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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在古代叫什麼?相親有哪些禮儀?

在古代,男女雙方的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孟子·滕文公下)。

古代相親叫什麼你知道嗎?相親都有哪些禮儀呢?

在古代,男女雙方的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孟子·滕文公下)。而且在婚姻嫁娶的環節中,並沒有相親環節,洞房之前男女雙方是不能見面的。

宋代以前,依照古禮,婚姻嫁娶要經過納采(送禮、求親)、問名(詢問女子姓名、生辰)、納吉(到女方家送禮、訂婚)、納證(男方向女方送聘禮、請期(定婚期)、親迎(成婚)等環節,古稱六禮。到了宋代,據《朱子家禮》所述,六禮已減為三禮,即納采、納幣、親迎。但是,無論婚禮繁瑣還是簡潔,一概都不重視見面相親。如果說像現在那樣男女交往一段時間再結婚,在古代則屬於雷人的事。

當然,宋代禮儀相對靈活,並不完全拘泥於古禮。所以,也有重視相親的。據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記載,相親時,男方的親人或者母親到女方家,如果看中了,就送一枝釵子插在女孩頭上,叫做「插釵子」;如果不中意,就會留下一兩塊彩緞,給女方壓驚,這親事也就算了。從記載上看,男方對女方是有選擇權的,起碼男方家長看到了女孩的長相。而女方只能憑媒人三寸不爛之舌,稀里糊塗地把女兒嫁了出去。洞房之夜,女子「看見員外鬚眉皓白,暗暗的叫苦」,咒怨媒人「將我誤了」。

在中國,凡大事或喜事必有酒。南宋吳自牧的《夢梁錄》如此描述相親情節,「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男以酒四杯,女則添備兩杯,此禮取男強女弱之意」。意思是說,男方挑個好日子,帶著禮品到女方家裡,或者在園圃里,或者在湖上,雙方見面。桌上,男方放四杯酒,女方放兩杯酒,以表示男強女弱。在觥籌交錯、酒酣耳熱的背景下,男女青年一生的幸福就這樣被決定了。

其實,無論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是當下的自由戀愛,歸根到底還是一個「緣分」所致,人的命運天註定,「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識。」

責任編輯: 李雨菡  來源:古史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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