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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匯往事:中共發文件指導僑屬向國外親人要錢

—僑匯往事:山遷叔與益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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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匯是1949年後中共國外匯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是中共國非貿易外匯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西方世界對大陸政權的經濟封鎖,因此五六十年代僑匯的數額可以說直接影響著中共國外匯存底的多少,僑匯在當時整個中共國外匯收入中占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而面對當時的國際緊張形勢而言,僑匯所能發揮的重要政治作用更是其他經濟領域所不能相比的。正因為如此,政府把爭取僑匯作為僑務工作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制定出很多有利於爭取僑匯的政策,也專門成立機構來統一管理僑匯工作。

雖然如此,但在對於一直以來視西方世界為洪水猛獸和強調公有否定私有的社會主義政權之下,僑匯本身就不可避免地有著天然的短板,僑匯的收入的多少就要視政府執行的路線而定了。雖然海外華僑抱著拳拳愛國之心,積極支持大陸的經濟建設,但在某些時候匯給大陸親友的僑匯會給這些親人惹上麻煩,因此在極左路線盛行的運動時期,土地改革、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運動初期,僑匯收入都會收到較大的影響,以至於影響到整個中共國的外匯存底。從利益角度出發,每次僑匯收入下降嚴重,政府都會出台一些政策來挽救僑匯,1955年國務院頒布《關於貫徹保護僑匯政策的命令》、1957年開始的根據僑匯額核發一定比例的物資購銷憑證——僑匯券的使用等等都是為爭取更多的僑匯而採取的措施。

從歷史的數據上看,1962年是僑匯收入最低的一年。「1962年國家計劃安排使用的僑匯為6000萬美圓,但上半年全國實際僅收到僑匯2000多萬美圓,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50%以上,是解放以來最低的一年。江蘇省1962年上半年的僑匯收入只有39萬美圓,僅為上年同期的78%。經過分析,僑務部門認為,僑匯收入保持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是國內物資供應依然緊張,憑僑匯證增加供應的物資不能滿足僑匯戶的需要,同時僑匯物資供應還存在著品種少、質量差、花色不全、貨源沒有保證等問題。」(轉自楊世紅《新中共國僑匯工作的歷史考察(1949-1966年)》)其中的原因主要還是受到大躍進後遺症的影響。

為了扭轉僑匯急劇下降的狀況,政府採取了多種辦法,比如大幅度提高憑僑匯證增加物資供應的標準,同時增加供應物資的品種,提高供應物資的質量等等,除此之外,還在其他各個方面來做好僑匯工作。筆者收藏到一份1963年11月由中央僑匯工作小組發出的《關於加強指導僑眷、歸僑和歸僑學生寫好家信的通知》,這份通知可以反映出當時的政府在積極爭取增加僑匯收入方面所做的努力,甚至連如何給海外華僑寫家信都要發文加以指導,同時從這份文件中我們也可以了解到海外華僑為了國內的親屬生活條件的提高和拳拳愛國之情,克服重重阻礙,不顧人身安危,一直匯款給國內的真摯之情。全文如下:

【中央僑匯工作小組辦公室關於加強指導僑眷、歸僑和歸僑學生寫好家信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僑匯工作小組:

今年以來,由於各地進一步貫徹執行了黨的僑匯政策,爭取僑匯的人多了,僑匯收入也逐步上升,這種情況是可喜的。但是,據有關單位反映,有些僑眷、歸僑和歸僑學生,在寫給國外親人到家信中,不區別僑居地的具體情況,公開談論僑匯問題,或者是喲個的暗語、代號不夠妥當,引起僑居地政府的注意,甚至有的匯款人和當地僑批局收到迫害,這一情況,對爭取僑匯是極為不利的。為了防止類似情況的繼續發生,現將各地有關情況和經驗,加以綜合,請你們轉發有僑眷、歸僑和歸僑學生的廠礦、企業、機關、學校等單位,通過那裡的行政和黨團組織,指導他們寫好家信。此外,還發現有的禁匯和限匯的僑居地政府,利用使館和留學生在我國內搜集甚至刺探僑匯情況,因此,必須注意教育歸僑、僑眷、歸僑學生收到禁匯和限匯地區的匯款後,應注意保密,防止泄露,對匯款人不利,影響安全。

