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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房產仲介人員被抓 電腦里翻出驚人內幕…

你有沒有曾經接到過房產仲介打來的電話?當你接到電話還在感到莫名其妙的時候,電話中那些房產仲介人員卻已經開始滔滔不絕地向你推銷起了樓盤,當你明確表示自己已經買了房子的時候,他們又會話鋒一轉,問你有沒有賣房或者出租的打算……

相信很多人都曾接到過這樣的騷擾電話,那麼問題來了:自己的個人信息是怎麼被泄露的?又是如何被房產仲介得到的呢?近日,浙江杭州蕭山警方破獲的一起團伙案件或許能給你答案。

買賣個人信息,警方抓捕80餘名犯罪嫌疑人

據蕭山公安分局警察公共關系科宣傳幹事衛文杰介紹,2016年10月中旬,杭州蕭山網警在工作中發現蕭山某房地產銷售人員交流群里有人叫賣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倒賣的價格在一份300元-800元之間,於是立即對群內成員展開調查。

但是經過追查之後,警方發現涉事人員也是從別處購買的信息然後再轉賣給其他仲介銷售人員。

於是警方順藤摸瓜,經過半個月的偵查,最終鎖定了包括主犯毛某和范某在內的80餘名犯罪嫌疑人。2016年10月31日晚,兩名主犯分別在位於杭州城區的公司和家中被警方抓獲,警方同時在兩人的手機和電腦中發現了大量與買家的聊天記錄和交易記錄。

警方抓捕現場(圖片來源:錢江晚報)

兩名主犯之一的范某,今年27歲,是廣東人。范某在2012年8月來到杭州,進入一家房地產公司從事房產銷售工作,幾年做下來積累了一定的人脈和客戶數據。

2014年,范某當上了部門經理,因職務關係其手上握有大量的客戶資料,大小總計近1GB,這1GB包含了約300餘萬條客戶信息。包括客戶的看房信息(姓名、電話等)、物業業主信息(姓名、住址、電話等)、仲介房東信息(姓名、住址、電話等)等等。

2014年下半年,范某從房產公司離職,而這近1個G的客戶數據也被他悄悄帶走。直到2016年4月,范某的一個朋友通過微信找到他,想要些其之前積累的客戶數據,於是范某將一部分數據發給了他,朋友在微信上給范某發了200元紅包表示感謝。微信好友的這個舉動,讓范某產生了把手中的這批客戶資料出售的想法。

於是,范某開始利用以前加的一些房產經紀群,在群里兜售這些資料。在2016年4月至6月間,總共將這些信息售賣給7、8名房產公司工作人員,從中非法獲利數千元。

范某某作案用的電腦

22歲小姑娘藉此獲利3萬多元

而另一名主犯毛某,是一位年僅22歲的浙江江山姑娘,曾經是范某的同事,如今在杭州一家房產公司做銷售人員。

毛某不像范某有那麼多客戶資源,而范某為了討好毛某,在2016年5月,在聊天中對其稱有一批客戶信息可以送給她,並把她拉進了十幾個房產工作人員的交流群,教她可以在這些群里發送廣告出售這些客戶信息從中獲利。

毛某聽後很高興,立即按照范某所說的開始在各種工作群中發布「杭州來訪名單、業主名單出售,有需要聯繫」的廣告,而前來購買者也絡繹不絕。

毛某某作案用的手機

起初,毛某是以一份500元的價格將全部信息一同出售,但之後,毛某應買家要求,把所有信息按照杭州的行政區塊分類出售,其價格也在300元至1500元不等。

據毛某交代,在2016年5月至10月底,總共在四五十個這樣的群里發布過出售信息,而前來購買的人數也有將近100人,其從中非法獲利3萬餘元。

本案中大多數犯罪嫌疑人均是在毛某處購買的信息,而毛某也是本案中獲利最多的犯罪嫌疑人。

購買個人信息同樣是犯罪

除了作為販賣個人信息的主犯毛某和范某以外,在被抓捕的80餘人中的,還有很多人都是個人信息的購買者,他們同樣是房產仲介從業人員。

其中小王今年剛20歲,在杭州一家房產仲介工作,2016年6月,小王在微信群里看到了毛某發布的廣告信息,好奇之下以700元的價格向毛某購買了信息,打開後發現裡面果真有大量的客戶信息。除此之外,從毛某處購買信息後又再次轉賣的人也不在少數。

購買信息的微信聊天記錄

許多人,都是直到蕭山警方將其抓獲時,才如小王一樣措手不及:原來購買這些信息也是違法犯罪行為!

目前,包括主犯毛某和范某在內的80餘名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均已被蕭山警方採取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買賣個人信息應該怎麼判

如果這起倒賣個人信息的案件成立,法院會如何判罰呢?

蕭山公安分局警察公共關系科宣傳幹事衛文杰表示,涉案的房產仲介人員主要來自二手房的仲介公司,目前這個案子蕭山網警還在進一步偵查當中,涉案的這些仲介銷售人員涉及到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現在量刑的話,在浙江省範圍內,這類案子還比較少,具體還要看法院判決。

杭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員何陳煜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次的行動,據我們了解,是公安針對倒賣和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這種行為,以公安為主,作出的查處抓捕行動。不過,今年以來杭州公安、房管、市場監管等幾個部門建立了聯動信息共享機制,這次公安抓捕的涉案責任人,有一些涉及到房產仲介行業,如果有違法犯罪行為的,除了刑事處罰之外,依託房管局的房產經紀服務平台,這些房產經紀人可能還會面臨終身禁止從業的禁令。

而最高法於今年4月曾宣判一起相似的案件或許可以給我們思考。

福建上杭一位20歲的女孩從網上購買他人信息,而後又在網上轉手賣給下家,最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據悉,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頒布實施以來,上杭法院判處的首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

法官表示,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未經本人許可,不得隨意泄露和買賣;竊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實,不光是個人信息被倒賣的問題,關於房產仲介存在的各種問題在此前已經被輿論反覆提及,今天,《人民日報》還專門用將近一個版面來揭露房產仲介的亂象,痛批一些房產仲介機構目的只為收取仲介費,把「騙」當手段,成交前「兩頭騙」,成交後「兩不管」,製造諸多糾紛,擾亂房產市場。

人民日報大篇幅痛批仲介亂象

主要原因還是缺少監管,准入門檻太低,不管有無從業資格,只要租個店面就可以開店。對此,亟須健全管理機制,加強「准入、運行、退出」全程監管,嚴格落實仲介機構備案制度,推行從業人員實名服務制度,加強行業信用管理,堅決取締失信者,讓不良仲介失去生存空間。

面對這些亂象,住建部等七部委早在今年7月份就曾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房地產仲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重拳治理房地產仲介市場。

住建部等七部委發布的《意見》

《意見》對包括房產仲介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隱瞞房屋抵押情況、收費不規範透明、「一房二賣」等亂象均作出了明確規定。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表示:

從房產交易角度來講,如何保護購房者基本信息,同時購房者如何防範被頻繁干擾,營造一個乾淨的、不被干擾地購房環境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從公民基本信息保護來講,房產公司、仲介公司都有信息保護的義務,但當前對購房者信息保護非常不透明,很難查證。

而從購房者角度來講,要保護好個人信息;同時,相應的房管部門、仲介協會也應做好相應的規範,杭州此次查處也是殺雞儆猴的效應,對後續購房者的信息保護、仲介市場的規範都是有積極作用的。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錢江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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