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香港修訂《逃犯條例》為何引發激烈反對?

香港擬議的引渡法不僅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敲響了警鐘——親政府的議員與反對該法案的親民主議員甚至在立法會大打出手——還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強烈關注。

為什麼會這樣?香港仍是亞洲卓越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所在地之一,其機場也是亞洲最繁忙的國際航空樞紐之一。批評人士擔心,這部條例將讓北京方面可以恣意拘捕任何踏足香港的人士——從普通居民到過境香港的跨國公司執行長——並以莫須有的罪名將他們押往大陸。

在這裡分析一下這部擬修訂的條例將如何運作,以及為何它在香港引發多年來最大規模的抗議活動。

擬修訂的內容是什麼?

所謂的《逃犯條例》,如果獲得通過,不僅將允許向中國大陸移交嫌疑人,還允許向世界上任何與香港沒有正式協議的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香港目前與包括美國和英國在內的20個國家簽有長期引渡協議。

香港與中國大陸之間目前沒有引渡條約,因為根據1997年香港回歸後實施的「一國兩制」框架,北京方面承諾香港的公民自由和「高度自治」50年不變。司法獨立被寫入了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源於一宗發生在台灣的殺人案:香港公民陳同佳(Tong-Kai Chan)承認在台灣殺死了懷孕的女友,隨後逃回香港。他目前因其他罪名被關押在香港監獄。

港府高級官員表示,他們需要在7月之前通過這部條例,因陳同佳最早可能在10月獲釋。然而台北方面已表示不會要求引渡陳同佳。

是否有充分的保障?

根據條例草案,引渡請求將由法院進行審查,但最終決定權將在香港的行政長官手中。

香港當局強調,人權和程序保障將全部保留,包括會被執行死刑的人不引渡、限制「一罪兩審」,以及政治犯罪嫌疑人不引渡。港府表示,要求上訴和司法覆核的權利將維持不變。

反對黨稱,由於行政長官是由北京主導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的,所以他或她將感到不得不支持來自大陸的引渡請求。他們還提到香港的《基本法》,根據這部微型憲法,香港行政長官被認為需對北京方面「負責」。

香港大律師公會(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表示法院在審議和否決引渡程序方面只能發揮有限作用,並擔憂該法案保護人權的程序不夠充分。

為何引發廣泛擔憂?

商界領袖、法律專業人士、媒體機構以及人權組織擔心,這部條例可能被濫用,使北京方面可以出於政治或商業原因抓捕逃犯。

包括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在內的維權組織對中共的司法體系表示了擔憂,指出中共存在隨意拘押、拷打以及嚴重侵犯公平審判權利的行為。

他們也不相信香港能不受北京干擾地獨立行動。不久前,香港政府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決定,取締了主張獨立的香港民族黨(Hong Kong National party),並於去年在事實上將時任英國《金融時報》亞洲新聞主編馬凱(Victor Mallet)驅逐出境。香港民族黨被取締之前,香港外國記者會(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曾舉辦一場由該黨領導人發表的演講,當時馬凱在外國記者會擔任第一副主席。

還有哪些群體擔心?

負責就美中經濟關係向美國政府提出政策建議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警告稱,新條例可能「給美國在香港的國家安全及經濟利益帶來重大風險」。它表示,該條例將使北京方面可以向香港施壓,以「虛假的藉口」要求引渡居住在香港或過境香港的美國公民。

歐盟(EU)、英國和加拿大也對香港修訂條例之事表示了嚴重關切,而國際商會-香港區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表示,這些修訂可能導致企業重新考慮是否選擇香港作為公司地區總部。

中方說法和後續

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區聯絡辦公室(簡稱香港中聯辦)上周表示,修訂《逃犯條例》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迫切需要。中聯辦稱,自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大陸已向香港移交260餘名犯罪嫌疑人,但香港從未向大陸移交一人。

中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宋如安對記者表示,修訂《逃犯條例》是香港事務和中共內政,我們堅決反對外部勢力以任何形式和任何藉口進行干涉。

香港政府周一宣布了一項不同尋常的舉措,表示將跳過通常的委員會審議階段(立法會議員在這一階段逐條對草案進行審議),直接提交立法會大會進行表決。最終表決日期尚未確定,但港府表示,希望立法會——主要由親北京的議員控制——在7月前通過該條例。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FT中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9/0524/1293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