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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吃肉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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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王大麻子關於吃肉的貼子,也勾起我小時候的往事。

我**年生人,記事的時候能吃飽飯,但沒有肉吃,不過,生活是會改變的,到上小學的時候就可以時常吃上豬肉了。我說得是時常。說到這裡,大家會認為我很有神氣,其實不是那麼回事。還是讓我從頭說起吧。那時我們縣是養豬大縣,供給天津與北京。按政策,每家農戶上繳一頭肥豬,這不但是政治任務,上級還會獎勵不少糧食,所以家家都自覺地養一二頭,養大後就繳給食品站。接著說吃肉,鎮上的屠宰廠就在我們村,作為友好鄰邦,豬糞歸我們村集體,做為交換,食品廠打雜的工人則是生產隊派去的社員。養得豬多就殺得多,這是規律,可運走的又都是好肉。所以,過多的豬腳與尾巴就成了難題,總不能漚糞吧,燒又燒不完,按市場價值規律,豬下腳料們最終還是煮熟在當地賣。豬下水那個便宜啊,便宜得外人根本無法想像。這樣說吧,前豬腳一角一個,後腳一角五,豬尾巴一分一隻。有一陣還是常年供應。夠便宜的吧,可農民買不起。要知道,一個工分也就毛把錢。大人不給買,小孩子們嘴饞,眼巴巴地常去看,饞極了,幾個小夥伴會湊一角錢買一個有著醬色的五香豬腳,然後,你一口我一口吃掉。那滋味,那感覺,真他娘地美妙。但是,一角錢也不是個小數目,可以買七根鉛筆或者四張白紙,所以很難湊齊。豬肉的誘惑力總是很大,所以我們就有了吃肉的辦法,就是去啃骨頭。前面說過,豬肉運走留下骨頭下水,而骨頭煮熟後總剔不乾淨殘留一點肉,就此,這些好東西就賞給我們村在食品廠幹活的社員了,他們是六人,一個小生產隊一個,這樣的好差無疑是隊長的紅人。這些紅人們啃頭一荏骨頭。而啃過的骨頭就扔在一個雜屋裡,有時堆得一人多高。如此,我們就有了機會,嘴饞的我們就避開大狼狗,如作賊般翻牆溜入小屋,面對遍地的美食再啃一遍。遺憾的是,骨頭不但常常讓別的孩子啃過,並且還被踩得很藏,夏天還散發著臭味。即使如此,我們也啃,要知道,這骨頭總比高梁面的窩頭好吃啊。不過也有幸運的時候,那就是找到牙巴骨或者腳巴骨,這些可是好東西,砸開後可吃到美味的骨隨。吃到骨隨的感覺,那真是一種幸福感,那時,我那小小的內心裡真是打心眼裡呼喊一聲…………感謝偉大的領袖毛竹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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