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民日報》7日以「綠色恐怖,貽害台灣」為標題,痛斥台灣近日開罰37名台灣人到中國任職社區主任,其表示「民進黨用羅織罪名的方式,對到大陸工作的台灣民眾威脅恫嚇,營造綠色恐怖,耽誤年輕人個人發展」;不過根據中華民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台人被中共政府機關直接聘用,都是違法的。
▲人民日報斗大以綠色恐怖貽害台灣為標題。(圖/翻攝自人民日報)
中共《人民日報》表示,近日,台灣當局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由,裁罰37名在大陸任職的台灣同胞,並稱還有88人正在被查處中。作者痛罵,這不是民進黨當局第一次懲處到大陸工作的台灣民眾,去年11月,就有33名台灣同胞因擔任大陸社區主任助理遭台相關部門罰款。他們中有人在台灣當過里長,在大陸不領月薪,貢獻自己營造社區文化、融洽鄰里關係方面的專長。還有為了實現個人夢想選擇到大陸的年輕人,比如最新處罰名單中的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只是希望發揮專業長處,在台灣沒有機會,到大陸才找到舞台。
▲自稱台灣女孩的凌友詩曾被開罰50萬元。(圖/資料照)
不過,台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清楚載明,「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等,一切開罰將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