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對比 > 正文

古德明:鄭月娥和黑警已是社會公敵

作者:
細民無權無勢,蒙面對抗暴政,是理所當然;為政者有權有勢有民眾支持,而要蒙面執法,則斷無是理。今日鄭月娥手下黑警不但蒙面,還把黑警編號隱去。更有甚者,他們連姓名都不可告人。過去一個星期,當局起訴反暴政者的案件,至少七宗隱去「作證」或「被襲」黑警的姓名,說是「憂慮警員及其家人的私隱會被公開」;有主審的裁判官嚴舜儀者,竟然附和說:「證人既有憂慮,就應保護,以彰公義,以利社會。」

鄭月娥黑政府頒布《禁止蒙面規例》,說「市民不犯法,就不怕以面目示人」,是不知古今中外,細民隱藏面目,行法律不容之事,往往合情合理,甚或贏得千秋美名。

戰國時,聶政仗劍刺殺韓國權臣韓傀,怕連累姊姊,「自皮面(割下麵皮),抉(挖出)眼,自屠出腸,遂以死」。韓王懸千金求其姓名。他姊姊聞訊,毅然說:「弟至賢,不可愛妾之軀,滅吾弟之名。」於是不遠千里,走到聶政暴屍處,抱屍哭道:「此吾弟軹深井裡聶政也。」說罷自殺。世人都讚美這對姊弟說:「非獨政之能,乃其姊者,亦烈女也。」(《戰國策》卷二十七)

又英國貴族從前連林中鳥獸都視為禁臠,不許細民捕獵。十八世紀初,經濟不景,不少細民不得已,或蒙面,或塗黑面孔,到森林獵鹿充飢。一七二三年,英政府特別頒布《黑面法》(Black Act),規定森林內遮蔽面目者可判死刑。其實獵鹿只是犯殘民之法,草菅人民卻是犯彌天之罪。只有中共外交部才會以「英國是反蒙面法的先驅」為詞,為《禁止蒙面規例》辯解。

細民無權無勢,蒙面對抗暴政,是理所當然;為政者有權有勢有民眾支持,而要蒙面執法,則斷無是理。今日鄭月娥手下黑警不但蒙面,還把黑警編號隱去。更有甚者,他們連姓名都不可告人。過去一個星期,當局起訴反暴政者的案件,至少七宗隱去「作證」或「被襲」黑警的姓名,說是「憂慮警員及其家人的私隱會被公開」;有主審的裁判官嚴舜儀者,竟然附和說:「證人既有憂慮,就應保護,以彰公義,以利社會。」

而他們意猶未足,十月十五日,黑警員佐級協會訴諸法庭,求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以免市民藉此查得黑警底細;同時,又與運輸署商量,求黑警名下車輛的登記詳情,不必和其他車主一樣,任由公眾查閱。為什麼英治時代,香港皇家警察從來不憂慮公眾獲悉其身份;變成共家黑警之後,就要蒙面孔,隱編號,匿姓名,唯恐身份隱藏不密?答案見於黑警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十月十四日致同袍的一封信:「社會上公開聲援我們的人少之又少。我們是……社會的公敵!」

當然,黑警要隱瞞的,還有六月以來所犯謀殺、強姦、非禮、私行酷刑等等罪行。所以,七月二十四日,黑警四大協會致函鄭月娥,著令她「堅定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民衝突;八月底,鄭月娥與大商家面談,也承認「無論做什麼都要充分考慮警方的意見與反應」。可見上至鄭月娥,下至黑警,整個新香港政權不躲在重重黑幕之後,已經不能立足。

二零零八年七月,上海少年楊佳執刀闖警局,手刃黑警六隻;今年十月,香港也有一位少年揮刀割傷黑警脖子。這是「一國一制」的具體表現。難怪香港黑警現在無面目見人,連休班都要武器隨身。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9/1022/1358835.html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