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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把你這些經歷寫本書,太感人了!

對得起良心,願好人一生平安。

清晴是生活在中國大陸黑龍江省的一名普通教師。去年7月份,剛放暑假,學校新調來的校長應縣政法委要求,要找她談話;在這之前的6月份,縣政法委曾經通過當地派出所和家人多次找過她。

原來,清晴從1998年初就開始修煉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那是一種佛家上乘修煉方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據中共官方統計,當時的法輪功修煉人數已達7千萬至上億人。儘管從1999年7月中共就掀起打壓法輪功的政治運動,20多年過去了,清晴現在仍在修煉法輪功。

那麼,在中共的政治高壓下,清晴是如何面對困境,初心不改的呢?我們從她和校長的談話中可見一斑。以下是清晴的講述:

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

見到校長,他說:「國家不允許修煉法輪功……」針對此,我告訴校長,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目前,沒有一條法律條文說是法輪功違法。您可以從網上查到以下三個內容:公安部頒發的公通字2000號文件,此文件中公安部認定的7種邪教和國務院認定的7種邪教,共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法制晚報》於2014年6月2日重申了這個文件,顯示出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2011年3月1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簽發的第50號令中的第99和第100條有關查禁法輪功出版物的文件已經被廢止。

他問:那為什麼說法輪功是某教?我告訴他,那是1999年江澤民出訪時對法國一家報社記者說的,國內的媒體馬上就跟風、渲染,那只是江澤民個人的說辭,沒有法律依據,媒體的宣傳也不是法律。

我接著問他,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什麼?他說,當然是憲法。我問,當一些法律法規等與憲法相矛盾時,以誰為準?他說,當然是以憲法為準。我說,我們上中學時都是這樣學的。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條的內容您記得嗎?他問是什麼內容?我說這兩條中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和權利,任何機關、團體、個人不准強迫公民信仰什麼和不信仰什麼,不允許歧視任何信仰的人。前幾天,我們全校教師學的民法典中新加入了公民人格不受侵犯內容。這大暑假的,你只把我一個人叫來談話,與別人不一樣,這是不是侵犯人格?是不是因為信仰?你看看誰在違法?

校長忙說:是政法委讓的。我說:那是你幫著政法委一起違法。今天,我不追究誰違法,因為你們也是被蒙蔽的,我只想告訴你事實真相。他說,政法委也是執行上邊的命令。我給他講了「槍口抬高一厘米」、「良知高於惡法」的故事。

他又問:那現在煉法輪功的被判刑,是怎麼回事?我告訴他,一直以來都是依據所謂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妨礙法律實施」來定罪。法輪功不是什麼教,也沒有花名冊,談不上組織,更沒有妨礙什麼法律實施。現在有大量正義律師為法輪功修煉者做無罪辯護,律師是法律專業人士,他們的辯護詞比我說的有力度得多,法官都無言以對。這不明擺著是迫害嗎?欺騙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嗎?

校長點頭,原來是這樣,那你是怎麼煉上的法輪功?

修煉前家裡的錢都給我治病了

我給他講,我主要是因為患有風濕性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增生性關節炎,胳膊和腿嚴重變形,不能上、下樓梯,當時的校長把我的辦公室特設在一樓,500米遠的商店都去不了。20多歲的我,犯了病就不能下地。地區醫院說沒有辦法,要想恢復原型,得做矯形手術,還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嚴重得截肢,安假肢。我到省城醫院去看,專家說沒的治,能維持現狀就不錯了,開了藥方;並說,以後不用再來醫院了,來也沒用,犯病了,就照這個方子買藥,最多35歲就癱瘓在床了。我當時聽了大腦一片空白,木頭人一樣。買了一大編織袋中草藥,回來喝,喝出胃病,喝進去什麼,便出來什麼。什麼偏方、奇方都用,江湖郎中也看,針灸時,因變形和增生,穴位找不准。修煉法輪功前,已經連續5年沒有脫過棉褲,無論是春夏秋冬。家裡的錢都給我治病了。

