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還記得曲婉婷嗎?
曾經,她的一首《我的歌聲里》也算是火遍了大街小巷……
但很久沒有聽過她的消息了。
而她最近出現在公眾的視野前,依舊和她媽媽有關↓
這裡,就不得不先說說她和她媽的故事了
張明傑,曲婉婷的媽媽。她更著名的身份是東北著名貪官,《人民的名義》中高小琴的原型。
在電視劇里,高小琴和丁義珍官商勾結,僅用了幾千萬就收購了大風廠,目的是拿到大風廠價值10億的地皮↓
而現實中的張明傑,比電視劇演繹的更為過分!
張明傑的仕途算是一路順利,從最基層的科員一步一步走到了正局級辦公室主任。
在擔任副區長期間,張明傑主管哈爾濱原種繁殖場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
這個原種場最開始評定為負資產:欠債2000多萬,資產1700多萬。
張明傑和東江公司相互勾結,讓東江公司僅用6160萬把整個原種場打包買走了,包括1700萬的原種場和23億的土地使用權。
東江公司左手倒右手,又把23億的土地使用權賣給了房地產企業先發置業。
嗯,東江公司和先發置業的老闆恰好是同一個人!
而後張明傑利用職務便利,隱瞞了土地使用權已經轉讓的事實,且和這個老闆約好了利益平分,騙了將近3.5億的征地款。
先發置業在這塊地皮上建樓盤,建到一半就爛尾跑路,現在只剩下孤零零的奠基石……
雖說張明傑和高小琴都是一樣的貪,但張明傑明顯更勝一籌,因為她不僅貪,還壞得很!
大風廠被高小琴坑了以後,好幾千名員工紛紛失業下崗,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而在企業改制過程中,張明傑違規挪用了1100多萬的員工安置費,直接導致了——
566名員工下崗,沒有收入,沒有安置費,也沒有三險一金,更沒有任何的醫療保障。
這是怎樣的窮困潦倒?
全家在難得吃一次的肉里拌上老鼠藥↓
零下24攝氏度的冬天裡,燒不起蜂窩煤,只能燒碎媒↓
最終,有人實在熬不過這樣的寒冬,上吊自殺了。
這一切的罪魁禍首,都是張明傑啊。
最終的結果是,她被指控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罪三項罪名,並被免去了職務。
然而!她還是堅持自己無罪……
而大洋彼岸的曲婉婷,在做什麼?
拿著媽媽貪污來的錢,曲婉婷16歲就被張明傑送到了加拿大留學。
曲婉婷曾經差點和媽媽斷絕關係,因為小時候張明傑逼著她學鋼琴,長大了又逼著她學商科。
「最初,我沒想過做音樂,畢竟學費是爸媽供的,我不可能違背他們的意願,所以我硬著頭皮把書念下來,但我花了四年時間證明了自己在做一件不想做的事。」
曲婉婷就讀的是聖力嘉學院,加拿大最大的公立高等教育學院,一年學費高達15萬元。
而彼時的張明傑,每個月拿著不到1萬工資。
在證明自己的這4年時間裡,曲婉婷從來沒有想過自己高額學費是怎麼來的,反而天真、理所當然地覺得「是借來的」「是努力工作來的」。
後來母女關係緩和後,為了鼓勵曲婉婷,張明傑「請」開發商們為女兒慘不忍睹的一部分演唱會票房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