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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稱追收明星代言費 涉及黃曉明範冰冰等

大陸男星黃曉明2018年5月30日為主演電影《無問西東》在台北宣傳。(陳柏州/大紀元

中共銀保監會日前表示,將對已經立案的999家網貸機構追收明星代言費和廣告費。據悉,該舉措涉及汪涵、黃曉明、范冰冰劉曉慶、郎朗等人。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今年6月1日,中共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對已經立案的999家網貸機構加快追贓,並追收高管獎金和明星代言費、廣告費。

近年來,大陸各類網際網路金融P2P平台及理財投資產品不斷湧現,一些機構邀請明星代言推廣或站台,其中一些平台存在過度宣傳、承諾高額回報、誤導性宣傳等問題,部分平台的確發生了資不抵債、攜款跑路的事件,造成數百萬投資者血本無歸。

大陸網貸平台鑫琦資產、e租寶、中晉資產、紫馬財行、理想寶、團貸網、網利寶、有利網、愛投資、愛錢進等先後暴雷,其產品代言的明星涉及黃曉明、郎朗、趙雅芝唐嫣王寶強唐國強、張鐵林、汪涵、杜海濤、楊迪、劉國梁等。

2020年7月,網際網路金融平台愛錢進爆雷,涉及37萬投資人,涉案金額高達近190億人民幣。知名主持人汪涵曾在2016年至2018年為愛錢進代言,奧運冠軍劉國梁也為這家平台代言。

愛錢進平台爆雷後,汪涵、劉國梁遭到投資者譴責,甚至追債。最後二人發表道歉聲明。

大陸知名節目主持人杜海濤2018年為網絡投資平台網利寶拍攝數段視頻廣告宣傳,網利寶爆雷後,杜海濤因此被一名山東投資者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今年2月4日,山東東營一法院已立案審理此案。

但是,上述涉事公眾藝人在代言平台出現違約風險之後,儘管陷入輿論風波和投資人維權聲討之中,但多數最終都不了了之。

《證券時報》6月3日引用北京市網絡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車寧的評論說:「代言明星違背相關義務後,要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其違法所得將被沒收,還會被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按照《刑法》相關規定,網貸平台被認為是犯罪的,相關費用還會被認為犯罪所得進行追繳。」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孟博律師則認為:「投資者容易被代言人光環吸引,從而對相關金融產品產生更多信賴。違法違規收益高、成本低,是藝人代言亂象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應加強對廣告代言行為的監管力度,提升違法違規代言的成本,倒逼廣告代言人加強自律。」

大陸自從2012年解禁金融市場管制後,網貸P2P平台逐年增加,2015年達到逾6,000家。因為P2P平台背後基本有地方當局站台,這些平台以高額回報吸引民間存款,並提供存戶每年至少8%的利息,是銀行存款利息的5倍多。這些平台再以高利貸借給地產商以及中小企業。

隨著近幾年大陸經濟下滑,很多借貸企業無力還債,P2P平台倒閉、違約、詐欺、負責人捲款潛逃等等亂象頻發,導致數百萬投資者畢生積蓄血本無歸,很多投資者到北京及各地政府上訪,出現大量金融難民。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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