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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男子將女記者同事毆打致死 才判15年

近日,有媒體報導「天津女記者 被男同事 毆打致死 ,行兇者僅獲刑15年,家屬質疑」,引發輿論和社會公眾高度關注。4月4日,天津高級法院聲稱,注意到有關輿論對該案的關注。該院將對案件進行審查等。

今年4月2日,紅星新聞報導,2019年8月11日,在深度昏迷五個月後,天津某媒體記者小陳在天津市人民醫院因搶救無效離世,年僅32歲。

法院相關裁定書顯示,2019年3月19日晚10點左右,小陳與其單位同事崔某(男),在小區內車中停留期間發生爭執,崔某多次擊打小陳頭部,發現小陳昏迷後,崔某再次擊打小陳後腦,後小陳被送往醫院搶救,此後小陳一直陷入深度昏迷狀態直至離世。

小陳的父親對媒體表示,事發地就在自家小區,離自己所住單元僅隔了幾棟樓。當時他到醫院,看到病床上躺著的小陳,「當時我一看,愣住了,我女兒已經面目全非了,身上插著管子,躺在病床上。」

「當時醫生告訴我,已經沒有搶救可能了。」小陳父親說,「但我堅持請醫生繼續搶救。」經會診後,病歷記錄上記載著:呼吸機輔助通氣支持、雙側瞳孔放大……腦出血、腦死亡(?)等。

小陳父親說,動手打人者崔某,此前父母從未聽女兒提起過,事後才知道此人系女兒新單位的同事,而當時女兒剛入職新單位四、五個月,「後來在法庭上,我聽到崔某說他喜歡我女兒,在追求她,而崔某的律師說兩人是戀人關係。」

而法院裁定書上對兩人關係的表述為「同事,且關係較為密切」。

小陳的兩位閨蜜均告訴陸媒,從未聽小陳提及過崔某。小陳的父母也稱,從未聽女兒提起過崔某,「以前女兒若是談戀愛了,或是和比較有好感的異性在接觸,都會告訴我們,但這個崔某,她從未說過。」

該案於2020年8月18日在天津市紅橋區法院開庭,法院認定崔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賠償小陳父母經濟損失64萬餘元。小陳父母及崔某均不服判決,分別提出上訴。法院2020年12月2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小陳父親表示,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他無法接受。目前小陳父親走上了替女兒申訴的道路,今年3月29日,他剛剛收到天津市一中院駁回申訴的通知。目前小陳父親正在準備材料,將向高院申訴,「我不會放棄,我一定要為女兒討一個公道。」

據法院終審裁定書顯示,案發當日,小陳與崔某共進晚餐,約晚上10點二人用餐結束,崔某駕車送小陳回家。當晚10點10分左右,到達小陳所在小區並停留,雙方在車內交談過程中發生矛盾。其間,崔某有揪拽小陳頭髮、擊打小陳頭部等行為,雙方進一步發生肢體衝突後小陳陷入昏迷……

「我最揪心的是,女兒深度昏迷的那五個月里,一次也沒有醒來,一次也沒有睜開過眼睛,她一句話也沒有給我們留下,就這麼走了。」小陳父親說,女兒去世後,妻子因經受不住打擊,變得精神恍惚,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而自己也因此膀胱癌復發,經常尿血。

小陳父親還透露,關於本案,除了崔某僅獲刑15年之外,還有兩處是他無法接受的:一是案發一周後,本該在看守所里的崔某為何能夠迅速辦理離婚手續,並將名下所有財產轉移;二是女兒小陳去世一個多月後的2019年9月23日,崔某才被逮捕。

小陳父親說,前不久他被法院告知,本案判決中關於女兒的醫療費和喪葬費,崔某「無償還能力,其名下無房產和任何財產」。在小陳父親的追問下,才得知在案發9天後,即2019年3月28日,崔某與其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並將名下所有財產劃分給了前妻。

據法院終審裁定書顯示,崔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19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監視居住,同年9月23日被逮捕。現羈押於看守所。

不少網民跟帖表示質疑:「崔某將女同事毆打致死,法院為什麼不判死刑?才判15年,太輕了!而且崔某還能在事發後9天離婚,這是什麼操作?!又一個孫小果?無法無天!」「天津版孫小果再現!」。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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