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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喬丹品牌總裁承認:我曾經殺過一個人

在13日出版的美國《體育畫報》周刊(Sports Illustrated)專訪中,耐克公司旗下喬丹品牌(Jordan Brand)總裁拉里·米勒(Larry Miller)坦承,他在1965年一場幫派鬥毆後,曾親手槍殺了一名18歲美國青年。

在13日出版的美國《體育畫報》周刊(Sports Illustrated)專訪中,耐克公司旗下喬丹品牌(Jordan Brand)總裁拉里·米勒(Larry Miller)坦承,他在1965年一場幫派鬥毆後,曾親手槍殺了一名18歲美國青年。

「那時候我只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黑幫暴徒,我每天都喝酒。」米勒說,自從13歲時加入了西費城的一個黑幫,他很快就從「全優學生」墮落為每天酗酒的人。時間來到1965年9月的那個秋季,米勒此時年僅16歲,他的一位「無辜的」朋友在幫派鬥毆中被刺身亡,這激起了米勒替朋友復仇的欲望。

9月30日,米勒和三個朋友喝得酩酊大醉,他隨即操起一把「點三八」左輪手槍和朋友動身尋仇報復,並朝他們遇到的第一個人——18歲的美國男子愛德華·懷特(Edward White)的胸部開了致命的一槍。

「我不認識懷特,也不確定他是否與敵對幫派有關聯。」米勒說,「當時我們都喝醉了,頭腦非常迷茫。」

事發後,米勒因謀殺而被判入獄。他在接受《體育畫報》採訪時表示,自己十幾歲和二十幾歲時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監獄或少年拘留所度過的。

米勒說,在監獄期間,他攻讀了費城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會計學位,出獄後的他差點就在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Arthur Andersen)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最後一輪面試中,得知米勒犯罪經歷的事務所改變了錄用他的主意。從那時起,米勒就試圖對別人隱瞞自己的犯罪經歷,其中包括了他的好友「飛人」喬丹、NBA總裁亞當·肖華以及耐克創始人菲爾·奈特。但也正是在這樣的壓力下,他反覆出現噩夢和偏頭痛

直到最近,米勒才將這段經歷告訴了一些關係親密的人,包括喬丹以及耐克公司的幾名高管。他說,自己還會在即將出版的回憶錄中講述此事。

「如果能回到過去,我早就會這麼做。然而我無法回到過去,我所能做的就是儘可能去幫助其他人,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

米勒於1997年擔任耐克籃球(Nike Basketball)副總裁,1999年擔任喬丹品牌總裁;2007年他還擔任過波特蘭開拓者隊總裁;2012年,他重返喬丹品牌並擔任總裁至今。

耐克公司執行長約翰·多諾霍(John Donohoe)在接受《體育畫報》採訪時表示,在耐克的發展史上,米勒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耐克大家庭中深受愛戴的一員。「我希望他的經歷可以為司法改革創造一種健康的對話氛圍。」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觀察者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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