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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前經紀人被警方證實逮捕 案件進行中

九月二十七日當地時間晚,平安北京微博(北京市警局官方微博)發布公告,通報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涉職務侵占罪最新案情。至此,證實了九月上旬以來的相關消息,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目前已經被抓獲,罪名可能是涉嫌職務侵占。

通報中稱:「針對某影視文化工作室向朝陽警方報案稱,其工作室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將客戶支付給工作室的業務款占為己有的情況,2017年9月12日,朝陽警方將宋某(男,34歲,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9月26日,宋某等人因涉縑職務侵占罪被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後被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據悉,宋喆十二日已在自己家中被警方控制,目前關押於朝陽派出所。

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於今年八月底進行了二次庭審。

去年十月十八日下午,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兩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王寶強與其律師張起淮一起現身參與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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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年八月十四日,王寶強通過個人微博突發離婚聲明,稱妻子馬蓉出軌自己的經紀人宋喆,並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停止與宋喆的合作。後王寶強到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馬蓉也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要求刪博並道歉三十天。

九月十七日曾傳出消息,得知宋喆被抓後,馬蓉曾親自聯繫過王寶強,求其放宋喆一馬。另外,馬蓉已被警方限制出境,不得不終止籌備許久的移民計劃。

龐理鵬律師分析,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是否感情真的破裂,現在有很多事實表面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了,因此法院不會聽從馬蓉的一面之詞,很有可能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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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律師解讀,首先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也是公司的經營者之一,兩者存在經濟利益關係;其次,宋喆也是王寶強婚姻的第三者。因此,無論是王寶強的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其公司財產,宋喆都參與度都很高,雖然《婚姻法》對於第三者沒有有刑事處罰,但如果宋喆如果利用職務便利轉移了王寶強的財產,肯定會面臨刑事處罰。

另據王幼柏律師微信公眾號,北京寶億嶸影業有限公司是營運王寶強演藝事業的平台公司,成立於一零年八月二十日,成立時股權結構:馬蓉(90%)、王建永(10%)。馬蓉是公司絕對控股股東。至一六年三月,歷經數次股權變更,但馬蓉一直是絕對控股股東。

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寶億嶸進行工商變更,王寶強加入寶億嶸,成為公司自然人股東;四月十九日寶億嶸進行股權變更,除王寶強外,其他股東的股權全部轉給共青城寶億嶸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至此,寶億嶸100%的控制權歸於王寶強。馬蓉雖仍擔任寶億嶸執行董事、法人代表,但在股權架構中完全沒有表決權。

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持股平台中宋喆的份額全部轉給馬蓉,變更後架構:王寶強(37.5%)、任曉妍(31.25%)以及馬蓉(31.25%)。自此,宋喆完全退出。

一六年三月起,王寶強通過直接持股和間接持股,回收了公司全部控制權。宋喆被清退,馬蓉僅在有限合夥持有31.25%份額,沒有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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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這一動作,似乎可以判斷王寶強已有跡象證明他察覺到經紀人與妻子的不正常關係,因而迅速完成股權變更並於當年八月掀開桌子。

王幼柏律師微信公眾號分析,《婚姻法》,除非訂立財產協議,婚後取得的財產收入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所有,而出軌並非少分甚至不分財產的法定理由。王寶強的事業發展基本在其結婚之後,婚後財產占比頗重,其中包括了寶億嶸的股權,原則上,馬蓉對其股權是擁有一半的分割權利的(除非合夥協議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

有推友在推特上放送一段視頻:太自私!馬蓉母女喪盡天良,面對牢獄之災時利用孩子錄視頻給王寶強「求放過」?早幹嘛去了?

王寶強和馬蓉的兩個孩子在馬蓉母親那裡,馬蓉的母親的微博在八天以前顯示她還在紐西蘭。

據二十五日的小白娛樂報告稱,王寶強現在正在美國拍攝陳思成導演的電影《唐人街探案2》,從馬蓉事件爆發到宋喆被抓,王寶強從未再有過任何表態,似乎是將所有後續事件交給律師去處理。

傳聞馬蓉將要出演《楚喬傳2》,並在微博罵趙麗穎是垃圾,還真自信的說讓穎寶滾出影視圈。不過網友已表示,馬蓉不適合演楚喬,更適合演潘金蓮

責任編輯: 鄭浩中  來源:阿波羅網洪祥城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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