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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甲骨文軟體代碼開發Android 最高法院判Google無侵權

美國最高法院周一(5日)裁定,美國科企Google使用另一電腦科技公司甲骨文(Oracle)的軟體代碼,開發於智慧型手機廣泛使用的Android作業系統,並沒有違反聯邦版權法,結束兩間公司之間長達10年的版權訴訟。

最高法院以6比2推翻上訴法院的裁決,當時裁決指Google使用甲骨文軟體代碼在聯邦版權法下並沒有合符公平使用原則。最高法院法官指,容許甲骨文在這事上執行版權,會令它變成枷鎖,窒礙未來新程式的創作。

Google和甲骨文這場版權鬥爭始於2010年,當時甲骨文向三藩巿聯邦法院入稟控告Google。Google於2018年就華盛頓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決定作上訴。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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