曾代理該案的程海律師向記者表示判決過輕,王文軍的罪名應當是「故意殺人罪」。

「判決肯定過輕了,他應該是故意殺人。當時周秀雲已經沒有任何動作,被他抓著頭髮在地上,幾分鐘以後被他旋轉式擰斷脖子。發現她沒有反應以後,應該立即確認她已經死亡了,但是王文軍又佯裝她沒死,把周秀雲的頭髮踩在腳下。過了大概四十多分鐘,警車才過來把她抬到橋店派出所,又扔在那裡沒人管。當時零下好幾度,周秀雲穿著很薄的衣服,周秀雲當時沒死的話也會凍死的。這過程證明他一方面明知擰斷脖子會致人死亡,第二,即使沒死亡,他應該實施救助,(而他)不救助,就發生這種死亡,這兩種情況都是故意殺人。」

2014年12月13日,山西太原農民工王奎林等10餘人前往龍瑞苑工地討薪時與保全發生口角。龍城派出所警察到場後,對王奎林的母親周秀雲辱罵毆打,導致其不治身亡,父親王友志也被打至肋骨骨折。12月30日,涉案的王文軍等人被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批捕。

該案於2015年5月在山西太原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當天,死者家屬及律師均被阻止進入法庭旁聽。而案件審結後經過5次延期,直至一年半後才作出宣判。期間家屬因不滿法院一次次延期宣判,今年7月向太原市警局申請,要求上街遊行抗議。7月29日,警局給家屬下發「集會遊行示威不許可決定書」,以「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壞社會秩序」為由駁回遊行申請,家屬隨即向太原市法制辦遞交了訴願申請書。

本台記者在法院宣判後聯繫了周秀雲的丈夫王友志,不過對方表示目前不方便就判決表態。

「對不起,現在沒法說,不敢說。看看就知道了。以後再講,我現在沒法說,你不知道裡邊情況。」

據了解,在開庭前,有民眾給周秀雲的家屬製作橫幅,結果被派出所帶走。而開庭時,一些準備旁聽的公眾也被拒絕進入法庭。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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