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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藏頭露尾 H&M引入文革政審

中共實踐對港「全面管治權」,宏觀以立國安法威懾港人,微觀則以引入「文革」政治審查模式操控學校,如今連像H&M一樣的跨國企業都引入「政審條款」,修改員工守則,涉規管員工與工作時間外的言論自由,在未經與雇員商討情況下,要求員工簽署自我封口「確認書

上周六(20日)人常委會會議閉幕,公開了「港版國安法」草案說明,當中按此法例規定在香港建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執行機制,將全面滲透至特區政府的領導班子(設立國安委員會)、警隊(新設警隊國安部)、律政司(國安檢控部)以及司法機關(特首挑選國安法官),可謂全面實施習近平日思夜想的全面管治權!但香港既有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已是名存實亡。

法律界反對「港版國安法」聲音不絕,多個法律界人士及組織,如大律師公會、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法政匯思、以至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等,先後表示對國安法內容憂慮,特別是由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的部分。大律師公會日前第四度發聲明,說此做法是「史無前例」,且將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日前出席《城市論壇》時,亦提到由特首指定法官的做法屬行政干預,是「聞所未聞、聽所未聽」。特首林鄭月娥周二(23日)見記者時回應這是葉巧琦「孤陋寡聞」,稱由特首指定法官並不罕見,又指香港部分專門法庭的專職法官,都是由行政長官委任。葉巧琦就反駁林鄭說法是偷換概念,混淆視聽。林鄭究竟是如何混淆視聽?

負責草擬「港版國安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日前在港出席座談會指,「司法獨立與管轄權沒有必然的聯繫」,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受任何干涉,獨立行使審判權,「而不是指法院的管轄權和審判權」。張勇的說法又惹來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反駁,張勇根本搞不清楚香港司法獨立及管轄權兩者的關係。中央官員雖連日來馬不停蹄在香港搞座談會唱好國安法,但偏偏就是說服不了香港的法律界,兩者的隔空對話反映中港法治觀念差距究竟有多大?國安法如今說明是至高無上不可挑戰,即使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寫入法案內又於事何補?

中共實踐對港「全面管治權」,宏觀以立國安法威懾港人,微觀則以引入「文革」政治審查模式操控學校,如今連像H&M一樣的跨國企業都引入「政審條款」,修改員工守則,涉規管員工與工作時間外的言論自由,在未經與雇員商討情況下,要求員工簽署自我封口「確認書」:回應政治、法治議題等,或會損害到H&M聲譽,就會被視為嚴重行為失當,可將涉事員工解僱。可是諷刺的是,事件最後卻嚴重損害H&M聲譽,網民紛紛發起罷買。

除了港區人大葉國謙之外,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也估計,「港版國安法」將於六月底,即下周二(30日)便通過,她又估計當局不公布「港版國安法」所有條文,是以免引起社會衝突,認為人大常委會已充分諮詢各界人士。如充分諮詢,又怎會引起社會衝突?

一國兩制」末日將至,歐美等國際反對聲音雖已如雷貫耳,但所謂國際制裁還是只聞樓梯響;香港人還是要自救,港島區曾健成等四名區議員已向警方遞交於6月28日及7月1日的遊行申請,民陣也申請了71遊行,誓作末日抗爭。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不諱言「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包括特區政府。沒有人知道,那麼以後是否只會容許撐政府遊行呢?

主持:鄭宇碩、曹嘉超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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