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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傑:這樣子咆哮怎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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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見一名英國人教出來、最初「民主派」、後來改為親中的大律師行政會議員,與英國的電視台與主持人對談,戰狼附體,帶頭咆哮,會令香港政界對香港大律師這個行業反感。他如果知道Roland Freisler,當不會如此。讀了幾十年殖民地名校英國書之司法精英,都變成倫敦唐人街旺記(Wong Kee)酒家店小二之著名風格,連這種人移民去英國,必是二等公民,切宜三思。

BNO移民英國,與一般香港人移民加拿大澳洲不同。英國的文化環境深厚,不太容易「融入」,不同去了溫哥華或加州。

主要是英語的問題。以香港一般基礎的言語,去其他五眼聯盟國家,往華人圈裡一紮堆,可以終身沒有問題。但英國的「華人社區」不明顯,國家土地面積小,不像其他,也不太容易接受「社區」。

英國人的英語,視乎階級,若要融入主流,有自己一套名堂。譬如即使香港大律師,到了那裡,不容易找到英國相應的職業,因為英國的大律師有自己的一套專業圈子文化。在香港做大律師,只要一輩子爭論香港的普通法和基本法就可以過富裕的生活,去了那邊,比較難以融入當地賺錢。

這個行業平時要在倫敦的東印度俱樂部、紳士俱樂部、上議院的咖啡室里與政界、學者交流,俱飽學之士,而且語多含蓄。即使在酒吧說到香港特區之法治問題,若有人問:香港的大法官,能維持獨立思考精神到多大程度?(How far could a Hong Kong high court judge uphold his independent juridical thinking?)可以這樣回答:Thanks to the casual assistance offered by a couple of British judges to their court of final appeal,as allowed by their somewhat「Basic Law」,Hong Kong's high court has yet to produce a monster like Roland Freisler. Not until this moment,at least.

這種對話非常的英式。首先,羅蘭費斯勒(Roland Freisler)是納粹的一名法官,以大聲咆哮聞名,任內重判許多猶太學者和社會民主黨人死刑,在英國法律界和歐洲司法史的專家之間無人不識。在英國的等級社會,與各自的職業同僚生活,要懂得各自圈子的文化典故,加上話到口中留半句的婉約。

即使香港的法律界移民英國,也不容易融入所謂的主流社會。最近看見一名英國人教出來、最初「民主派」、後來改為親中的大律師行政會議員,與英國的電視台與主持人對談,戰狼附體,帶頭咆哮,會令香港政界對香港大律師這個行業反感。他如果知道Roland Freisler,當不會如此。讀了幾十年殖民地名校英國書之司法精英,都變成倫敦唐人街旺記(Wong Kee)酒家店小二之著名風格,連這種人移民去英國,必是二等公民,切宜三思。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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