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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醫學領域被騙慘 受害國追責索賠合理合法

—美國向中國政府追責索賠有法理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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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中國政府宣布武漢封城,並不是要告訴外界疫情多嚴重,並不是要告訴外界疫情已經失控,而是表明中國政府多麼負責任。用外交部長王毅的話就是,封城的行動「超出了國際衛生條例的要求和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封城行動表示中國願意「用自己的努力甚至犧牲」,「阻止疫情的進一步蔓延」。

5月2日,《人民日報》發表署名鐘聲的文章《追責索賠鬧劇是文明之恥》。文章說,美國一些政客就疫情向中國政府追責索賠是對國際法理的公然挑戰,國際法中國家主權豁免的法則明確規定,國家的行為和財產不受他國立法、司法、行政的管轄。而突發大規模流行疾病疫情屬於世界公共衛生事件,在法律上屬於「不可抗力」。

《人民日報》這篇文章實在沒水平。在這個問題上,《環球時報》都比它更高明。《環球時報》至少知道,追責索賠在法理上是有依據的。《環球時報》4月7日的文章《想讓中國第二次庚子賠款,有戲嗎?》說得明明白白。環球時報文章說:「2007年生效的《國際衛生條例》要求,締約國需及時、有效地向世界衛生組織通報在本國出現的,可能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不履行此義務,將會引發相關國家責任問題,從而帶來受害國或受影響國對該國追究責任的嚴重後果。」

《環球時報》的文章提到《國際衛生條例》,該條例第六條明確規定了締約國的義務,從而也就規定了締約國的責任。

《國際衛生條例》第六條「通報」,其中又分兩小條:第1小條說的是,締約國如果發現本國出現了有可能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在24小時內向世衛組織報告。然而中國官媒告訴我們,中國政府至遲在去年年底就已經知道了疫情,可是直到1月3日才向世衛組織報告,這中間相隔超過了24小時。不過這個問題或許還不算嚴重,因為當局可以辯解說,他們在了解到疫情後,總需要經過一番調查研究,才能確定疫情有沒有可能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照這麼說,當局能在1月3日就向世衛組織報告並不算晚,也可以說很及時的了。

《國際衛生條例》第六條的第2小條規定:「通報後,締約國應當繼續及時向世衛組織報告它得到的,關於所通報事件的確切和充分詳細的公共衛生信息;在可能時,其中包括病例定義、實驗室檢測結果、危險的來源和類型、病例數和死亡數、影響疾病傳播的情況及所採取的衛生措施;必要時,應當報告在應對國際關注的潛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面臨的困難和需要的支持。」拿這一條規定看,中國政府的問題就非常嚴重了。

以下舉兩個例子:

1、我們知道,在新冠病毒的相關信息中,是否人傳人這個信息最重要。根據《財新周刊》報導,早在1月3日,武漢大學中南醫院院長王行環醫生就發現了一個家庭聚集型病例,老父親、兒子、兒媳都被感染。王行環說:「這三人是聚集傳染,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們都沒有與華南海鮮市場有關的流行病學史,我們就判斷這個病肯定會人傳人。」王行環隨即上報北京,當局應當在那時就已經知道病毒肯定會人傳人。可是當局卻一直不說,一直到1月20日,才通過鍾南山之口明確說這個病肯定人傳人。也是直到這一天,世衛組織才宣布此病毒會人傳人。

2、再拿武漢封城這件事來說。1月23日,武漢宣布封城,可是查看當天官方公布的數據,湖北全省已知確診病例是375例,死亡人數17例。對比2003年薩斯疫情,廣東省有1514病例,北京有2000病例,死亡人數400例。薩斯疫情期間,中國政府並沒有封城。這次武漢的確診病例和死亡人數遠遠低於當年薩斯疫情的廣東和北京,為何卻要封城?

可見,官方公布的湖北全省確診病例和死亡人數是嚴重的虛假不實。中國政府向世衛組織蓄意隱瞞,嚴重縮小了確診和死亡人數。即便考慮到當時檢測能力不足,試劑盒太少不夠用,我們也可以斷定,當時中國政府掌握的實際數據要比它公布的數據至少大幾十倍。

現在,有些人竭力為中共當局隱瞞疫情一事做辯護,最振振有詞的說法就是:上千萬人口的武漢都封城了,這就明明白白地告訴全世界疫情有多麼嚴重。如果有誰還看不懂,那只能怪他自己,不能怪中國政府隱瞞疫情。

不對。當時中國政府宣布武漢封城,並不是要告訴外界疫情多嚴重,並不是要告訴外界疫情已經失控,而是表明中國政府多麼負責任。用外交部長王毅的話就是,封城的行動「超出了國際衛生條例的要求和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封城行動表示中國願意「用自己的努力甚至犧牲」,「阻止疫情的進一步蔓延」。

就在武漢封城的第二天,1月24日,國際醫學刊物《柳葉刀》主編理察·霍頓(Richard Horton)發表評論稱:「媒體通過談論『殺手病毒』和『日益增長的恐懼』來加劇焦慮,但實際上,就我們目前所知,2019新型冠狀病毒具有中等的傳播能力和較低的致病性,沒有理由用誇大的語言引起恐慌。」霍頓這段話馬上就被國內媒體轉載。由此可見,中共當局雖然採取了武漢封城這樣的史無前例的嚴厲手段,但與此同時仍然在瞞報數據,對外界散布不實信息。這就嚴重地誤導了世界各國,使他們對疫情掉以輕心。

中國政府嚴重違反了《國際衛生條例》,沒有履行它應當履行的義務。受害國和受到影響的國家向中國政府追責索賠是完全正當的,是有充分的法理依據的。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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