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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案判無期輿論譁然 律師要起訴公安

南方周末曝光後,在微博和微信群中迅速傳播發酵,井噴式的留言紛紛指責這個判決荒唐可恥,質疑當地公檢法機關袒護放高利貸者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掀起了自去年雷洋案爆發以來的又一波拷問中國法制及司法正義的輿論浪潮。代理律師殷清利:可能要起訴公安,這樣省公安廳要下來進行督查。

山東青年於歡因母親遭討債人肆意猥褻凌辱而持刀反抗的故意傷害案在中國社會引起廣泛關注。一審法官作出無期徒刑判決的公正性問題,警方的涉嫌不作為,以及此案是否牽涉黑惡勢力與公權力之間的幕後交易等,均受到輿論強烈質疑。中國最高檢察院已宣布派員介入調查。

案件發生於2016年4月14日夜晚。山東省冠縣企業主蘇銀霞和她22歲的兒子於歡被高利貸放貸人找來的10多名社會閒散人員非法拘禁和肆意毆打辱罵,催討剩餘的17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欠款。一天前,同一伙人曾將蘇銀霞的頭摁向存有糞便的馬桶。蘇銀霞撥打四次報警電話和市長熱線,無人回應。

蘇銀霞曾向當地地產商吳學占分兩批借135萬元,月息為10%,已經還上180萬元,附加一套價值70萬元的房產。

據證人敘述,這伙索債人員的領頭者杜志浩用於歡的鞋,去捂蘇銀霞的嘴,甚至掏出自己的生殖器,在於歡面前,蹭到蘇銀霞臉上……

報警後,警察到場說「要帳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這時,情緒激動的於歡站起來要去追警察,但遭到索債人暴力阻攔。情急之下於歡用水果刀刺傷杜志浩等4人。

杜志浩自行駕車就醫後,因失血過多休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從輕處罰",判處於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理由是於歡未能正確處理衝突,以及被害人(死者)具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等過錯。

對於不認定於歡正當防衛,法官的解釋是,對方沒有使用工具,而且警察已經到場,於歡與母親的生命健康權利被侵害的現實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不存在正當防衛意義的不法侵害前提。。

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網絡圖片)

這起案件近日經廣州官方媒體《南方周末》曝光,在微博和微信群中迅速傳播發酵,井噴式的留言紛紛指責這個判決荒唐可恥,質疑當地公檢法機關袒護放高利貸者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掀起了自去年雷洋案爆發以來的又一波拷問中國法制及司法正義的輿論浪潮。

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周日在其官網發布公告說,已派員赴山東閱卷並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匯報,正在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公告說,對於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將依法調查處理。

許多網友表示同情於歡母子,認為於歡作為一個孝子,為了捍衛母親尊嚴、制止流氓犯罪,並且在警察未能採取有效措施保護他們母子的情況下,奮起反抗自衛,因此應判無罪。

也有人表示,於歡刺殺有黑社會性質的討債打手,不僅是正當防衛,而且為民除害。有網友列出古今中外的一些類似案件,來佐證於歡是正當防衛制止犯罪,而杜志浩是罪有應得死有餘辜。

有少數網上留言稱,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據報導,涉案的高利貸債主吳學占數月前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死者杜志浩是吳學占涉黑組織成員之一,案發前涉嫌曾駕車撞死一名14歲女學生並逃逸,後以28萬5千元與死者家屬私了。

據一審判決書,杜志浩親人提出的八百多萬元賠償要求被駁回,但是判處於歡付給本案死者杜志浩親屬和傷者53443元到2331元不等的賠償金。

於歡對自己被判處無期徒刑表示不服,已經提起上訴。他的母親蘇銀霞也向有關當局提交了一份介紹當時情況的陳情書。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已經受理此案的上訴。

美國之音周日晚上電話採訪了代理於歡上訴的律師殷清利。當時,他正從河北驅車趕往山東法院途中,準備下周開始閱卷。

記者:這裡面有沒有他制止犯罪的情節?