我煉法輪功一個多月,就停藥了,到5月份,棉褲換成毛褲了;不只是三大關節炎好了,過敏性紫癜、胃病等所有的病都好了。到現在20多年過去了,一粒藥沒再吃過,今年都54歲了。

修煉後善待出軌的丈夫

校長又問,除了祛病,還有什麼好處嗎?我說,還能使人的道德品質提高。修煉前,我身體不好,加上丈夫有了外遇,我們是上大學時談的戀愛,我隻身一人跟他來到這裡,放棄了原有的親情和友情,所以,我承受不了壓力,曾自殺3次,都沒有成功。在1997年9月下旬離婚了,當時丈夫不同意,但錯在他,拗不過我。離婚之後,丈夫離家幾天,又回來了,怎麼也趕不走。

丈夫走的那幾天,就我和7歲的兒子住在獨門獨院的平房,還沒有鄰居,晚上有騷擾電話。既然他不走,就當是一個傭人吧,不用給工錢,還能對兒子好。

3個月後,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法輪大法的法理讓我漸漸地放下了對丈夫的恨,接納他成為家庭的一員,復婚了。而且我從來不提他過去的醜事,對他比以前還好。當時身患重病、無依無靠的我都容不下他,在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了,卻能不計背叛而原諒他、善待他,這就是法輪大法的威力,徹底改變了我。

後來我煉法輪功被無端打壓,丈夫又有了外遇,導致那個女的鬧到我家裡來,是我幫助丈夫面對,一起解決的。是法輪大法使我這個家沒有破碎,兒子沒有成長在單親家庭,且考了好大學,有了如意的工作。

校長說,原來聽說一點兒有關你的事,今天才知道更多些,你在家庭問題方面處理的超理智,真的是從內心佩服,很感人。我說,不煉法輪功是絕對做不到的。

我又講了在單位評優、晉級方面的高姿態。又告訴他曾經他不解的問題:受到那麼多(他知道的還有不知道的)不公正對待,怎麼工作還那麼認真?對學生還那麼負責?對傷害過自己的人還那麼好?這是因為法輪功的主要書籍《轉法輪》我每天都讀,書中都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比如書中說:「早來晚走,兢兢業業的幹活,領導分派什麼活兒從來不挑,在利益上也不去爭了。」「處處考慮別人」等等。前幾任的一個校長曾說過:老師有一半兒煉法輪功的,他這個校長可好當了,學校的教學質量全市都得第一。

對得起良心願好人一生平安

校長說,他雖然是黨員,那是為了個人前程,他什麼也不信,就信父母、信良心。我說:現在講良心的人不多了。

他說,他和政法委人說沒看見我煉法輪功,也沒給學生講過法輪功。我告訴他,我給學生講過。他吃驚地看著我。

我說,我是這樣講的:做人要誠實,同學、家人、朋友之間以誠相待,不能欺騙別人;與人為善,善待他人;人與人之間不要斤斤計較、挑剔,要謙讓,寬容別人。校長說,這樣教學生對。我說,這就是法輪功講的「真善忍」在學生層面的涵義。校長說:這很好呀!既然這功這麼好,你煉你的,但不能吃眼前虧,別影響了你的工作和兒孫的將來發展。

我告訴他,自己曾經在2000年初被強迫放棄過法輪功,但受到良心的煎熬生不如死,身體原來的頑疾也漸漸表現出來。後來我又走回了修煉。您信良心,從您信的良心說,法輪大法使我身心收益,我能昧良心說半個不字嗎?那我良心何在?還是人嗎?至於工作和未來,我努力工作也對得起良心,你也信良心,那你一定相信「祖上積德」的說法吧,你也說我是難得的好人,這是不是在給兒孫積德?兒孫會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而受益的。相反,那些迫害善良的壞人給兒孫留下了什麼?是不是禍殃呢?

校長顯然心被觸動了,他最後說:「我希望大姐幸福,耽誤大姐時間了!」在這期間,他提過兩次:把你這些經歷寫一本書,太感人了!

(根據明慧網文章改編)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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