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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批准「川普太小」?美國司法很頭疼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周三似乎對一名加州律師能否擁有涵蓋「川普太小」一詞的聯邦商標表示懷疑,因為美國專利商標局在一場關於相互作用的法律鬥爭中表示反對商標有與憲法言論自由權之間的關係。川普對這一司法糾紛沒有回應。

路透社今天報導稱,美國最高法院對「川普太小」商標持懷疑態度。法官們聽取了美國專利商標局對美國聯邦司法下級法院裁決的上訴中的論點,該裁決推翻了美國專利商標局律師史蒂夫·埃爾斯特(Steve Elster)駁回其在T恤衫上使用「Trump Too Small」商標申請的論點,稱這是對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不敬批評。

一些法官表示懷疑,對埃爾斯特的否認侵犯了他所聲稱的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權。

保守黨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告訴埃爾斯特的律師,他的當事人獲勝可能會給其他人的言論自由帶來問題。因為大概會出現一場商標『川普也是這樣,川普也是那樣』的競賽。

但自由派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則說:「問題是,這是否侵犯言論權?答案是否定的。」

埃爾斯特於2018年申請了該商標,援引了川普與美國參議員馬可·盧比奧在2016年共和黨總統提名候選人辯論期間的交流。川普早些時候曾侮辱盧比奧為「小馬可」。但盧比奧反駁說,川普的手小得不成比例。

據埃爾斯特表示,「川普太小」表達了他對「川普整體執政方式的渺小」的看法。提出申請時川普還是總統。

川普目前是在2024年美國大選中挑戰民主黨總統拜登的共和黨提名領跑者,但他本人並未參與此案,也沒有對此發表評論。

路透社說,美國商標局根據1946年的一項聯邦法律拒絕了埃爾斯特的申請,該法律禁止在未經個人許可的情況下在商標中使用該人的姓名。但聯邦上訴法院站在埃爾斯特一邊,認為政府保護公眾人物隱私和公開權的利益並沒有取代埃爾斯特根據第一修正案批評他們的權利。

埃爾斯特的申請仍被該機構擱置,等待最高法院的裁決,預計將於六月底做出裁決。

近年來,最高法院以言論自由為由廢除了兩項商標法。2017年,該法院做出有利於亞裔美國搖滾樂隊 The Slants的裁決,反對禁止使用「貶低」的商標,並支持藝術家 Erik Brunetti在其2019年品牌有「FUCT」字眼爭議中反對禁止「不道德」或「誹謗性」商標。」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法廣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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