殷清利:那肯定應該是有。第一,最起碼他防衛的意圖是有的。而且對方索債也是非法所得。再加上對方採取的非法拘禁和強制猥褻,包括他們涉黑。涉黑已經啟動了偵查。這些都可以認定。他需要防衛自己,防衛母親免受繼續侵害。

對於最高檢察院介入調查有無可能為備受詬病質疑的一審判決帶來轉機,殷清利律師表示,高層派人調查對案件獲得公正處理具有積極推動作用。他還披露,山東省公安廳也已經開始督查案發地警方可能涉嫌瀆職的行動。

記者:最高檢派人複查,會給案件帶來新的轉機嗎?

殷清利:我覺得這事肯定是。因為我們原來跟家屬講,可能要起訴公安,這樣省公安廳要下來進行督查。

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蔡斐在網上發表評論文章表示,不贊同輿論干預司法。但是他同時指出,當刑事個案生成為社會公共事件時,它所帶來的討論,無疑具有啟發民智的意義,甚至關乎我們對法治未來走向的信心。

蔡斐:在中國傳統的情理社會,精神侮辱帶來的「防衛的緊迫性」,其實不亞於生命健康權。要明白,杜志浩的行徑是突破人倫底線的侮辱。手段之卑劣,性質之惡劣,超出絕大多數人的想像,嚴重挑戰了公眾的道德認知。

網絡作者阿達要求改判於歡無罪。他呼籲法院應該藉此案樹立一個判例,即對於被於歡刀刺的杜志浩那樣當著子女的面骯髒無恥地強制猥褻母親的犯罪分子格殺勿論。

這位作者寫道:已經發生了多起違背公平正義的判案,使得民風日下,人心不穩。咱們的社會還付得起這些代價嗎?該殺的不殺,該判的不判,該管的不管,不該下狠手的卻毫不留情,這怎麼「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習近平語)」?

儘管在不久前結束的北京人大會議上,最高檢和最高法的工作報告誇耀中國司法取得了許多成績,但是中國包括首都北京在內的一些地方的司法腐敗和黑幕常常遭到公民投訴和揭露,協助弱勢民眾維權的律師甚至成為當局抓捕打壓的目標。

2015年7月9日,中國各地開始抓捕、強迫失蹤、監視居住、約談的律師和維權人士多達三百餘人,目前仍在獄中的被捕者仍有十餘人,其中多人聲稱遭受酷刑。這一引起國際社會嚴重關切的抓捕行動被稱為709事件。

2016年5月北京發生的警察涉嫌打死路人並涉嫌編造嫖娼罪證的雷洋案也震驚了中國社會,但是在當局拖延和施壓下,死者家屬獲得經濟賠償後被噤聲,五名涉案警務人員均免予起訴。當時輿論一片譁然,公眾憤怒抨擊。

儘管最高檢宣布已經派員調查於歡案並且給二審改判帶來希望,一些法律界人士仍對當前中國司法總體的公平正義感到悲觀,並指出中國司法存在的問題及其政治制度方面的深層原因。

廣州維權律師葛永喜正在代理709事件中被捕者的案件,他的當事人是維權人士吳淦(網名超級低俗屠夫)。

這位律師表示:他不反對大家關注、討論於歡案,但他個人不會對此案關注太多。

葛永喜:一是有更重要的,媒體不敢報,專家學者不敢說的案子需要關注。二是我預測這個突然火了的案件,將會有一個較為公正的結果,其必然會被中共宣傳口用來證明中共司法的公正性。但在黑暗的大環境沒有改變,專制制度沒有廢除,民主自由沒有成為立國之本前,就不可能有普遍的正義。特權階層,黑暗勢力仍將橫行無忌。百姓仍難逃被奴役,被壓迫的命運。

針對最高檢介入調查於歡案,原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副教授張雪忠律師表示,這是高層於群情洶湧之際作出的應對決定,可能會給案件帶來一些轉機,對身陷個案的當事人無疑不是壞事。但這種個別和有限回應民意的舉措,本是專制統治的手段之一。

張雪忠:我們已身處21世紀,絕不能被這種小把戲所迷惑,更不能毫無尊嚴地發出對「天恩浩蕩」的歡呼,而是應該始終以現代政治文明的準則,來審視現行體制的特性和公權力的所作所為。如果沒有制度變革,這樣的個案糾錯,絲毫無改強權肆虐、弱民受迫的基本局面。

張雪忠問到:聶樹斌案、呼格案不都平反了?但中國的司法是否因此就進步了呢?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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