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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辱母殺人案於歡訂婚:找到了最愛的女孩

6月17日,山東聊城,"刺死辱母者案"當事人於歡在社交平台宣布訂婚。於歡告訴記者,或許是很多人都在關注此前的案件,消息發布後,他收到了不少網友的祝福。

"刺死辱母者案"事發近6年,於歡稱,自己基本不會回看以前的報導,"對我來說過去的事就過去了,現在主要是過好當下。"

瀟湘晨報此前報導,2016年4月14日,因在工廠接待室目睹母親蘇銀霞被高利貸催債人員侮辱,20歲的山東冠縣青年於歡持水果刀刺向討債者致一死三傷。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案件經媒體報導引發爭議,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於歡屬防衛過當,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於歡入獄期間,2018年11月14日,山東省高唐縣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於西明、蘇銀霞、於家樂(分別為於歡父親、母親和姐姐)刑期三至四年不等,後蘇銀霞、於家樂於2019年12月、2020年6月先後刑滿出獄。

2018年,於歡案被列入最高法指導案例。出版於2019年、由最高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所編的書——《記載中國法制進程之於歡案》,"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不能說誰死傷誰有理"等觀點記載在最高法院原常務副院長沈德詠的一篇文章中。

2020年11月27日,最高檢發布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正當防衛制度的法律適用,統一司法標準,準確理解把握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今年9月聯合發布的《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據報導,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表示,2017年於歡案和2018年崑山"龍哥"案,喚醒了被稱為"沉睡條款"的正當防衛制度。

2020年11月18日,於歡減刑出獄。半年後,2021年5月31日,於西明刑滿釋放出獄。於歡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經歷過這些事情後,覺得家庭和家人是最重要的。

一年多來,於歡經常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生活,包括帶父親體檢、河南暴雨時捐獻物資、與家人吃團圓飯、開店創業等,獲得不少網友鼓勵。於歡曾告訴瀟湘晨報記者,那起轟動一時的"刺死辱母者案"中,自己的做法有些衝動,給被害人造成的傷害難以彌補,他後悔,因為自己觸犯了法律,同時他也稱,自己不願再回想往事。

2022年6月17日,於歡在社交平台連發多個視頻宣布訂婚,不少網友送上祝福,有網友在評論里留言:"是當時救母的那個於歡嗎?"於歡告訴記者,或許是因為很多人都在關注此前的案件,現在他希望的是過好當下的生活。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瀟湘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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