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當局封死「特赦」之路,「貪腐總教練」後路已斷
香港《爭鳴雜誌》今年6月號報導,5月10日至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生活會在中南海召開,離退休常委、委員被特邀參加,與會者包括胡錦濤、朱鎔基、宋平、李瑞環、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李嵐清、吳官正、李長春、羅乾等。
江澤民、李鵬、曾慶紅和賀國強缺席,前兩者稱有「身體健康原因」,後兩者則因「有事」。
從左到右依次是宋平、胡錦濤、朱鎔基、溫家寶
會上,胡錦濤、朱鎔基、宋平等人書面發言,對習近平主政十八大以來的成績,特別是反腐工作予以高度評價。
報導指,該生活會以簽字形式通過三項決議:
其一,反對以任何形式或提交提案,對貪腐領導幹部予以「特赦」。
其二,在職和離職幹部都有責任管束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搞特殊」。
其三,支持中共中央決議,任何人提名的十九大准中央委員、准候補委員、准中紀委委員,必須在十九大前夕公布本人及家屬財產和海外居留權、國籍情況。
報導還指,海內外都在關注中共政治局決議哪天能真正落實,反腐治標治本才算邁出新的一步。
特赦貪官?王岐山說:「還不到時候」
港媒東方日報披露,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2015年4月11日在湖北武漢進行「反腐新常態」主題演講時透露,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近期對是否有可能特赦腐敗官員的提問,表態稱「還不到時候」。
高波透露,近期有官員問王岐山,是否有可能對主動自首的腐敗官員酌情特赦。要在兩年前,王岐山肯定要拍桌子大罵,但這一次,王岐山只是長嘆了一口氣說,「還不到時候。」
至於該如何解讀王岐山所說的「不到時候」?高波指出,首先特赦必須有底線,香港廉政公署「特赦令」中的提出「三不赦」或可成為範例,即性質惡劣不赦、正在查辦不赦、外逃人員一律不赦。其次是特赦必須等待時機,高波透露其實早在2007年就啟動過特赦機制,但是效果很差,鮮有官員站出來主動承認問題,問題在於懲處力度不夠,「說與不說都一樣,當然不會去說」。
高波的言外之意是說,對於要不要對貪官進行特赦,中共高層包括王岐山在內其實有過認真考慮,只是對於如何設定特赦底線,中共目前還沒能達成黨內共識,而對於何時在黨內推出針對貪官的特赦機制,中共還依舊慎重考慮。高波表示,只有等到反腐形成氣候,政治「生態」再造完成後,特赦才有意義。
海外黨媒:三次特赦流產中南海拒絕顛覆性錯
編輯部在北京的海外黨媒多維網2015年4月刊文指出,中共理論界,特赦論從誕生至今至少經歷了三次「流產」,以至於至今仍被阻擋在中南海的門外。
第一次「流產」,可追溯到1999年。是年,一項名為「新世紀中國懲治與預防腐敗對策研究」課題研究提出要搞一次「反腐特別行動」,設立一個全國性的「退贓帳號」——讓所有主動交出贓款的腐敗分子能得到「赦免」,以消除長期積累下來的腐敗「呆帳」。但是這一特別行動,並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和熱烈的討論,很快也就偃旗息鼓。
第二次「流產」,是以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何家弘「特赦論」的失敗為標誌的。2008年,在為《法制晚報》撰寫的系列文章中,何家弘率先提出了特赦的觀點,並在一年之後逐漸成型。因為首次提出,所以也在某種程度上被看做是拉開了理論界辯論特赦論的序幕。按照何家弘的解釋,所謂的特赦論也就是在規定一個時限內要求公示官員財產,公示的財產不管來源何處都視為合法,不再追究責任.
江曾缺席近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生活會
十八大後,中國反腐風聲鶴唳,震動世界,特赦論的第三次「流產」也在此背景下開始醞釀。
中國反腐專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在此背景下提出了建立「廉政特區」的構想,並呼籲應該「有條件部分特赦」問題官員。與任建明持有類似觀點的,還有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在後者看來,官員財產公示應實行有條件的部分赦免,如果用「絕不赦免」的方法,抵抗會越來越頑強,最後可能出現魚死網破,甚至魚未死網已破的態勢。
2015年4月《新京報》所發的評論文章稱,反腐正在推進,「特赦」言之尚早。何況,拋開反腐正在推進的基本事實,僅僅從民意反應來看,現在收手都是不合時宜之舉。
過去兩年多時間裡,習王聯手推進的反腐在贏得民心的同時,也讓民眾的期待值急速飆升。值此關頭,如若突然來個急剎車,從高壓反腐轉為特赦,不免引發輿情震盪。甚至可能因為兩個極端之間的大跨度跳躍,導致不得不承受顛覆性錯誤帶來的後果,也未可知。
阿波羅網林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