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國際新聞 > 正文

周立波涉槍案被控4項罪名

著名脫口秀演員周立波在美涉槍一案餘波未消。紐約當地時間昨日9點30分,該案在紐約州Nassau County District Court法院第三次開庭。記者從現場律師劉龍珠處獲悉,周立波在臨時更換律師後,本人並未出庭。當日,法院決定,該案進入「大陪審團」審理程序,這也意味著,未來周立波本人將到庭接受聆訊。

被控四項罪名

今年1月18日深夜,周立波在美國開車「蛇行」,遭路人舉報,並被美國交通執法人員於當地時間19日凌晨,在紐約州萊亭頓攔下。執法人員搜索後發現,周立波所駕駛車輛後座有黑色槍套,以及一把柯爾特野馬手槍。此外,執法人員同時在車內發現兩袋快克古柯鹼。隨後,警方立即逮捕周立波,以及坐在副駕駛的麻省理工學院研究人員,周立波好友唐爽。紐約警方稱,兩人被捕時配合警方,並未有拒捕行為。

紐約當地華裔律師劉龍珠介紹,事發後,周立波被控四項罪名,包括非法擁有管制藥物,非法擁有武器,非法擁有槍枝以及開車時使用手機。其表示,依據美國法律,如果周立波非法藏毒和非法持槍罪名成立,將最低服刑2年。

此前兩次「過堂」

事發後,周立波曾經兩次到庭受審,但始終未有正式判決。

2017年1月21日,事發兩天後,周立波在紐約州Nassau County District Court法院受審。當天,周立波一方與檢方就保釋金進行商談。這一商談結果是,其保釋金額從25000元美金講到5000元美金,或者價值7500元美金的債券。

4月7日,周立波涉槍一案原定在原法院進行第二次庭審。7日下午,周立波穿一身緊身衣、戴著墨鏡出現在法院門口,神情輕鬆,隨後他通過律師提出延期審理,並獲得法院批准。劉龍珠告訴新京報記者,周立波仍未認罪,案件庭審將繼續。

案件轉入「大陪審團」程序

10日上午,美國現場律師劉龍珠告訴記者,上午9點30分,周立波涉槍案在紐約州Nassau County District Court法院第三次開庭。周立波本人未到場,但更換了代理律師。唐爽出庭,但「面色鐵青,一言不發」。法院當庭決定,該案將走「大陪審團程序」。

劉龍珠介紹,按照紐約當地法律,刑事重罪的審理程序中,法官會請大陪審團來決定是否檢控嫌犯。大陪審團由26人組成,16人以上到場則可審理案件。若不足12人認同周立波罪名成立,則檢方無法對其提出起訴。通常來說,大陪審團做出決定需歷時一個月。此外,依據紐約州法律,嫌疑人有權提出跳過「大陪審團」程序,直接由公訴方指控,但周立波並未做出這一選擇。

不過,劉龍珠同時強調,進入「大陪審團」程序,意味著周立波本人需到庭接受聆訊,或將導致其當場披露更多案件細節。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7/0611/943845.html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