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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庭開審反送中一遊行案 黎智英等10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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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2019年10月2日示威照片

2019年10月1日,大批「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響應政界人士號召,在港島上街遊行,警方其後逮捕黎智英等10人,起訴他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受控的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人17日出庭,並在法庭承認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庭將於本月28日對此判刑。

據中央社今天報導稱,香港反送中十一遊行案開審,黎智英等10人認罪。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人今天在法庭各自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前年10月1日,大批「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響應政界人士號召,在港島上街遊行,警方其後逮捕黎智英等10人,起訴他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其餘9名被告是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主席李卓人和秘書蔡耀昌、社會民主連線秘書長吳文遠,以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單仲楷。10人同時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但只有吳文遠和蔡耀昌認罪。另外,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同時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4人都認罪。

中央社稱,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早前已因其他非法集結罪各被判囚8至18個月不等,何俊仁及楊森則獲判緩刑。

據消息說,法庭將於本月28日判刑。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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