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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晨兩年虛報利潤26億 違規被罰5360萬

正處於破產重整程序之中的中國大型國企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華晨集團)再爆醜聞。該集團曾在兩年間虛報利潤高達26億元(人民幣,下同),並藉此騙取債券發行許可,9月24日,被處以5360萬元的罰款。

2005年4月1日,在德國萊比錫國際汽車展(AMI)的媒體預覽會上,展台上是中國汽車製造商華晨汽車的中華M1轎車。

正處於破產重整程序之中的中國大型國企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華晨集團)再爆醜聞。該集團曾在兩年間虛報利潤高達26億元(人民幣,下同),並藉此騙取債券發行許可,9月24日,被處以5360萬元的罰款。

大陸證監會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稱,華晨集團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一、華晨集團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華晨集團以虛假申報文件,騙取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三、華晨集團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披露的文件虛假記載;四、華晨集團銀行間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五、華晨集團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證監會除了對華晨集團處以巨額罰款之外,還對涉案人員,華晨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閻秉哲等人分別處以60萬到8萬元不等的罰款。

年度報告嚴重造假騙取債券發行許可

《決定書》提到,2016年開始,華晨集團自主品牌汽車的業績和利潤下滑嚴重,2017年開始出現虧損。為完成業績考核,華晨集團通過轉讓晨寶(遼寧)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綿陽華瑞汽車有限公司的股權來完成業績指標。此舉使華晨集團2017年額外增加淨利潤約8億元,2018年增加淨利潤約18億元。

但實際上,截至各確認投資收益日,上述股權轉讓交易並未完成,華晨集團未取得股權轉讓價款。因此,上述股權轉讓收益不能作為當年利潤,屬於虛報。扣除上述虛假利潤後,華晨集團2017年度合併利潤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由正轉負,為-3億元,2018年度則變為-13億元。

而且,華晨集團利用包含2017年度、2018年度的虛假年度報告,騙取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公開發行債券共17億元;利用文件虛假記載,發行私募債64億元;利用違法披露銀行間債券市場信息,共募集金額65億元。

此外,華晨集團還未及時披露公司債券信用評級變化、未清償的到期債務情況、涉及的重大訴訟等相關事項。

其中,僅2020年3月7日至10月25日,華晨集團共發生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本金及利息50餘筆,金額共約66億元。截至2020年10月,華晨集團共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項17件,涉及金額共約49億元。

原董事長被起訴破產重組方案難產

總部位於遼寧省瀋陽市的華晨集團起家於商用車「金杯」,通過收購、融資等一系列操作,迅速做大。華晨曾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4家上市公司,旗下有中華、金杯、華頌三個自主品牌和華晨寶馬、華晨雷諾兩個合資品牌。

但因為經營管理不善,其負債率居高不下。2020年8月,華晨多隻債券暴跌,融資糾紛、股權凍結等內情相繼被曝光。

2020年11月13日,華晨集團債權人格致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瀋陽中院申請對華晨集團進行重整。11月20日,瀋陽中院裁定受理申請,華晨集團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2020年12月4日,華晨集團原董事長祁玉民落馬。今年6月份,祁玉民被指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逮捕、起訴。

不過,迄今為止,外界關注的華晨集團破產重整方案依然難產。大陸「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顯示,華晨集團等12家企業實質合併重整案的草案提交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日。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大紀元記者李實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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