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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贊憲法 鏗鏘但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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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學圖書館前:一本書《憲法》上面一個地球。寓意:憲法頂個球(周育民博客)

習近平在數年前中共18大主政以來,不斷說要尊重憲法。在上周末,中共媒體說,習近平在會見「民主黨派」領導人時又再度提到:憲法體現了中共和人民的意志。在中共19召開大會打算修改憲法的這個時刻,中共元首再度提到憲法之重要性,使得議論聲再起:到底是中國憲法大還是共產黨黨大。

中共19屆2中全會周末結束,提出了修改憲法的建議,估計這些建議將在幾個月後的人大政協兩會上正式通過並得以實施。此次修憲,主要一點是要把習近平思想寫進憲法。在會議召開之前,習近平和中共領導下的一些「民主黨派」領導人會談,提到了憲法的重要性。新華社提到一些被海外稱之為花瓶黨派領袖的名字,這些同習近平座談的人包括:民革主席萬鄂湘、民盟主席丁仲禮、民建主席陳昌智、民進主席蔡達峰、農工黨主席陳竺、致公黨主席萬鋼、九三學社主席武維華、台盟主席蘇輝、全國工商聯高雲龍。

中共一直說:這八個民主黨派是他們「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合作夥伴。但實際上,海外媒體普遍認為,這些黨派的最高領導人都是中共黨員。

習近平對這些黨外「同志」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

從2012年習近平在中共18大上台主政以來,他多次在很多場合下都談到憲法的重要性,習近平曾在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講話(2012)、發表了對憲法的四個看法的講話(2014)、要求普及憲法知識增強憲法意識(2016)、在人民網用憲法回答了共產黨大還是法律大的問題(2015)。用習近平和憲法這兩個關鍵詞搜索百度,相關結果有380萬。

為何習近平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尊重遵守憲法?在中共19屆2中全會前,習近平對其他「兄弟」黨說: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國家根本法。修改憲法,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動和重大立法活動,必須在中共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進行。既然憲法如此重要,為何民間有說法:憲法和政協人大一樣,只是橡皮圖章?

憲法頂個球

從中共這麼多年的立法司法執法實踐來看,中國的憲法,是不是只是一張紙,徒有虛名?落實到具體實踐中,就什麼都不是了?就在幾年前,西北某大學曾樹立起一座雕塑:憲法上面頂著一個地球。有網民戲稱:憲法頂個球。校方一看勢頭不對,馬上把地球給拿掉了,更有網友戲稱:憲法連球都不頂。

顯然,西北政法的領導心慌了,趕忙將憲法上的球拆除,於是「憲法連球也不頂了」復興網(周育民博客)

針對這個現象,上海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周育民在其博客中寫道:西北政法大學圖書館前本來有個全國知名的雕塑: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托起地球儀上的中國。這個雕塑的寓意十分清楚:中國人民共和國是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建立起來,並依照這個根本大法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簡而言之,這是一個呼籲社會主義憲政的雕塑。

他說:這樣一個寓意深刻、願望良好的雕塑與建國以來憲法長期被束之高閣形成強烈反差,「法大」的學生們形象地把這個雕塑命題為「憲法頂個球」,便成了對中國法治現狀的一個尖銳諷刺。話傳到有關方面,臉上有點掛不住,就把那個「球」給拆了,只留下了一本憲法。於是,學生們又笑話了:「憲法連個球也不頂了。」

上海師範大學教授周育民說:「法大」的領導一想,連個球也不頂的憲法還留著幹什麼?於是,又叫人把憲法也給毀了。這個雕塑的拆除過程,成了一個典型的政治笑話。

憲法頂個球被拆除後。

周育民說:中國的政法大學簡稱是「政大」還是「法大」,這個分歧也十分有趣。「政大」是現實,「法大」是未來;以後從政的是「政大」的學生,進法院的是「法大」的學生。

這位上海教授說,大學生的政治笑話,是政治現實的一面反光鏡。「憲法頂個球」放在那裡,至少還有個提醒,中國還有部憲法。「前幾天,中國的幾所著名高校黨委紛紛發文,要抓高校的意識形態工作,我十分支持。但是,如果我們的主流意識形態本身存在嚴重問題,弄成了『憲法頂個球』甚至『連球也不頂了』的現實,怎麼抓得好、抓得通?」

周育民說:「憲法頂個球」是個好雕塑,「頂個球」是現實,要頂球是信念、是目標。把地球拆了,是「無天」,把憲法拆了是「無法」。西北政法大學拆了這個雕塑,留下了一堆廢磚石塊,其實成就了另一個雕塑,名叫「無法無天」,當然,「我想這堆『無法無天』的廢墟會很快清理掉,但未來中國的政治發展,決不允許也沒有可能繼續『無法無天』。」

憲法球都不頂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自中共執政幾十年以來,已經修過多次。有關黨大法大的問題,有網友指出,不管當局如何修憲,如果執政黨總覺得自己大於憲法,高於其他一切法律,那麼,所謂尊重憲法,只是空喊口號而已。

比如,憲法35條規定,人民有結社和遊行示威自由。但實際上,中國人並沒有這個自由。2008年在北京舉行夏季奧運會,當時當局開闢四個公園,讓申請者可以到那裡去示威,但奧運會開完,這四個場合從沒有人去抗議示威過。是不是沒有人申請?北京復轉軍人單春曾對美國之音說:她就多次提出申請最後也沒得到批准。

第二年,單春在歐巴馬訪問中國大陸之際繼續申請,依然遭到拒絕。她告訴美國之音,她代表15名復轉軍人到西城區的北京警局治安管理總隊申請遊行示威。單春對美國之音說,他們認為,美國總統歐巴馬訪問中國大陸可能對解決他們的訴求是一個良好的契機。

結果呢?單春對美國之音說:自中國制定遊行示威法以來,從沒有過一次允許民眾舉行示威遊行,這次同樣不允許。

1989年春夏之交,在北京發生了一場全球矚目的事件:最後是6月4日以血腥鎮壓大量傷亡而告終。當年10月底,中國人大通過了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行示威法。那麼,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憲法大還是遊行示威法大?

習近平說:「法治權威能不能樹立起來,首先要看憲法有沒有權威。」「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憲法受到漠視,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

在中國憲法中,從34條到40條都和人民的基本權利有關:34條:公民有選舉權;35: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權;36: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37: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38: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39:公民住宅不受侵犯;40:公民通信自由和秘密不受侵犯。

問題在於:當憲法這個國家大法和下面的二級或基礎小法發生矛盾或對立時,執法人員將執行什麼法?憲法是用時順手的法律工具還是不用時隨時可丟掉的抹桌布?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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