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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聲琨又一舊部落馬被判無期 習近平要動公安部?

—損失堪比周永康

曾慶紅(網絡圖片)

中共公安部長郭聲琨(網絡圖片)

圖為郭聲琨舊部孫兆學、楊振超和高榮勝(網絡圖片)

5月3日,安徽原副省長楊振超因受賄、貪污、濫用職權,被判處無期徒刑。陸媒稱楊造成的損失僅次於周永康。楊振超過去曾是現任公安部長郭聲琨的多年舊部。郭聲琨被指江系背景深厚,藉助掌管公安部多次對抗習近平依法治國。近來郭聲琨的舊部接連落馬,已顯示郭的處境不妙。

郭聲琨仕途橫跨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廣西和公安部,傳是曾慶紅的表外甥,江派背景濃厚。十八大以來,郭聲琨掌管公安部,習要求的司法改革在公安部幾乎沒有進展。自2015年5月開始,逾20萬名法輪功學員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迄今未見中共司法系統回應。

相反,郭掌控的公安部接連挑起和操控了「709大抓捕案」、雷洋案,山東辱母案、四川瀘州學生慘死案等,導致民怨沸騰。

公開資料顯示,郭聲琨是江西興國縣人,在基層冶金及有色金屬行業工作了20年。

1997年6月郭聲琨調北京任職,此後進入仕途快車道,曾歷任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副局長等職,2002年任中共16大中央候補委員。

2004年4月,郭聲琨調任中共廣西自治區政府副主席,2007年11月升任自治區黨委書記。

2012年12月,郭聲琨再次入京,出任公安部長,同時兼任武警部隊第一政委。2013年4月出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

安徽原副省長楊振超受審。(網絡圖片)

郭聲琨舊部安徽省政府副省長被判刑,涉案金額周永康第二

據中共官方消息稱,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楊振超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等,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報導指,楊振超於2008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中共淮南市委書記、淮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安徽省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財物8,084.774163萬元;非法占有公共財物115.558153萬元;濫用職權致使國家損失9.1508億元。

陸媒微信公號「政知圈」報導說,就有限的公開數據來看,楊振超造成的損失金額僅次於周永康。

值得注意的是,楊振超曾在安徽最大國企—-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公司(簡稱銅陵有色)深耕20餘年。而銅陵有色所屬的領域,是現任公安部長郭聲琨政壇起家之地。

郭聲琨在該領域工作近30年,其中後10年執掌該領域的國企及管理大型央企,他在1997年6月被調入改組前的銅陵有色出任副總經理,並於1999年2月出任改組後的副局長。郭、楊兩人在有色金屬板塊,有長達20餘年的業務交集。

郭聲琨被指是江派二號人物曾慶紅的表外甥,2004年從國企轉入廣西政界後,毫無警界經驗的郭於2012年底被曾慶紅安插進公安部高層。近年郭一直被指利用公安部與習近平暗中作對。

郭聲琨多名舊部落馬

2017年3月21日,中共前廣西南寧市委書記余遠輝受賄案在湖南法院開庭審理,其被指控受賄逾900萬元(人民幣,下同)。

郭聲琨於2007年11月任職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後,其大祕的職位空了一年多,而余遠輝最終成為郭的大祕。

2016年12月27日,中國鋁業公司前總經理孫兆學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孫兆學是郭聲琨在中鋁公司時的舊部。

2005年至2014年,孫兆學直接或者通過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881萬餘元。截至案發前,孫兆學對摺合968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除了孫兆學,郭聲琨的另外兩名舊部去年也相繼落馬。

2016年9月23日,中共前國家地震局發展與財務司司長高榮勝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逮捕。

郭聲琨當年主政廣西時,高榮勝曾任廣西地震局長。隨著郭聲琨調任公安部長後,高榮勝也進京任職。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阿波羅網林億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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