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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住地下室華人到處找房搬:不敢再住

9月1日晚上的暴雨,致法拉盛凱辛娜公園對面Peck大道住地下室的一家三口華人被淹死。(林丹/大紀元

9月1日晚上颶風艾達突襲紐約市,洪水灌入一些路段的地下室,有11個住地下室的市民被淹死,其中華人有5人;共涉及6處房子,其中5處為地下室非法改建,地下室成「奪命」代名詞。

有住在地下室並同樣遭遇了水浸的市民,心有餘悸地表示,打算馬上搬屋,「不能再住地下室。」

住皇后區木邊(Woodside)67街的顏太太租住地下室,兩房一廳的租金才800元,租金便宜,面積大,獨立空間,無需與人合租。顏太太和先生白天上班,晚上才回去,雖然是地下室,但他們一直不願意找別的地方搬。9月1日晚下暴雨時,雨水湧入地下室他們的房間,浴室內也倒灌洪水,頓時,他們的房子「水漫金山」,不過好在水位只超過腳背。

與他們家隔了幾條街的64街,淹水情況更嚴重,1日晚上,一戶住地下室的一家三口——父母和兩歲的兒子,被洪水淹死。據鄰居說,當時連二樓都淹,水位到膝蓋,不敢想像地下室是什麼樣。

法拉盛凱辛娜公園對面的Peck大道153-10號,一家住地下室的華人一家三口全家被淹水,據一樓的住戶稱,當時的水位到住一樓的人的脖子。住在隔壁房子的地下室的黃先生,太太有殘障,當晚幸得房東把他們兩人帶上二樓,躲過一劫,但家什全部報廢。他們第二天就開始到處找房子,打算趕快搬走,「地下室再便宜也不能住。」

地產經紀Michelle陳說,未經樓宇局批准住人的地下室出租是違法的,因為地下室的環境不符合人居住的標準,對人體健康、生命安全有隱患。但華人房東為了賺錢,非法出租地下室的比比皆是,華人打工一族,為了貪圖便宜,就算地下室陰暗、潮濕、逃生通道只有一個欠缺安全,也屈就,這也是為什麼這次死亡的華人占了這麼大比例的緣故,「不出事算好彩,一出事就危及生命,這次洪災就可看出。」

Michelle陳推測說,經過這個教訓,相信人們看到了非法地下室的巨大安全隱患,將有很多人搬離地下室。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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