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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美國的銷售經:一雙鞋子引發的震撼

一般每到周末,寶貝一家都會出門玩半天,主要讓孩子們放鬆地玩一下,跑累了回家再好好睡一覺,第二天上學會比較有精神,否則一天呆在家裡,孩子們總會不由自主的想玩電腦。

這不馬上要到夏天了,孩子們的涼鞋又都小了,於是這個周末我們打算去商店玩一圈,順便添置一些夏季服飾。因為天熱,寶貝媽咪特地將穿了一冬的皮鞋收起來,拿了一雙新的平底涼鞋出來穿。

這雙涼鞋和皮鞋是同時買的,已經在家裡放了整整一個冬天,本想著出去玩麼,穿平底鞋就是想圖個方便,不想這雙軟底新鞋子卻鬧出了一串故事……

只穿了幾個小時的新鞋壞掉了

其實美國一般品牌店的鞋子都很舒服,也從來不用考慮質量問題,價格麼,如果趕得巧,通常都是買一雙原價鞋,第二雙鞋子半價,就像寶貝媽咪去年買皮鞋的時候看到這雙涼鞋很舒適,又是半價,就順手買回來準備夏天的時候穿,這樣一年的鞋子問題也就解決了,算起來還是很合適的。

不過今天的這雙涼鞋確實比較奇怪,我們一家人剛進商場,寶貝媽咪的鞋子後跟就開始掉渣,呵呵,這種形容可能讓大家很不理解。

可事實就是,我的鞋從一進購物中心的大門開始,鞋底就像是被敲碎的橡膠塊一樣,一塊一塊的往下掉,嚇得我馬上站住了,低頭一看,好麼,不到100米的距離,我的左腳鞋底後跟部分已經空了,這還怎麼玩?

邊上的貝貝還起鬨:媽媽,你的鞋子在丟東西!站在購物中心門口,我忽然覺得超級丟人——這叫什麼事兒啊?

寶貝爹見狀也傻了,從來沒見過這樣的鞋子,當即決定先不去玩了,反正我們也打算買鞋子的,那就先去鞋店吧。就這樣我腳上踩著兩隻滴里搭啦掉渣鞋,一路先奔我們經常買鞋的那家品牌店。

一進店,寶貝媽咪就把自己腳上的沒後跟鞋脫了,抱起來一看,整個鞋底已經都是網狀斷裂痕,很顯然再走一會兒,我就成了赤腳大仙了,啥也別說了,這雙壞掉的鞋已經買了快一年了,怎樣都不好意思去找人家退,可到底交款的時候還是有一點憤憤不平,我忍不住就跟店員抱怨起這雙壽命只有幾小時的鞋的問題。

專賣店主管的反應

店員聽了也表示很不理解,聲明他們的鞋不可能有這麼可怕的質量問題,馬上建議我給她看一眼壞掉的鞋。寶貝媽咪從邊上的垃圾桶里找出那雙扔掉的鞋之後,人家再也沒懷疑什麼,很顯然從鞋面看這是一雙新鞋,雖然鞋底已經千瘡百孔。

那位店員馬上道歉,同時主動提出給我們新買的鞋子打兩折。她還請求我們把那雙壞掉的鞋子交給她,由她轉交給主管,聽聽人家的意見。寶貝媽咪這時就已經很感動了,畢竟壞掉的那雙鞋不是在這家連鎖店店買的,更何況這還是我一年前買的,出門時哪裡會預料到鞋子會壞?

自然也沒帶發票,話說,就是想著帶我也找不到發票了。現在人家肯給我打折,已經是很負責任的表現了。在表示了對她的感謝後,我們繼續在店裡閒逛,準備再給寶貝爹和孩子們找幾雙合腳的皮鞋。

正當我們在男鞋區轉悠的時候,另一位女士找到了我們,人家自稱是這家店的主管,剛收到收銀員的申訴,再次向我們表示歉意。同時說明,雖然她不能退款給我們,但如果我們願意的話,可以免費換一雙同樣類似的鞋。

而且按照本店今天的優惠,買一雙鞋,第二雙鞋半價,就是說如果我們繼續購物,除了免費給我們換鞋,還可以再用半價買一雙鞋。

寶貝媽咪非常意外,這絕對是意外之喜,馬上向主管大人表示了謝意,同時也很委婉的向她表明:您看我剛剛買了兩雙新鞋,再買一雙鞋子實在不是很經濟。如果您覺得合適,可不可以換一雙同樣價格的我先生穿的鞋?這樣大家皆大歡喜。

主管小姐幾乎不假思索的同意了我的提議,雖然我沒有發票,但我在店裡找到了一模一樣的鞋子,我們按照那個價格給寶貝爹找到一雙滿意的鞋子,交割完畢。就這樣,一雙穿了幾小時就壞了的鞋子,雖說一開始給寶貝媽咪帶來了很多不快,但最終我們滿意而歸,算是個happy end。

這就是美國的銷售經

從整個事情的過程來看,貌似寶貝媽咪是這件事的受益者,其實仔細想來,鞋店主管的做法其實是雙贏的。體現了美國商家的營銷原則:信譽第一,顧客至上。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損害的不僅是用戶的利益,更主要的是還有商家的信譽,用戶之間的口口相傳,其實比廣告更有效果。

從商家的做法來看,他們的反饋非常迅速:首先接觸到投訴的基層店員在第一時間以她自己的權限為我們做了最大的彌補——打折,至於再高的讓利,則需要她的管理人員--店主來做,店主的決定也是她能夠給我們的最高權限——免費換。這樣一來等於在最短的時間內給了用戶最滿意的答覆,實現了商家的營銷原則。

雖說我的鞋子並不是從她的店裡買的,無論是店員還是店主都沒必要為這件事負責,更何況那還是我一年前買的,又沒有帶發票,他們有無數個理由推脫。那麼這麼做是否是店主在賠本賺吆喝呢?

寶貝媽咪不這麼認為,且不說大道理上他們是維護廠家信譽,就是從經濟上說,這麼做商家也不會吃虧:首先他們是廠家直銷店,所有的不合格產品是可以退回廠家的。

還有就是,寶貝媽咪注意到這家店的皮鞋原價其實都在100元左右,而他們常年買一雙原價鞋,第二雙鞋半價銷售,可想而知他們的利潤,應該在一半以上,那麼應該說商家原本在定價應該已經考慮到了退貨換貨的損失。

在不損傷自己的利益下維護廠家的聲譽,何樂而不為?別的不說,至少對寶貝爹媽來說,下次買鞋,肯定還是傾向於去她家啦。

這次的事故,真的是讓寶貝媽咪又長了一回見識。所謂活到老學到老不過如此,沒有遇到這樣的事情,是如論如何也想像不到商家究竟可以讓利到什麼程度的。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這才是美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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