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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光旦其人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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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稿中一些既謔又雅的「葷段子」,裡面的雅趣,是那個時代的學人的風格。

舉幾例:

一:余與海宗(指雷海宗,潘光旦清華學校時期的同班同學,時任清華大學歷史系主任)離平到湘後,內子與海宗夫人皆不健筆,來書甚少,余約計每月只一信,海宗則更少,四閱月中,所得只一函及二明片。某日與海宗晤,談及此事,余謂亦有法使彼等多作書乎?海宗搖頭曰:鞭長莫及。余不禁大笑,徐曰:鞭字有語病!

二:之邁(指陳之邁,時任清華大學政治系教授)成婚之夕,眾大鬧洞房,化成(指王化成,清華大學政治系教授)碩然長者,獨不往。事後有人傳語謂化成實有苦衷。化成離平來湘,亦既四五月,怨曠之餘,曾求教於體育教授馬約翰先生,馬先生曰:可非法出精。於是非法出精之大議論,一時傳遍聖經學院。之邁之婚,同人自無不見獵心喜,而化成棖觸尤多,竟不入鬧房之伙,同人有扣之者,則曰:鬧房後歸聖經學校宿舍,獨自對火盆發愣,有何意味。此段問答某日傳至新園,岱孫(指陳岱孫,時任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味而善之,頻點首曰:對火盆以嘆息。余亟應之曰:撫孤松而盤桓。

三:清華在嶽麓山建新校舍,余與芝生(指馮友蘭,時任清華大學文學院院長)、岱孫、嘉煬(指施嘉煬,時任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主任)等初次往觀。其旁有農業學校,校有蠶室,占清華新址之一角,正接洽出讓中。臨時大學開辦時,擬即以此為土木工程系之教員宿舍,余笑問嘉煬曰:公等何日可下蠶室?芝生喟然曰:是真所謂文章誤我,我誤妻房!

這些詼諧雅趣的「葷段子」可能有人看不懂,並不覺得好笑。但能理解文中詞義的人,就會入耳噴飯,樂不可支。

如「鞭字有語病」,運用了「鞭」字在俗語裡暗指男性陽具的含義,造成了一語雙關的效果。如「非法出精」一語,源自佛教,指手淫。以陶淵明《歸去來辭》裡的「撫孤松而盤桓」來對「對火盆以嘆息」。不僅對仗工整,也和「非法出精」的說法遙相呼應,「性」的意味十分明顯。如「蠶室」是個典故,唐代李賢注《後漢書》云:「蠶室,宮刑獄名。有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意思是說受過宮刑後的人怕風,喜暖,在地下室生火養病,生火的地下室就像養蠶的溫室一樣暖和,後來就以「蠶室」來指代宮刑牢獄,是以典故來引起聯想,造成戲謔的效果。馮友蘭所謂「文章誤我,我誤妻房」,既是對潘光旦的回應,也是對文人情趣的自嘲。

比之今日社會上的一些無聊段子,自是高下立見。

一切都俱往矣。

後來這些文人雅趣,都被說成是封建糟粕,是反動文人的精神糜爛,遭到了革命者的痛斥。

何止是痛斥?

中國知識分子的命運,在新政後受到了歷史上最殘酷的蔑視與糟踐。

一九五七年,潘先生在反右派運動中被劃為右派分子,是人類學、民族學界著名五大右派(吳澤霖、潘光旦、黃現璠、吳文藻、費孝通)之一。

一九六六年,紅衛兵命令潘先生到清華園一角除草。先生以衰老之年,殘廢之軀,無辜成為暴力的實施對象。潘先生因不能像正常人蹲著工作,懇求攜一小凳,竟遭到昔日的學生拒絕。被迫坐在潮濕的地上,像畜生一樣爬行著除草。

一九六七年年五月潘先生病重,疼痛難忍,竟不准醫治,只能在家慘痛哀嚎,用四個s開頭的英文單詞留下慘痛遺言:「surrender(投降)、submit(屈服)、survive(活命)、succumb(滅亡)。」

這不能不讓人動容。

這四個特殊遺言,不是潘先生一個人的寫照,而且是一群與他身份相似的同代學者的生平概括。由於權力的高壓,一些歷史真實被長久地淹沒和掩蓋,善良的學人,對暴力,須合作,不合作就會面對死亡。

一九六七年六月十日晚,老保姆看到潘先生情況不好,急忙請隔壁的費孝通過來,因為潘光旦是他的老師,也是他的好友。潘光旦向費孝通索要止痛片,費孝通沒有,他又要安眠藥,費孝通也沒有。後來,費孝通將潘光旦擁入懷中,潘光旦便逐漸停止呼吸。

費孝通哀嘆「日夕旁伺,無力拯援,淒風慘雨,徒呼奈何」。

一代大師,竟這樣悽慘地撒手人寰。

回首當年,國民政府敗退撤離大陸,偏安台灣,新政初建,清華四大哲人潘光旦、葉企孫陳寅恪和梅貽琦,除了梅貽琦去了台灣,其餘三人都義無反顧的留在祖國。

但極具諷刺意味的是,除了梅貽琦先生在台得以善終,其餘留在大陸者俱都悽慘而逝,無一例外。

悲夫!

窗外大雨滂沱,夜不能寐,索性舉杯自飲。

夜雨敲窗聽不得,點點儘是斷腸聲。

魂兮歸來!

(備註:部分資料來自網絡)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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