請各地將上述問題,有關情況和經驗及時反映給我們,以便研究推廣。

1963年11月6日】

【關於僑眷、歸僑和歸僑學生在寫家信、回批時應當注意的問題

華僑匯款回國贍養家屬,是他們正當的權益。但有些國家和地區對華僑匯款回國採取了限制或禁止的措施。華僑為了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要匯款回國必須進行反限制的鬥爭。國內多數僑眷、歸僑和歸僑學生寫給國外親友的家信和回批,在談到國內情況和僑匯問題時,都能根據僑居國的具體情況,注意技巧,使用的暗語、代號也較妥當,避免了僑居地政府從中找到岔子,迫害華僑。但也有些僑眷、歸僑和歸僑學生,缺乏經驗,他們在寫家信和回批時,沒有區分僑居地點具體情況,公開談到匯款或者使用的暗語、代號不夠妥當,以致引起僑居地政府追究和迫害華僑。例如:有些僑眷常用「已收到郵寄若干斤大米」、「若干碼布」、「若干奎寧丸、魚肝油丸」等代號來掩護僑匯,有些使用的代號物品是僑居地政府禁止出口的物資,因此,這類代號存有漏洞易被僑居地政府發覺;有些所用的暗語藏頭露尾,牽強附會,如某僑眷收到了一百元僑匯,在給國外回信中寫道:「接到照片一張(指一百元),家中房屋破爛必須修理,請再寄四、五張(指再寄四、五百元)以便進行修理」,有的寫「寄白丸子若干粒收到,已存銀行」,有的寫「此次家中增產,收入小麥一百升(指一百元),甚為歡喜,望按月捷寄」等等。

上述情況在一些地區陸續發生,以致有的華僑因涉及匯款嫌疑而受到僑居地政府審訊、逮捕、監禁、罰款等等,有的牽連到當地僑批局的生存,甚至影響到兩國關係。為了做好這一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僑務部門和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僑眷、歸僑和歸僑學生的思想教育,經常向他們介紹有關僑居地的情況,指明哪些地區限匯和禁匯,哪些地區在通信中應注意什麼問題,宣傳當和國家的僑務、僑匯政策,說明寫好家信回批的重要性,幫助或指導他們總結交流寫好家信和回批的經驗,並有意識的培養一支代寫家信和回批的積極分子隊伍。

二、根據僑居國不同情況,因地制宜掌握通信內容和寫法。

1、對完全禁匯地區,如印尼、緬甸、美國、菲律賓、南越、柬埔寨等僑眷、歸僑在與國外通信中不能公開談到匯款問題。接到或爭取僑匯時,一定要用妥善的暗語、代號掩護,以保障國外匯款人的安全。

2、對限匯地區如新馬、泰國等,僑居地政府允許華僑在一定限額內匯款贍養國內眷屬(新馬允許每月每戶匯款國內四十五叻幣;泰國每人每月一千銖),對這些地區在限額範圍內的匯款,家信和回批中可以公開答覆匯款人,但超過限額範圍的暗匯,仍應以暗語、代號為掩護,避免引起僑居地政府追查。

3、對未與我國建交國家,如新馬、泰國、菲律賓、南越、美國等地區,通信中應避免正面談政治,但可以通過家情、鄉情適當透露祖國和家鄉建設成就,體現國家政策正確。不要評論僑居地政治情況,不宜使用政治名詞、術語,如「共產主義」、「社會主義」、「賣國集團」、「蔣介石反動集團」、「美帝國主義」等等。另外,還要注意不用印有政治色彩圖案的信封、信紙和郵票(如五星紅旗、天安門、和平鴿等),有可能可以採用通過香港親友或僑批局轉寄信件的辦法。

4、對建交國家如印尼、緬甸、柬埔寨、錫蘭等,通信中可以談祖國建設一般情況和有關僑務政策。但也要注意家信特點和寫信人的身份,談得自然,不要作文章,不要評論僑居地政治。

三、有關僑匯暗語、代號一些技巧問題,據各地經驗大致有以下幾點: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故紙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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