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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7人被判囚

2020年12月17日,梁國雄等人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外抗議。

9月1日,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七人,分別被香港法院判囚11至16個月。他們被控組織、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被判囚的七位被告依次為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社會民主連線主席黃浩銘、楊森及社會民主連線秘書長吳文遠。

其中,梁國雄、陳皓桓、何俊仁被判囚16個月,何秀蘭、黃浩銘被判14個月,吳文遠被判12個月,楊森被判11個月。

2019年10月20日,香港九龍區舉行未經批准的反送中抗爭遊行,梁國雄等七人參加遊行。上個月,七人承認控罪。

七人中除黃浩銘外,其餘六人因「8·18」、「8·31」、「10·1」三宗未經批准集結案,分別被判囚14至22個月,正在服刑。

法官胡雅文裁定,六人在本案的刑期,與早前案件的刑期同期執行,未加長總刑期。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黨單仲偕今均到庭旁聽。等候應訊時,楊森向公眾席高喊「香港人加油」。

今年6月底,中共當局強行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開始對香港民主派人士進行大抓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及多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判囚。

美國針對香港自由人權遭破壞,陸續制裁多名中港高官,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官員。他們被禁止入境,在美國的資產被凍結,無法與美國有關聯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新唐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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