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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山西政法王蘇浩只判13年 大學生帶私生子天天堵得他不敢上班

中共前山西司法廳副廳長蘇浩涉貪被判刑13年。蘇浩不僅被控受賄5600萬餘元,向前山西太原市委書記申維辰行賄,還在處理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白培中被搶劫案中濫用職權。蘇浩甚至在山西省前中紀委書記金道銘被「雙規」前,向其通風報信,致使金道銘的大量財產被提前轉移。此外,據當地揭露腐敗行為的記者李建軍披露,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打人事件中,參與打人的奧迪車司機蘇楠有可能是蘇浩的私生子。他還披露蘇浩有一個情人叫趙燕燕,且給蘇生了一個兒子。

媒體人曝光蘇浩的私生子

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打人事件中,山西媒體人李建軍直指打人的奧迪車司機蘇楠,可能是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警局局長蘇浩的私生子時,遭到不明身份人員圍攻。

2011年9月14日名為「蘇家人自曝家醜」的網友在微博上再曝猛料,稱李建軍的說法屬實,蘇浩確實有個情人叫劉燕燕,並有私生子。該微博還稱,蘇還在太原利用職權敲詐了很多企業近億元巨款。

該微博稱,曾經到公安廳找蘇浩鬧事的女大學生叫劉燕燕,又名劉慧,是山西省河曲縣人。劉父是河曲縣縣委黨校退休幹部劉建明。河曲縣城人人都知道,劉燕燕傍上了省公安廳領導,發了大財,開著好車,在太原、北京都有房子,很有錢的樣子。

該微博還稱,據河曲縣知情人在百度貼吧上披露,劉燕燕沒有結婚,但有一個十多歲的孩子。近年來,劉燕燕很少回家,長期在北京生活。有蘇浩在忻州工商局工作的同事披露,劉燕燕是山西大學藝術系的學生,為了安排工作委身與蘇浩,蘇浩也給他安排了工作並答應娶劉為妻。蘇浩2004年調到太原任省公安廳副廳長後,另有新歡,忘了對劉燕燕的承諾,想甩掉她,躲著不見她。

劉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困難,萬般無奈下跑到省廳鬧事。據公安廳工作人員爆料:那時劉天天到大門口堵蘇浩,蘇浩白天都不敢去上班,找蘇浩簽字很困難,只能晚上去辦公室簽。

該網友還稱,蘇浩安排保衛處的人趕她走,劉燕燕哭喊著說:「兒子找爸爸有錯嗎?」時任廳長楊安和考慮到影響太壞,安排計財處一個姓成的副處長,把劉燕燕安排到山西飯店住下,讓蘇浩和劉談判私了。蘇浩作為一名重要的公職人員,有必要就此事向公眾做一個清清楚楚的交代和說明。

曾是《山西晚報》記者的李建軍於2011年9月10在其博客的文章中李建軍表示,他不怕被起訴,也認為對方起訴他誹謗的理據並不充分,他在文章中直指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打人事件中,參與打人的奧迪車司機蘇楠有可能是蘇浩的私生子的消息,是由蘇楠在公安廳的某些高層同僚在酒後爆料得知。李建軍說,他沒有表示傳言是十分真確,只是建議用親子鑑定這種方式闢謠,不明白為何還能構成誹謗。

此外,蘇浩還被曝在山西、北京等地有多處房產,和山西電視台一女記者有一個8歲的私生子……

蘇浩被判13年徒刑,在白培中被搶劫案中濫用職權

1月8日,山西省司法廳原副廳長蘇浩受賄、濫用職權、行賄案宣判,其被執行有期徒刑13年。

據通報,1997年至2014年,蘇浩利用擔任山西省朔州市警局副局長、局長、忻州市警局局長、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大同市警局局長、太原市警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00萬餘元。

2011年11月,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白培中家中被搶劫,蘇浩在辦案過程中違規指使太原市警局原副局長戴來偉在抓捕現場對贓物不清點,減少被搶財物數額。

白培中的妻子報案稱被搶財物300萬元,隨後有爆料稱白培中家被劫近5000萬元。

2012年12月13日,白培中家中被搶劫案經法院一審判決,法院認定,白培中貪污、被搶財物價值為1078萬元,其中包括5876870元人民幣、17000元美元、85390元歐元、300070元港幣、5000元加拿大元;銀行卡餘額人民幣1285714.39元;金飾品、金條價值1193223元人民幣;玉器31件價值927450元人民幣;手錶10塊,價值395090元人民幣;銀元356塊,價值人民幣242080元;三星、諾基亞手機各一部,價值9269元人民幣。

2006年至2014年,蘇浩為謀求擔任太原市警局局長及調離山西省司法廳到企業任職,向申維辰行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萬餘元。

2016年10月11日,申維辰被判無期徒刑。申維辰被控受賄近億元。

官方通報,1992年至2014年,申維辰先後擔任山西省體育運動委員會主任、晉中地委書記、晉中市委書記、山西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太原市委書記、中共中宣部副部長、中共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等職時,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近9541.97萬元。

蘇浩1995年開始進入警界,由朔州市工商局副局長轉任朔州市警局副局長,此後曾任山西省忻州市警局局長、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並於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兼任山西省大同市警局局長,2008年4月至2011年兼任山西省太原市警局局長。2011年11月蘇浩任山西省司法廳副廳長。

2014年4月,陸媒報導,山西省原公安廳副廳長蘇浩被抓捕雙規。

給金道銘通風報信

據《中國新聞周刊》2014年9月曾報導,山西省煤炭系統一位處級官員表示,在山西官場流傳著一種說法:蘇浩與金道銘關係密切,在金被「雙規」前,提前獲知消息的蘇浩向其通風報信,致使金道銘的大量財產被提前轉移。

2006年,金道銘調職山西,出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2010年升任山西省委副書記,之後又先後出任政法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4年2月27日,中紀委宣布對金道銘進行調查,他當時的身份是山西省委副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委黨校校長,成為中共十八大後第一個被查處的山西省部級高官。之後不到一個月時間,太原市委原書記申維辰也因涉嫌貪腐落馬,引發了山西官場的第一波強震。

作為山西省委的主要領導之一和省紀委的負責人,金道銘在反腐方面既承擔著主體責任,又承擔著監督責任。據一些山西省官員反饋,金道銘在反腐上有些說得很多,做得很少。他常掛在口頭上的一句話,是「拒腐蝕,永不沾」。但到了實踐中,反腐就變成了可輕可重的個人裁量。山西省先前有兩個在全國產生影響的腐敗案件——「房媳」案和白培中案,均被認為處罰太輕。據知情者透露,金道銘主導了這兩個案件的處理,並在其中有不當行為。這也成為導致金道銘落馬的一個線索。

阿波羅網孫瑞後報導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阿波羅網孫瑞後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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