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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初選被「非法」 戴耀廷:只會引發更大抗爭

戴耀廷批港府、中聯辦及港澳辦對民主派初選的譴責言論是「指鹿為馬」。(中央社)

香港民主派上周末舉行的「民主派35+」初選結果出爐後,香港政府、中聯辦及港澳辦接連發表聲明譴責初選非法,不具法律效力,中聯辦還指稱,發起民主派初選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是「典型的涉嫌犯法」。就此,戴耀廷指出,61萬港人投票,只是以和平理性的方法表達他們的意願,「若這樣做也可以定為違法,那只會使未來的管治更困難,也會刺激更大的抗爭」。

戴耀廷14日晚於臉書發文回應港府和北京當局表示,「我必須嚴正地指出這指控是完全不合常理的」。他說,過去幾年,「我一直都只是希望中央政府能儘早落實基本法對港人實行普選的承諾。」而這次協調民主派初選的商討過程中,「參與的人同意立法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包括否決特區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以使港府向立法會問責,而「這些都是基本法有關行政與立法機關之間關係的安排,絕不涉及任何非法手段」。

戴耀廷反批,「若說這是顛覆國家政權,那是極之荒謬,亦是踐踏基本法的一種說法。」並且,港澳辦的聲明指初選限制他人行使合法權利和自由表達參選意願,這種說法亦不符合事實。

他強調,民主派初選是由香港民間社會運用來自本地的資源,讓市民自願地參與,選出相同政治理念的人代表他們去參與官方選舉。而各人是否參與官方選舉,亦是每一個人的自主決定,不受任何人操控。

他表示,希望中央政府能看見,這61萬投票的香港人,只是以和平理性的方法去表達他們的想法,「若這樣做也可以定為違法,那只會使未來的管治更困難,也會刺激更大的抗爭」。

就特區政府、中聯辦、港澳辦指責初選非法,戴耀廷批評,這是刻意去混淆沒有法律效力與違法,誤導香港人。他強調,其實初選只是沒有法律效力,但按香港的法律原則,沒有法律效力,並不代表犯法。只要沒有法律禁止,香港人就可以做,即使這種行動不能產生任何法律權利或責任。

戴耀廷還指出,民主派初選依靠的並不是任何法律效力,而是建立於相互信任的政治道德。而初選為香港累積起難能可貴的社會資本,就是信任。但對不認知民主或不認同民主價值的人,是難以明白初選的意義的。夏蟲雖難語冰,但請不要指鹿為馬。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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