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公會」有一篇文章《中國古人如何過夜生活》,說,「古裝劇、穿越劇中頻頻出現的繁華夜景,大多是不熟悉歷史的中國編劇一廂情願的美好想像。古代的夜晚,遠比你想像的還要麻煩。」因為,「在古代,蠟燭遠沒有想像中那麼流行」,「蠟燭也是奢侈品」。
這個說法並不十分準確。蠟燭在漢晉時期確實是奢侈品,所以晉朝的大富豪石崇才用燃燒蠟燭來炫富。唐代時蠟燭也是貴重品,當時長安平康里是歌妓雲集的地方,「有一嫗號汴州人也,盛有財貨,亦育數妓,多蓄衣服器用,僦賃於三曲中。亦有樂工聚居其側,或呼召之立至。每飲率以三鍰,繼燭即倍之。」召喚平康里的歌妓陪酒,每次需「三鍰」。鍰是古時的貨幣單位,一鍰相當於一百文錢。三鍰即三百文錢。如果要繼燭,再總共需支付六百文錢。也就是說,燃燭一次的收費是300文錢,但這裡包含了陪酒的服務費,可以肯定唐代的蠟燭每根當在300文以下。
到了宋代,隨著白蠟蟲養殖業(白蠟蟲的分泌物是製作蠟燭是主要原料)的擴展,蠟燭的價格自然會降下來。
《中國古人如何過夜生活》一文認為,「宋代的蠟燭價格在150文左右,晚清時期的蠟燭價格仍然高達150-200文。」卻沒有給出數據的出處。其實這個數字是有問題的。
「宋代蠟燭價格在150文」應該出自《宋會要輯稿》:「秉燭每條四百文,常料燭每條一百五十文,茶每斤五百文」,但這裡的蠟燭是指宮廷賜給官員的蠟燭。宮廷蠟燭製作豪華,用料精細,無疑偏貴,正如宮廷用茶每斤500文,而榷貨務面向市場銷售的茶價則是:「其貿鬻,蠟茶每斤自四十七錢至四百二十錢」,品質一般的臘茶每斤只需47文錢。同理,坊間民用蠟燭的價錢也應當不會太昂貴。
那麼宋代市場上的蠟燭價格如何呢?據《續資治通鑑長編》,宋哲宗年間,定州採購的防城器具計有「松明一十四萬一千六十二斤半,樺燭一百一十四萬四千五十二條,估定合用物料價錢二萬二千九百九十七貫二十七文」。可以計算出,這種用樺木皮包裹蠟脂製成的蠟燭每根約18文錢,頂多是20文錢左右,相當於一名城市平民日收入的十分之一。這個價格,我認為是一般市民都消費得起的。
元雜劇《昊天塔孟良盜骨》說的是宋代楊家將的故事,裡面有一處情節也提到蠟燭的價格:「楊景:『和尚,我布施與你一千枝蠟燭。』和尚:『且慢者。一千枝蠟燭,一分銀子一對,也該好些銀子。』」一分銀子即0.01兩銀,按元朝的銀錢比價,一兩銀子約兌3000文錢,0.01兩銀換成銅錢的話大概是30文。蠟燭一對30文,顯然也不是特別貴重。元雜劇反映的物價情況應該是元代的信息,不過宋元相隔不遠,也可以作為我們了解南宋蠟燭價格的參考。
也就是說,宋代的蠟燭市場價應該是每根二三十文錢,而不是150文。由於這個價格並不是特別貴重,宋朝時蠟燭已不再是奢侈品,而是一般平民也用得起的日用品。從宋畫的圖像細節也可以看出,蠟燭在宋代社會的應用已開始普及化。
南宋《蠶織圖卷》與《耕織圖軸》,畫的都是平民家庭的勞動場景,在蠶織戶的家具中,就有燭台,想來是夜織時用來照明的。蠶織戶並非大富戶,只是一般農戶,他們也用得起蠟燭。
南宋畫師牟益繪有一幅《搗衣圖卷》,以圖畫表現南朝詩人謝惠連《搗衣詩》詩意,畫的實際上就是畫家心目中古代女性為丈夫搗練、剪裁、縫製冬衣的勞動場景。圖卷中也出現了燭台與蠟燭。顯然,在畫家生活的南宋後期,蠟燭應該是常見的日用品,所以才被牟益畫入描繪女性勞作的畫面。
明清時期,蠟燭的應用更廣泛,市場價格應該更低,更不大可能是「高達150-200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