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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曉農:香港與1950年上海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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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現在與1950年的上海相似。當年中共占領上海,入城時對商界市民的笑臉、「一切照常」的承諾,一轉眼就變成了專制的嘴臉;先是全面接管治安、司法系統,然後控制所有媒體,接下來打擊商人,最後推動共產,上海這個曾經的東方巴黎頓時失色。與此同時,英治下的香港迅速崛起,替代了上海的經濟金融地位,到中國改革開放時儼然成為大陸人心中的現代國際都市,整個中國對外經商、引進外資,全靠香港架橋鋪路。

九七時香港民眾沒想到,惡法治港會來得那麼快。所謂惡法治港,一是香港的英式法治被中共的惡法替代,二是香港傳統的法官獨立判案變成法官替中共為虎作倀。

北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香港民眾原有的遊行示威自由被變相取消,黎智英竟然因此獲刑;而中共喉舌《大公報》刊文,聲稱應取締《蘋果日報》,其用意十分明顯,就是要把香港的新聞自由變成中共的「輿論一律」。大陸惡法輸入香港,其後果不獨此端,近日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製作元朗7.21襲擊事件的追蹤報導,發現了當局意欲隱瞞之事,便遭警方起訴,法官判罰。

香港現在與1950年的上海相似。當年中共占領上海,入城時對商界市民的笑臉、「一切照常」的承諾,一轉眼就變成了專制的嘴臉;先是全面接管治安、司法系統,然後控制所有媒體,接下來打擊商人,最後推動共產,上海這個曾經的東方巴黎頓時失色。與此同時,英治下的香港迅速崛起,替代了上海的經濟金融地位,到中國改革開放時儼然成為大陸人心中的現代國際都市,整個中國對外經商、引進外資,全靠香港架橋鋪路。如今,香港製度的「不變」已經變臉,北京開始公開全面接管,中共當年在上海、廣州操作過的那一套,一步一步搬到了香港。

對香港來說,英式法治曾經是香港自由經濟和自由社會的制度保障;一旦共式「法治」輸入香港,整個香港社會的自由就逐漸被壓縮到令人窒息的程度。多少代港人生活在習慣了的自由制度之下,如今這種窒息尤其令人痛苦。

「黨高於法」引進香港

共式「法治」的最大特點是,黨高於法,法服務黨,法律和司法系統不過是黨的統治工具和鎮壓手段。這些特點在文革時期達到頂點,不僅法律被《毛語錄》取代,而且警方、檢察院、法院三家合一,由軍隊幹部掌管,按照中央「精神」,任意「專政」國人,抓、關、殺、放,都與法律無關,僅由掌權的各級官員自行決定。

最後一個文革冤案就發生在「四人幫」垮台、文革結束之際的1977年。當時,上一年秋由北京派到上海市打擊「四人幫」上海爪牙、以控制上海局面的官員們,奉華國鋒的「指示」,於1977年春殺了一批所謂的「反革命分子」,以資鎮壓。結果,市府主要官員們開會,一天之內批准了56個死刑判決。其中有華東師範大學的學生王申酉,文革期間私下表示不滿而被關,毛時代已判死緩,卻在華國鋒指令下成了文革「刀下鬼」。而當時參與此決策的上海市負責人之一彭沖後來上調中央政法委,又升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80年代中期胡耀邦任內,政治氣氛有些許寬鬆,全國人大常委會內部曾討論過「法大還是黨大」。從中國憲法的字面看,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國家立法機關,也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這次香港國安法就出自這個機構,但並非其決斷。該機構雖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但立什麼法、寫什麼樣的法律條文,上面還有一個老闆,即中央政治局,所有立法規劃、立法過程、法律草案均需報政治局批准。當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內部曾有人提出,「黨要服從法律,法大於黨」。那時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彭真准許了這場討論,但最後只能用一堆含糊不清、互相矛盾的話語作結論:法大於黨,但立法過程中要由黨領導,整個政法工作都要服從黨中央。

共式「法治」的實質,在當下的香港可以看得很清楚;中共雖然實行了改革開放,其極權主義統治的本質從未改變。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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