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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案凸顯中共在運動員用藥醜聞中的角色

孫楊2017年7月25日在布達佩斯舉行的國際泳聯游泳世錦賽男子200米自由式決賽中奪冠。(資料照片)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2月28日一致裁定孫楊在2018年9月的一次賽外檢查中違反了國際泳聯(FINA)反興奮劑規則中不得干擾興奮劑檢測的任一環節,而被處以禁賽八年的處罰後,他的批評者指責孫楊的行為是對中國和他所從事的游泳運動的不尊重。

「孫楊這麼一干,把整個集體的臉都丟盡了。」前中國國家體操隊隊醫薛蔭嫻這樣說。薛蔭嫻以揭露中國體壇興奮劑醜聞出名,她也因此全家長年受到打壓。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發布的新聞稿說,孫楊在2018年9月4日當晚認為他的血樣和尿樣採集協議不符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檢測和調查國際標準》(ISTI)的要求時,他沒有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去證明他毀壞貯存血樣容器並放棄興奮劑檢測的做法是正當的。仲裁委員會表示,在提供血液樣本後,質疑檢測人員的資質是一回事,在雙方長時間交流後,而且工作人員已經警告運動員後果後仍然以這樣的行動最終毀壞貯存樣本容器,導致藥檢無法進行,這是另一回事。

隨著媒體報導和更多細節的披露,孫楊案在海內外輿論中持續發酵,其背後折射出中共政府在掩蓋和包庇運動員使用禁藥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薛蔭嫻表示,孫楊的領導負有一定責任。她說:「他的領導在旁邊敲邊鼓,認為(檢測員)拿走血樣不合適。」

財新網的報導,孫楊曾在事發當晚通過電話請示過中國國家游泳隊領隊程浩和他所在的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韓照岐。報導說,韓照岐曾在電話中告訴孫楊的私人醫生巴震,「我們千萬不能拒絕檢查,但是我們要求對方出具授權書和職業證書才能繼續檢查」。這已顯示出中共官方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在此案中所扮演的角色。

興奮劑檢測之所以要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進行,就是要避免干擾採集的情況,而時間是關鍵。錯過時間就有可能檢測不出來。

薛蔭嫻的兒子楊偉東對美國之音說,正常的邏輯應該是先允許檢測方把血樣和尿樣採集完畢,然後再提出質疑和投訴。他說,孫楊阻撓尿樣採集,在血樣採集後又指示保全用錘子打碎存放血樣的容器瓶明顯是心裡沒底。

孫楊的母親楊明近日發長文,抨擊中國泳協,稱「對得起領導、對得起組織,但對不起兒子」,無意中披露了中共泳協官員曾在2014年隱瞞包庇孫楊服用禁藥曲美他嗪(Trimetazidine)。

2014年5月,孫楊在中國國內一次游泳比賽中被查出服用了禁藥曲美他嗪。當時他僅被處以口頭警告、罰款5000元人民幣的處罰。但10月份到亞運會結束後,有領導找到孫楊母親,說「如果這樣的處罰結果報上去,可能會通不過。反正現在亞運會已經結束了,不會影響成績,最後結果也不對外公布,我們可以把處罰說成是2014年5月份到8月份禁賽三個月。」目前,孫楊母親的這篇網文已被刪除。

「你自己的孩子『偷竊』不處理,而是要等到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處理,」薛蔭嫻激動地說,「孫楊出事不是一次兩次了,他是個『慣犯』,早就應該在國內就得到處理。這就看出來中國體育總局在這件事(反興奮劑問題)上的立場。」

日前,孫楊委託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發表律師聲明,表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出了黑白顛倒的仲裁裁決」,將對該仲裁法庭「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程序性錯誤」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但律師聲明並未具體說明該案在審理中有哪些程序性問題,僅表示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既是本案當事人,也是《檢查和調查國際標準》的制定方與解釋方,充當了「運動員」和「裁判員」的雙重角色,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卻未能在這種情況下作出獨立判斷和公正裁決。

中國泳協發表聲明支持孫楊上訴。該機構的聲明說:「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就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上訴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小組和孫楊一案做出的裁決,我們深表遺憾。」中共官媒人民網則把對孫楊處罰禁賽八年稱作「是一個充滿『暴力』意味的仲裁結果。」

在孫楊敗訴並面臨其職業生涯就此劃上句號之際,孫楊的律師團隊和部分中國國內媒體開始把攻擊的焦點集中在孫楊拒檢案的中國籍主檢官身上。這名姓楊的女主檢官(DCO)的身份已被披露。

有報導說,孫楊的律師團決定在中國國內起訴這名主檢官,指控她「假公濟私、公報私仇,在國際泳聯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證時」歪曲事實、自相矛盾、謊話連篇」。但事實是該主檢官並未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公聽會上出庭。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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