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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基金高管與女下屬被妻捉姦 女下屬報案1人被捕

 朱慧浩律師認為,「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則構成犯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目前,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刑事立案,說明相關當事人的個人信息確實存在被非法獲取的情況。」

 2020年7月29日,前博時基金董事總經理兼特定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歐陽凡,被妻子實名舉報出軌女下屬李博,並群發郵件給博時基金員工,隨後一則歐陽凡被「捉姦」在床的視頻也在網上廣泛傳播。當晚,博時基金髮布聲明稱,「相關人員已離職」。

  時隔近一年後,記者從多方了解到,這則桃色緋聞背後,還存在包括竊聽等在內的諸多細節。網絡曝光事件伴生的道德和法律問題,在其中進一步凸顯。

  拍視頻的「男性友人」

  資料顯示,博時基金是國內資產管理規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截至2021年3月31日,博時基金公司共管理210隻開放式基金,並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委託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個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及特定專戶,管理資產總規模逾11576億元人民幣。其中,剔除貨幣基金與短期理財債券基金後的公募資產管理規模逾3599億元人民幣,累計分紅逾1255億元人民幣。

  前述桃色事件的涉事人歐陽凡2011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社保組合投資經理助理。涉事前,任公司董事總經理兼特定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權益投資GARP組負責人、年金投資部總經理、絕對收益投資部總經理、社保組合投資經理。

  2020年7月29日,歐陽凡成了一段被「捉姦」視頻的主角。

  從網際網路上現在依然可以找到這段1分59秒的視頻,歐陽凡的妻子唐某璐帶著一名警察、一名輔警,一位老人打開家裡的門一路衝到臥室,打開了燈,將歐陽凡和李博從床上揪起來,開始毆打李博。

  這段視頻發出來後,網友除了吃了瓜,還覺得奇怪的是,一個「捉姦」案,為什麼會有警察在場?

  歐陽凡稱,「當日大家都被帶回派出所調查了,我也才了解到,唐某璐報警稱家裡門反鎖,需要警察幫忙打開,警察當時不願出警,後面又報警說家裡有響聲,警察才陪唐某璐去到家中。」

  不過,也是因為這次出警,讓更多信息暴露了出來,也還原出整個舉報過程。

  這裡還需要提及到視頻的拍攝者張某悅,舉報事件的另一個主角。

  2021年2月,歐陽凡與唐某璐的離婚訴訟官司開庭,庭上提及兩個信息,一是唐某璐稱,兩人很早就出現感情裂縫,2020年4月開始已經分居;二是歐陽凡提交的一份視頻證據稱,在婚姻存續期間,唐某璐同樣存在出軌情形。

  不過,對於這一說法,記者未能聯繫到唐某璐置評。

  2020年7月10日,也就是視頻拍攝完成後,歐陽凡一眾人被帶回派出所,警察的訊問筆錄顯示(李博申請訴願後法庭調取了該筆錄),視頻的拍攝者是歐陽凡妻子唐某璐的下屬張某悅,張某悅在筆錄中表示,是他提出拍視頻的,並與唐某璐存在男女方面的好感。

  從7月10日視頻拍攝到7月29日視頻被傳至網上,歐陽凡一直與唐某璐有溝通,但最終沒能談攏。

  在視頻上傳到網上的前一天,唐某璐已經用新註冊的帳號分9次向博時基金群發了舉報信,並且當天還將舉報信發給了某知名財經博主。

  歐陽凡告訴記者,「這封內部舉報信最大殺傷力不是桃色緋聞,而是舉報我用公司資源謀取不正當利益,也正因為這句話我被證監會調查。」

  當事人報案

  7月29日晚,李博以被毆打和個人信息泄露為由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很快派出所鎖定了唐某璐、張某悅。

  上述筆錄顯示,2020年4月,唐某璐開始購買竊聽和跟蹤器材,並由其父親安裝在歐陽凡分居期間居住的房屋和所開的汽車上,同時唐某璐和張某悅還僱傭私家偵探,對歐陽凡進行跟蹤。

  兩人還稱,7月10日到28日間,唐某璐和張某悅共同策劃針對歐陽凡和李博的「曝光」計劃,唐某璐負責發送舉報信,張某悅負責外圍聯繫媒體和自媒體

  7月31日,南山公安分局對唐某璐和張某悅進行了行政處罰。唐某璐因非法散播他人隱私被罰款500元,因毆打李博被罰款400元;張某悅因非法拍攝、散播他人隱私被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朱慧浩律師對此表示,自然人享有隱私權等人格權,在網際網路上對他人進行曝光的行為,如果侵害到了他人的隱私權,則涉嫌違法,《民法典》明確規定,除非權利人同意,進入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以及拍攝、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均構成對他人隱私權的侵害。歐陽凡、李博的行為屬於在私密空間的私密活動,對二人行為進行拍攝及通過網際網路公開的行為,已構成了對該二人隱私權的侵害。《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明確規定,偷拍、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對唐某璐、張某悅的處罰,應當是依據的上述規定。

  不過,李博在接受採訪時告訴記者,其認為對唐某璐的處罰事實認定不明,處罰過輕,並申請了訴願。訴願被深圳市警局駁回後,李博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1年4月10日,行政訴訟開庭,目前尚未判決。

  從治安案件到刑事案件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起治安案件也演變成了刑事案件。

  歐陽凡告訴記者,去年11月,「我在家中一台舊手機上無意中打開了唐某璐的百度網盤,才算看到事情的真相,這個網盤中有幾個文件,一是李博的幾乎個人所有信息,二是近300條監聽設備的錄音,三是我個人的1000條通話錄音,四是博時200多條郵件地址,五是多封針對我的舉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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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博多項個人隱私被扒出

  「尤其是關於李博的個人信息,極其詳細,有身份證信息、社保信息、財產信息、結婚、離婚信息、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及出生登記、就讀學校信息等等。」歐陽凡很疑惑這些如此隱秘、詳細的信息是從何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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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再三考慮,李博在2020年11月25日以李博被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向南山警局報刑事案,隨即警局也立了案。

  李博告訴記者,「在我提起行政訴訟後,公安提供了7月30日對唐某璐和張某悅的訊問筆錄,筆錄中就提到,2020年7月30日,南山刑警在調查中發現唐某璐百度網盤中包含大量李博、歐陽凡、博時基金的信息,並對唐某璐的百度網盤、個人電腦進行了證據固定,另外在8月時,沙河派出所也收到唐某璐關於已經將所有非法獲取的歐陽凡、李博個人信息刪除,並保證不再出現的保證書。」

  目前該案件仍在偵查階段,警方以正在偵查階段為由,未透露案件更多細節。

  李博還表示,「2021年3月,南山檢察院進行公聽會,對李博個人信息侵犯案件中私人偵探進行是否逮捕聽證,三名聽證代表中兩人表示應該逮捕,其中一個代表表示應儘快逮捕案件的主謀,但到目前為止,只有唐某璐僱傭的私家偵探被逮捕,唐某璐並沒有被採取措施」。

  朱慧浩律師認為,「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則構成犯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目前,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刑事立案,說明相關當事人的個人信息確實存在被非法獲取的情況。」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澎湃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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